这次是为了诅咒
总会为了纪念而写点什么。
现在落笔的,不是为了纪念,而是诅咒。
刘莹娜的笔记本被偷了。在店里被偷的。据说是三个臭女人干的。而当时的情形对于她来讲,已经是一片空白。
之后,去了商场保安室,调动了摄像头,找不着,因为商场的好几个入口都没有摄像头,如果是惯偷,我们只是在无用功;去了明楼派出所,民警叔叔说了一句让刘莹娜一辈子都会牢记的话:“小姑娘,要自己小心,社会险恶啊!”
刘莹娜的电脑是不会再回来了。民警叔叔这么认为,大家都这么认为。而刘莹娜,就像丢了儿子一样的心痛,电脑里有的不仅仅是钱,更多的还有回忆,又过去一年的全部记忆。
想揍人。只能咒。
诅咒全部的小偷再偷东西的时候被人砍断贼手,让一些肮脏的有倾城的美貌的贼脸上腐烂掉,让丑陋的贼的亲人朋友一个一个远离她,不理她,就算贼跟贼也反目成仇,没有一个朋友和亲人。让他们孤老终身,受心灵的折磨。就像千万只蚂蚁在咬她,侵蚀她的肉体,慢慢侵蚀她的灵魂,让她永远生不如死的活着,让她付出千倍、万倍的代价,世世代代永远受诅咒。
真不解气,还是想揍人!
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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