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岂是过家家?






    当80后的闪婚闪离刺激着人们神经,多半人试着学会慢慢麻木的同时。新新人类绝不缺乏创新精神,着实又让人汗颜了一把。试婚,一个相对比较新鲜的字眼,然而还要正儿八经地签协议,请上双方朋友到场作证,美其名曰:试婚协议,更令人摸不着头脑。昨日的都市报就有此报道,“准新娘”振振有词地说,将婚后可以遇到的问题都罗列出来,约法N章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财务归属等细则,只求在试婚期共同的生活中去磨合适应。

    试婚,按我个人理解是一场结婚前的彩排,试着去适应结婚后出现的一些问题,除了没领到合法有效的一纸婚约外。说通俗点或者难听点便是你情我愿打着试婚磨合感情的幌子非法同居。这种行为当然不受法律的保护,即便请再多的亲友团在场作证,顶多只能算是事实婚姻。不得不佩服时尚的年轻人们的奇特想法,用试验的方式去试探婚姻。试验,顾名思义,在“试”的心态作祟下,与真实难免存在差距,不能排除双方暂时掩饰和隐蔽的不真实心态。极有可能最终使自己成为试验品、牺牲品。因为试婚的结果无非就是两种,即觉得合适了转正续约或是个性不合好聚好散。且慢,难道真可以如此潇洒地say goodbye?别天真了,怎么可能?想过身心的创伤吗?尤其对女方而言,在温州解约的代价是低人一等,无异于离婚。这就是可怕的世俗,残酷的现实。

    或许有人会反驳,爱情、婚姻、家庭是一个没有答案的方程式,每一个人都会给出一个不同的答案,只要自己的感觉是真实、幸福即可。

    毋庸置疑的是,试婚比起闪婚而言,有其慎重的一面,少了很多盲目冲动的因素,多了一些时间增进彼此的了解。但同样是场小毛孩过家家般的闹剧。

    婚姻不是儿戏,需要双方的用心经营。这其中的“三心”必不可少,即责任心、信任心、宽容心。

    所谓“缘是天定,份是人为” ,“十年修得共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既然爱了,就要选择当初所爱,爱当初之选择。

    可见,爱情易碎,必须慎之又慎,三思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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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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