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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汲汲营营,他50了,3天前是他的生日,我以前记得,后来忘了。
        能在猫扑的置顶处看到对他的回忆,我很激动,因为我差点忘了他……而,忘了他,就等于忘记了我的“豆蔻”。
        耳边依然萦绕着几个小男孩一边看MV一边的叹息声……之所以叹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再激动,也不能像个小妞一样尖叫。耳边也依然回想着旁人冷嘲热讽……整容、漂白、猥亵……无所谓。
        记得那是我历史的第12个年头,那年我初一,那年我知道了ABC,也知道了有个很难很长的单词叫DANGEROUS,还知道了面具里一缕卷发后面的秀美双眼居然属于一个男人……而他的名字实在太长了,可荒谬的是他的中文名字居然是除了约翰以外另外两个我唯一知道的外国名字连在一起:迈克尔*杰克逊。那时我想,他一定很了不起,不然怎么有脸起这么牛X的名字。
        想想现在自己对诸如李俊基及其粉丝等人的鄙视和不屑一顾,其实没什么太多道理。因为喜欢MJ,也是从他不男不女的样子开始,毕竟,一个初芽的未成年人总会对自己未曾见识过的东西充满好奇以及满足这种好奇的动力,并且不会对别人的评价在意过多,或许就像现在90后在80后的谩骂声中表现出来的一样。
        人和人之间就是这么奇妙,当时和我一样懵懂的晓哥做了一件让我永生难忘的事情,然而若干年后的今天竟然全然不记得了。这件事就是借给我12元买了一张MJ的专辑,同时开启我的一段时间……属于这盘磁带、那个录音机和我的很多年。
        遥想,所有帅气的小伙和努力帅气的小伙腰里必须别一个播放机……相当于现在的MP3……然后将耳塞穿过衬衫从领口处出来装到耳朵里。我不帅,但很努力,于是这样一个介于牛A和牛C的造型陪伴我在清晨骑着自行车飞驰在上学的路上……注意,双手不是也绝对不能出现在车架上……那样会被认为很傻。至于手放在哪儿,那是你的自由,我选择当时最流行揣在裤包里。
        对于像我爸这样买个小霸王学习机给我兼职游戏机的父亲,如果我不告诉他播放机是用来练习听力的,我想他是不会给我买的。偶尔被他发现我在听歌,难免会受些眼色或者斥责,其实心里挺冤的,只是没有勇气告诉他其实我听的就是英语……这会被认为是顶嘴……从我懂事以来最不擅长的就是这个。不过话说回来,一个连27个英文字母都没认熟的人,能听得懂英语歌,而且还是MJ那种方言很重的英语歌?没人相信,我也一样。不过在那是我隐隐地感到“音乐本身似乎没有国界”。之所以这句话打引号,是因为后来我才发现很多牛人都说过这句话,显然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身上凌乱的一些牛X在我小的时候就有所体现了。我并不恶心这么说,因为我始终相信即便你不是大家公认的伟人,你身上仍会有一些伟大的地方,尽管不一定能伟大到全人类的范畴,但却大可不必忌讳这样去崇拜一下自己。
        曾经看到像青蛙这样成绩巨牛的人都是边听音乐边做作业,我也认为似乎这是个考清华北大的偏方。当然,我发现了这种想法的搞笑。因为我同时发现了,当音乐作为一种陶醉或者诱惑出现在你耳里的时候,你是不可能有心思做作业的;同样,当你可以安心做作业的时候,你耳朵里的音乐已经没有实质意义了,和人群的喧杂或者鸟虫的鸣叫毫无区别。因为,音乐一定是能打动人的,如果不能,那就不是音乐,只是声音。
        如果你能赞同我的上述观点,那你就能想象我在听MJ歌的时候的飘逸和唯美。因为听不懂,所以有了幻想。因为没有了画面,所以当背景音乐绕梁的时候,你能看到不是空白,而是你心中的画面。这是最美的,因为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喜欢什么,而你喜欢什么,就能出现什么。即便只是在虚幻的世界中,这样的享受也是不可求的。于是,从那一刻起,我有了幻想,有了梦。这就是MJ带给我的。难道这还不够我感激一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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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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