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可不可以规定一个有效期限,最长20年,
到时限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于是,我在想,生活中确实喜欢的人不少,那怕一点,少到只要不讨厌,那么跟谁去结婚,生子?
如果是这样,若没有最最强烈的爱的震撼,估计不会轻易和一个人结婚的,它的唯一,决定了她必须更特殊。
或者婚姻,更多的时候是一种无奈,无法选择,必须选择。
那需要一辈子就这样下去吗?
即使最爱,也会变淡。。
婚姻能否分段计时,
要不要给个时限,自动失效,让我们活5次?
20年如何?
20年一变,以改变了的自己,重新洗牌,再一次选择自己的伴侣,你觉得如何?
人生100年,5次选择,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最后和谁埋在一起?
页面更新: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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