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忘却的纪念

5月22日  晴

                                   为了忘却的纪念

    为了忘却的纪念?
    对,是为了忘却的纪念!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写这样的题目并不想冒犯树人先生,所以改用了“纪念”二字。没有别的想法,只想为了纪念我的忘却。有些事情如果不是同事的提及,我坚信自己确实已经忘却了……
    今天是5月22日,5月17日已过去了5天。本来已经忘记的日子,却又突然从脑海里浮现出来。既然还没有完全忘却,倒不如为了忘却的纪念。
    树人先生当年是为了唤醒混沌的世人,而我是为了让自己更加看清过去之种种以为今日之导向。
    此时此刻,头脑里忽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不要忘记那些我极力忘记的往事,而要去铭记,去回忆。这样的做法显得更为积极,更为主动,更为直面,更像我的风格,为什么要让过往把我捉弄的痛苦不堪?既然她(他、它)们能风清云淡、能一笑释然,我又何苦为了徒有的往昔而迷陷、无措、痛苦、痴迷、且不知悔改呢?到头来才发现全世界都风和日丽,而唯有我的天空弥漫阴霾!
    痛定思痛,痛又何哉!
    其实,现在的我已经不痛了,就像一个被切除了神经末梢的小动物,可以眼睁睁地看着别人一下一下切割自己地身体而毫无感觉,直至流尽自己身上最后一滴血液。
    我不想做那个小动物,不想做个试验品,更不想做个牺牲品。
    我不想做个失败者,不想做别人的牙祭,不想被生活远远地抛到身后。
    所以决定为了忘却的纪念!
    好好记住自己的过往,
    好好记住别人对我的施及我的受!
    好好记住我对别人的施及她(他、它)们的受!
    都不要忘记了!
    要好好铭记!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内心起了波澜,且有些无法控制,有点象暴风雨的前期,真的想一骂到底,好好泼上一次。但显然发现自己成熟了许多,就像阿烈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柯夫笔下的海燕,我学会了顺着风雨飞翔。
    既然已无痛无痒,
    既然已会顺风飞翔,
    既然已无需忘却,
    那就好好纪念吧!
    纪念那些让自己痛苦的过往,
    纪念那些让自己骄傲的过往,
    纪念那些让自己不知悔改的过往,
    纪念那些让自己迷足深陷的过往,
    纪念过往中不可忘记的人们,
    纪念过往中不可忘记的事物,
    他们,她们,它们,
    都是我需要感谢的老师!
    (写这篇文章源于我记起的一个日子以及早上和一个女人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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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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