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跑跑事件

    我承认我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那么长时间才对这个事情有感悟,并且才想到发表自己的言论。并不是说我以前不知道这个事件,事实上我很早就知道这个事情。不过,我想强调的是,事件最初由网路上提供的。正如网路上大多数纷纷扰扰的事情一样,存在着太多的偏见和断章取义,我不能就这样的材料发表我的观点,因为可能被误导,作出不真实的评论。
    但是我今天看到了凤凰卫视的一个节目,不仅请到了当事人,还有他的朋友、领导、教育界同行、心理学家等等,从各个层面去分析。我觉得比较客观和真实。基于这样的材料,我才能去评判,去发表我自己的认识。
    范老师是一个诚实的人,地震来临的时候,他没有去救学生,和提醒学生。本来这样的事情,过去之后,也没有伤亡,完全可以当作没有发生一样。但是他依然勇敢的发表博客。由此,我可以得出对他印象:1、这个人诚实,2、这个人愿意反省自己,3、这个人特立独行。当然前提是,范老师的文章并非如某些网络红人一样,故意用一些出格的行为和言论来吸引眼球。
    我认为趋利避害是个人求生的本能。地震的时候,只有短短的一瞬间,逃跑是大脑未经过任何利害关系的思考,只是出于保护个体生命这一最高原则采取的行为。我觉得从逃跑这一本能行为来说无可厚非。但是当事人职业的敏感性,造成了大范围的批判。是啊,他是一位人民教师,正在给十多个学生上课。不过我有不同的意见,《师说》里面有句话诠释了教师的定义:传道授业解惑者也。救人不是教师的职责。为了更加充分和权威地去论证我的观点,我特意去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二章第八条关于教师义务里面,并未规定教师有救学生的义务。有人说,这个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我搜索了教师职业道德内容也并不包括这一条。或许有人会这样说:这样的行为是不是过于理智和冷血。的确,中国是一个讲究人情味的国家。但我认为,人情味不应该以牺牲他人的生命为代价。任何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试问,如果当时范老师没有跑,而去救人,他献出了生命。那么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就应该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吗?他亲人以后谁来照顾?况且,这样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很可能是救人者和被救者都无法逃生,这时救人恐怕不是最好的选择。节目中,来自北京某心理救助中心的一位专家说了:没有亲身经历这样巨大灾难的人,没有资格去评论!是的,没有经历那场灾难,很难体会面对灾难时的巨大恐惧,很难不做出类似的行为。批评者中绝大多数都没亲历过,难道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以道德的名义把当事人钉在十字架上吗?范老师错了,错在他太天真,太诚实了,我们难道都没看到,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有人当街抢劫偷窃,而冷漠的我们只是旁观,并未伸出援手。我们往往被伪君子蒙蔽,为他鼓掌,而对真小人喊打喊杀。何况范老师只是做出了本能的反应,诚实地告诉大家而已。却要被扣上一顶大帽子,欲被人置之死地而后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多的所谓“道德捍卫者”只不过是一群伪君子罢了。何况国人素来有痛打落水狗的陋习,一人做出壮举,便被媒体塑造成“高、大、全”的英雄形象,而反之就被批评的一无是处,甚至连家人都被牵连。悲哀啊,悲哀啊,这个社会缺乏对人性的关怀、对人格的尊重、对犯错误者的宽容。前几个月的美国校园枪杀事件,在他的墓地,有人留言说:虽然你做出这样的暴行,但我们原谅你,因为这不是你的错,而是我们的错,我们对你的关爱不够。我还注意到了,范老师教的是高二,高二学生大致是17.18岁这样的年纪,应该说,这样的年纪与我们成人除了社会经验的差距,判断能力和作出决定的能力不应该欠缺的。发生灾难,如果老师自己跑了,没喊:地震了,快跑啊。就没有判断能力了吗?如果没有,那是我们国家教育的悲哀,只培养出一群没有主见的羔羊,只会在别人指示下行动的木偶人。更反应出了我们国家对于灾难逃生教育的缺失,具体的例子比比皆是,也不赘述了。
    这个时候,我想到我以前写的关于许霆案的文章,我想我们除了去追究当事人,是不是更应该从自身上反思,是不是更应该问自己一句:你会怎么做,是不是更应该拷问这个时代精神和社会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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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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