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秀散文

  一次听凤凰台的《锵锵三人行》,聊到中国古代四大名著在当今的盛行:无论是纸媒还是网络,如果看世界新闻,都是《三国演义》,整个世界都在讲谋略;如果看中国新闻,就是《水浒传》,都在在讲反贪腐;写博客的,如果是写自己方面的,就是《红楼梦》,写别人的,大多是《金瓶梅》。这话虽说是调侃,却也有些道理。

  欧洲的同盟,东亚的峰会,高端的论坛,核武器的实验,斡旋,和谈,战争等等,其实都在演绎三国风云。“房姐”“房叔”的相继出炉,不雅照的频频曝光,其实也是一种“水浒”式的造反精神的再现。

  至于我们普通老百姓,写博客,基本就是生活秀。秀幸福,秀恩爱,秀吃喝玩乐。这是低层次的生活秀,人心,真是个无底洞,谁能真正看明白?在满足了物质需求以后,空虚的灵魂还需要东西填满。比如仰慕,比如赞美,比如嫉妒。博客的产生,满足了部分人空虚的心理需求。

  真正高端的生活秀,是随意流露出来的生活方式,让人觉得高雅而不是炫耀。本来嘛,我们大家的日子就是拿来秀的,似乎不拿来秀一秀,就缺乏了滋味。当然,有多大的能力做多大的秀。博客是个大舞台,各色角色都在候场:有的是粉墨登场,有的是本色出演。

  有人说:“高端而又平和的心态是欣赏别人高级的秀,做自己能力范围的局。”此话对于写博者,无疑是良方。

  【女人,小心出卖你自己】

  那次周末的中午在一个优雅的公共场所,偶遇一位女人,让我大跌眼镜。

  “太热,开冷气!”女人一进来就是大嗓门的命令语气。

  “噪音太大,关掉排气扇,我要好好休息一会,昨晚通宵麻将,累死我了。”

  女人大嗓门以后,坐在床沿,喉咙里发出“咣——”,深吸一口气以后,突然“呸!”一口痰,带着一股不可抵挡的雄壮气势,不知道落到何处。我就纳闷:嗓子大,也就罢了,吐痰的气势如此雄壮,让人有些胆战心惊。我更纳闷的是:这一口雄赳赳气昂昂的痰,该不会落到铺着毛毯的地板上吧?从“咣”到“呸”,这中间似乎只有一秒钟的时间差。我的大脑总在纠结她的痰落在何处?

  由于开着冷气,我的咳嗽加重起来。我寻机起身,去挂衣杆上拿我的衣服穿着。原来床那头角落里有一个纸篓。于是,我想象着那女人口中的痰,带着优美的弧线,一口而起,飞落到另一个床角落纸篓里的壮观。我的眼光落到这个女人的身上:双脚迈开直躺,穿着绿色毛衣,一手枕着头部;一双熊猫似的眼睛,那黑眼圈特别醒目,脸色蜡黄,满脸雀斑。她冷漠地看我一眼,闭目养神去了。

  那气势,那腔调,那姿态,那脸色,出卖一个粗俗女人所有的秘密。

  坐高铁。我带着耳麦,闭目听音乐。

  不一会,闻到一股极难闻的臭味。我左看右察,发现我的背后有个女人脱了鞋子,穿着袜子直接踩在我座位的背面。我反过头去看着她的脚,掩着嘴,示意那女人的脚实在臭,那女人无动于衷。我只好坐到对面的空座位上。女人穿着白色尼龙袜子的脚,一只踩在鞋面上,另一只无比骄傲地悬架在一个与她比邻而坐的男人的大腿上。看其年纪,应该都是年过五十岁以上的中年人了。男人戴着假发,女人烫着卷发,女人的头发非常有趣:头的顶部花白花白,头发的尾部又是黑黝黝的波浪似的大卷花;脸色暗淡,牙齿发黄。

  我开始杞人忧天:难道那男人闻不到那种奇臭无比的气味?或许是正如古人所说:“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可见,一个女人对于一个男人的影响力之大了。这女人的臭脚味已经把男人熏染得没有了味觉。

  可是,古人还说过:“不知其子视其父,不知其人视其友,不知其君视其所使,不知其地视其草木。”

  我再加一句:“不知其妇视其夫,不知其品视其行。”

  【狗趣】

  一直讨厌小狗。

  小时候被狗咬过,腰部到如今还留有狗咬的疤痕;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当地一位教师考上研究生,在接到研究生通知书不到半个月,那研究生得狂犬病而逝,令许多人唏嘘。而我却心生恐惧,因为那研究生据说是小时候被狗咬过,没有打狂犬育苗,我也同样被狗咬过而没有打狂犬育苗。

  小时候到外婆家,被凶恶的`大黄狗追咬的恐怖经历,到如今还历历在目。当时被狗追跑,一路哭着到了外婆家,外公听了我的述说,告诉我一个秘诀,说以后只要见到凶恶的狗,两只手大拇指与食指的指甲紧紧相抵,然后眼睛平视,在心里默念:“死狗死狗,见我就走,如果不走,铜箍箍口,铁箍箍腰。”

  从此以后,遇见狗视眈眈,就用外公告诉的方法对待之,还真管用,那狗见我泰然对之,感觉无恐吓的乐趣也就溜走了。其实狗不但仗人势,狗还怕人势,看见你神情自若,气定乾坤,人都畏惧三分,何况狗乎?狗是最能察言观色的东西。

  今年清明,先生的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成长的发小,从深圳回来,带来一只贵宾犬,据说是他的准女婿花了4900元钱从沈阳买来的。我进去的时候,先生的发小一手抱着那只贵宾犬,一只手轻拍我的头。在先生的发小面前,我是有些俏皮的弟媳妇。那贵宾犬,两只眼睛贼溜溜地打量着我,冲着我“汪!汪!”,我也不甘示弱,对着它,学着它的样子回应“汪!汪!”。谁知,那贵宾犬与我对骂起来,我笑得捧腹,整个屋子里的人都大笑起来。这时候,我们的嫂子,贵宾犬的女主人,拿来茶水给贵宾犬喝,我趁机倒一些啤酒,也替给贵宾犬喝,那贵宾犬看见有东西喝,也暂时忘记了刚才的仇恨,大口喝起来。喝完两口,发现味道不对,又是冲着我“汪!汪!”狂吠起来,贵宾犬发现自己上当了。

  再一次聚餐的时候,那贵宾犬又被带去在席间,已经过了两天,那东西居然还记着仇恨呢,看见我就“汪!汪!”地狂吠不已,它可以在其他人的腿上坐着,任我怎么哄它,讨好它,它就是不肯坐我的腿上。

  看来,狗,还是惹不得的,由此推之:大凡像狗一样的人,那更是惹不得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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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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