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法道德人文精神的表征分析

说道三纲五常,很多人大都知道,它是传统思想对人的约束,但是研究哲学的范畴,三纲五常还是传统中国法的纲要和精神所系。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传统中国特有的宗法伦理。它讲究的是忠和孝,表现在上下、贵贱、尊卑等差别上,整体上是一种主从性的差序结构。

但是这种结构在今天来看,是极其不合理的,但在传统中国却是合理的,因为人们认为, 它是符合天地和自然世界的有序性法则的。它是古代人追求秩序文明的重心所在。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同样是传统中国的伦理,它是古代人所认为的人的基本的道德所在,五常具有超越宗法的普适性,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责任问题,这种责任关系符合自然法则。

仁为五常之首,古代人讲究仁者爱人,智者爱智,认为这是符合自然界的创生性的,所以,五常亦是天经地义之理,当然也是重视生命,或者说追求生命价值的重生的重心所在,自然就有正当性和普适性,被古代的人们所追崇。

作为传统中国的法理,三纲五常不仅是传统中国法的正当性所在,也是传统中国法的基本原则,并且渗透到了各个方面,但是从法哲学的方面来看,三纲五常在传统中国法中的贯彻和实施,主要体现为重生与讲礼的对立统一。这蕴含着传统中国哲学中的道与德的辩证关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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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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