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规范淘金船管理的思考

淘金船是一种集采矿作业、选矿作业为一体的水上联合工厂,是一种砂金开采设备,它包括挖掘系统、选矿及供水系统、废矿及尾矿排弃系统、甲板机械、船体、上部钢构、供电等几个基本系统。

淘金船非法作业是破坏航道、危及船舶航行安全,影响水运发展环境的难点问题,也是与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的重点问题。我单位在开展这项工作中,高度重视,曾将取缔淘金船作为优化政务环境的重点问题予以对待,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取缔非法淘金船,淘金船非法作业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从2007年开始,由于黄金市场的活跃,黄金价格上涨,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辖区非法淘金船乱采滥挖现象死灰复燃,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充分说明我市一直没有建立起规范淘金船监管的长效机制。笔者经过调研,并结合多年的海事工作经验,对如何规范淘金船监管进行了思考。现提出几点拙见:

一、淘金船非法作业存在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经过多年严厉整治,赣江水域淘金船非法作业行为仍然无法彻底取缔?笔者认为有三种原因:第一,赣江水域的砂金资源比较丰富,其中最丰富的当属吉水县城至峡江段,这段河段河面宽阔、水流平缓、夹岸丘陵,砂金较易采掘,采掘成本较低;第二,沿岸地区群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小农思想严重。赣江水域有这么丰富的砂金资源,当地群众自然会去开采;第三,开采砂金的经济利益大,这是最重要的原因。一艘中型的淘金船,可以采到710克的砂金的收入。正是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赣江上的淘金船越来越多,非法淘金行为愈演愈烈,已经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第四,规范淘金船管理还没有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淘金船管理涉及到国土资源、水务、航务等部门,只要有一个部门对淘金作业管理重视不够,就无法实现有效管理。

二、淘金船非法作业的主要危害

淘金船非法作业主要存在以下几大危害:第一,淘金船只淘不拖的行为,人为地造成了赣江河床的抬高和航道的移位或消失;第二,由于航道的缩小,水流弯曲紊乱,甚至改向,给过往船只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通航能力大大降低;第三,淘金船的非法作业行为还会破坏航道整治物等国家财产,让国家财产蒙受损失。有此淘金船紧靠丁坝等航道整治物开采,导致整治物坍塌、断裂,严重破坏了航道整治物,使航道整治物束水归槽的功效无法正常发挥出来,国家投入的巨资无法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第四,淘金行为的泛滥对句年的赣江防洪、抗洪极为不利,且对环境也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三、规范淘金船监管的途径

管辖淘金船作业的职能部门较多,而且又不归同一个系统管辖,在大家都可以管的管理环境下,没有安全监管压力的职能部门如果不能得到比自身付出更多的经济利益,就不会主动地介入管理。在淘金船管理工作上,只有航务部门承担了安全监管任务。如果政府不牵头支持,国土资源、水务等部门在得到部门利益后,就会不顾及淘金船是否占据航道乱采滥挖、淘金船作业后是否会恢复河道原状、淘金船是否取得了检验证书、登记证书、船员是否适任等合法手续,留给航务部门的就是一个无法收拾的烂摊子。加上淘金船具有游击作业性等特征,水上执法干扰因素多、行为人无法确认等原因造成行政强制无法执行,仅靠航务部门规范淘金船管理,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笔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淘金船长效监管机制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从这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款来看,要规范淘金船管理,只有政府大力支持、部门紧密联动、综合协同治理,才能杜绝淘金船之患。从我市辖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加强淘金船作业审批是目前规范淘金船作业管理的可行措施,在具体操作时可借鉴笔者市河道采砂管理模式。主要由政府牵头组织管理,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的规定,河道砂金和砂石同属于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其合法取得必须经过国家矿产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许可,船舶淘金作业与船舶采砂作业前都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许可。国土资源部门应充分采纳各部门的意见,审批划定允许淘金的河道区域,这是规范淘金船舶作业首要解决的问题。淘金船在划定的区域内淘金作业即为合法,反之为非法。

第二,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淘金区域的淘金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淘金权拍卖后,政府与竞拍成功方签署民事协议,要求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用于清除船舶淘金产生的碍航物、违章罚款及赔偿其它的违约责任。

第三,水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土资源部门划定的淘金区域,对淘金权竞拍成功方进行依法审批。其它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并征收相关费用。

第四,竞拍成功方向政府上报进驻采区作业的淘金船的相关情况。航务部门依法对其淘金船进行检验、检查,主要检验船舶是否具备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最低配员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等情况,并将检验、检查情况上报政府。当航务部门出具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情况的证明后,政府方允许其进入采区作业。

第五,国土资源、水务等部门对其日常淘金作业进行依法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罚。航务部门对其船舶技术状况和船员适任情况进行适时检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并上报政府。淘金权竞拍成功方不清除船舶淘金产生的碍航物、违章作业及存在其它违约责任的,政府可在其缴纳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违约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法院等部门处理。

淘金船之患由来已久,主要在于还没有形成综合管理体系,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如能用以上所陈之法,淘金船之患可游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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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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