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为基础的湖南旅游经济升级版的方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了全面深化旅游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旅游法》的颁布实施为推进旅游改革发展提供了保障。2013年以来,湖南以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为主线,坚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全力打造湖南旅游经济升级版,旅游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不断提升。2014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旅游者突破4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000 亿元,同比增长15%。

以法治立规矩,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讲规矩、守规矩是推进依法治旅的前提。我们坚持从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政务公开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了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只有做好学法与用法的结合文章,才能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素养。将学法用法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健全定期学法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

2013年《旅游法》颁布后,我们迅速制定方案,开展《旅游法》宣传贯彻活动,在全省旅游行业形成了宣传贯彻《旅游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旅游法制业务培训,通过参加法制培训和考试,湖南省旅游局共有68人获得旅游行政执法和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证。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实现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目标,必须深入推进旅游部门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确保旅游部门行政权力依法及时行使。以1+X的模式进行整章建制,进一步完善涵盖机关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1就是修改完善《湖南省旅游局工作规则》;X主要是修改完善6项制度,对湖南省旅游局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出国(境)管理、公文处理工作规则等6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了《湖南省旅游局关于改进作风的九个严格》,以完善、有力的制度措施保障机关权力正确运行。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政务公开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消除了群众信息饥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梳理旅游行政审批项目,推行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六公开,确保高效便民,优质服务。实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公开,公开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申报流程,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内容,让社会公众全面监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以法治求质量,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

湖南旅游在过去的几年里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也留下了产品布局不合理、品质不够高、景区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等一系列的影响发展质量的问题。我们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行业标准等形式,将提升发展质量、促进科学发展纳入了法治轨道。依法健全旅游发展规划体系。规划是旅游业发展的龙头和先导,是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的法律依据,打造湖南旅游经济升级版必须有科学的规划作指导。

开展《湖南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全面完成长株潭旅游板块、大湘西旅游板块、环洞庭旅游板块等三大旅游板块的规划编制和出版工作,《大湘南旅游业发展规划》已形成前期成果,指导各地和旅游景区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形成以省级发展规划为指导、市(州)发展规划相配合、旅游区(点)详规为重点的规划体系。依法加强旅游质量标准管理。旅游标准化是国家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贯彻国家旅游局《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出台《湖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及旅游强县、旅游名镇和名村、休闲旅游基地、星级旅行社、家庭旅馆等系列标准,有效提升了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目前,全省有等级旅游区(点)230处,其中5A级旅游区(点)7处、4A级78处;有星级旅游饭店599家,其中五星级19家、四星级71家;全省共创建旅游强县33个,旅游名镇60个,旅游特色名村195个,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212个。依法整治旅游发展生态环境。

旅游业是绿色产业,必须贯彻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旅游景观资源和文化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旅游规划管理办法》和《旅游发展规划评估导则》,杜绝重复开发、无序开发等破坏旅游资源的现象。宣传贯彻《绿色旅游饭店》行业标准,颁布实施《旅游饭店节能减排要求及考核评价》地方标准,在全国首创《两型旅游标准》,大力发展低碳旅游。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景区推行等级景区淘汰制,取消1处4A级景区、2处3A级景区,责令5处3A级景区限期整改。

以法治增效益,扩大旅游业带动效应

旅游业是具有一业兴、百业旺典型特征的综合型产业。我们以贯彻落实《旅游法》为契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创新发展体制,深化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旅游扶贫,进一步扩大了旅游业的综合带动效应。

创新发展体制提效益。创新是旅游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打造湖南旅游经济升级版,必须把体制机制创新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张家界市被确定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湘潭(韶山)成为全国首个获批创建的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区,湖南旅游监管网获全国智慧旅游创新成果奖。构建以总体品牌形象为核心,以产品推介为基础,传统与现代营销方式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互动,国内与国际市场相统筹的旅游形象宣传营销体系。

深化融合发展扩效益。《旅游法》指出,要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加强部门合作,健全发展要素,拉长产业链条,推动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演艺旅游、购物旅游等新业态发展,《中国出了个毛泽东》《烟雨凤凰》等成为广大游客最喜爱的文化旅游演艺节目,全省形成了湘烟、湘酒、湘瓷、湘绣、湘茶和毛主席纪念品等一批湘字号的旅游商品体系。旅游业有力拉动了交通、住宿、餐饮、通讯等产业发展,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GDP的11%。开展旅游扶贫增效益。《旅游法》指出,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积极组织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和国家扶贫重点县申报国家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共有302个村进入国家旅游扶贫笼子,其中104个村被确定为2015年旅游扶贫村。制定《湖南省美丽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方案》,明确省、市、县三级旅游部门旅游扶贫目标任务、保障机制,推进旅游扶贫工作有序开展。从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10%支持罗霄山片区开展旅游扶贫工作,到2015年全省扶持100个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

以法治抓秩序,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

治乱必用重典,《旅游法》就是可用的重典。我们坚持以游客满意为目标,打响了旅游市场秩序攻坚战并取得较大成效,湖南的作法先后在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暨文明旅游中东部片会上作典型介绍。

开展专项整治,建设诚信旅游。采取联合相关部门、异地交叉检查、在旅游监管网设立企业诚信公示制度等方式,对张家界、凤凰、韶山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的黑车、黑店、黑社等进行严格查处。2014年共出动旅游质检执法人员436人次,检查旅行社(营业网店)157家、旅游景区47处、导游506名,共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67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起,全年没有发生重大旅游投诉。

强化安全监管,创建平安旅游。把旅游安全作为旅游业的生命线来抓,由局领导带队,相继在春节、两会以及汛期、安全生产月等时段内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将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旅游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等旅游安全主题活动,落实旅游安全保障措施。推出湖南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示范项目,有效规避因意外伤害引起的旅游投诉和纠纷,保障了游客权益。

大力宣传引导,推进文明旅游。与省文明办联合召开,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湖南日报、湖南电视台等20余家单位参与全省文明旅游工作协调会,印发实施方案,形成相关单位共同参与促进文明旅游的合力。联合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举办湖南省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暨2014年全省导游大赛启动仪式,印发文明旅游倡议书和宣传手册,广泛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做文明游客等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创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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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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