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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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论争
(1)郑国子产公布刑书时,遭到晋国以叔向为代表的旧贵族的反对。
(2)晋国铸刑鼎,遭到孔丘的反对。3、 李悝的 法经 :(1)《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法经》 共有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其阶级本质是:锋芒指向劳动人民;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封建等级制。(2)《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其次,《法经》促进了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
4、 秦国的法制:商鞅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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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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