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秘书考核制度论文

中国封建社会中历代统治者为了督促秘书官吏守职尽职,更好地为主官服务,都制定了对秘书官吏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考核制度。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历代秘书考核制度。

研究一下这些制度,对今天完善各级秘书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当有所补益。

秦统一天下,建立起封建君主****政体后,在明主治吏,而后治民思想的指导下,最早制定了对秘书官吏的考核标准,在全国施行。

据云梦秦简中的《吏道》记载,秦朝对秘书官吏的原则要求是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谨慎坚固,审悉无私,微密纠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为了使秘书官吏便于理解和执行,又将这些原则要求分解为具体标准,颁令秘书官吏,必须遵守警惕。这一具体标准称为五善和五失。

五善即:

忠信敬上,就是忠顺朝廷,尊敬、服从上司、主官;

清廉毋谤,就是要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工作要任劳任怨;

举事审当,即办事要谨慎、妥当;

喜为善行,即思想境界要高,要自觉地多做利国利民的好事;

恭敬多让,即凡事谦虚礼让,与同事们和睦相处,敬重别人。

五失为:

夸以 ,即夸夸其谈.好唱高调而不务实;

资以大,就是喜欢自我吹嘘,为自己摆功而不实事求是;

擅制割,就是好自作主张,乱表态,随便许诺,越权行事;

犯上弗知害,即目无王法,犯上作乱;

贱士而贵贝货,即轻视士人,贪婪好利。

凡是能遵守五善而无一失的秘书官吏就予以升迁、授爵;如有犯上弗知害之失者,处以死刑,有其他一失或多失者,分别处以罚款、降职、创爵,直至罢职、治罪。

汉朝在秦朝的基础上,发展了对秘书官吏的考核制度,规定朝廷百司中的秘书官吏由主官每年考核一次,称为常课或小考。每三年大考核一次,称为大课。常课是根据秘书官吏一年中的德行、勤懒、是否忠顺朝廷、服从主官、忠于职守,作出书面鉴定,好的评定为最等,差的评为殿等。大课是根据三次常课的评定等第予以综合,分出好、差等第,然后分别予以赏罚。

郡、国的秘书官吏则由郡守或国相考核评绩,以纠怠慢也(《后汉书百官志注》)。

县衙中尉丞以下的秘书官吏由县长(或县令)考核,依据他们的表现、实绩作出评定。记录,这种记录称为集簿,据此分别予以货、罚。

可见,汉朝已建立起了对秘书官吏由各级主官负责定期考核的制度,比秦朝更制度化了。

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魏孝文帝元宏吸取汉族政权的经验。为了令愚滞无妨于贤者,才能不雍于下位(《魏书高祖纪》),也建立起对秘书官吏的考核制度,规定每三年考核一次,分为上上、中中、下下三等,上上者升官重用,中中者仍守原职,下下者降级或罢官。

隋朝再度统一全国后,制定了对秘书官吏的考核制度,由于隋朝短命而亡,这些制度由唐朝继承、发展,形成了一套健全完整的制度。

唐太宗贞观年间,修定了考课法,颁布施行,规定四品以下的秘书官吏由吏部考功郎中与考功员外郎负责考核,后改为由给事中、中书舍人各一人任监考使,考功郎中考核京城百司中的秘书官吏,考功员外郎则考核京外各地的秘书官吏。德宗贞元年间,又改为由绘事中考核京城百司的秘书官吏。至于州、县官衙中的秘书官吏,则由功曹参军事和司功负责考核,并接受吏部考功司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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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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