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师德

       

一、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幼儿服务,爱护幼儿,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 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幼儿,教书育人,培养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三、 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知识和幼儿教育理论,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

四、 热爱幼儿,了解幼儿,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歧视、讽刺、体罚幼儿。

五、 热爱幼儿园,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与家长、社会紧密结合,共同教育幼儿。

六、 衣者整洁,举止端正,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关心集体,维护团结,珍惜学校荣誉,不闹无原则纠纷,不传播流言,不搬弄事非。

八、坚持正面教育,对幼儿一视同仁,不歧视身心上有缺陷或某方面发展不足的幼儿,不准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九、热情照顾早来或晚归的幼儿,不得向幼儿发泄不耐烦情绪。

十、对家长要主动、热情、耐心地接待,并认真记录家访及家长意见反馈;热心向家长宣传保教知识。不得无视家长意见,不得与家长发生争吵。

十一、语言要文明规范,园内一律使用普通话,态度要亲切和蔼,不准讲有损教师形象的话,不说影响儿身心健康的话。

十二、要廉洁奉公,不准收家长馈赠物品或通过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十三、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认真、端正。

十五、按照正常的工作计划和程序做好本职工作。

十六、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不做违犯法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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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7

标签:教案   幼儿教育   幼儿园规章制度   廉洁奉公   诲人不倦   法纪   师德   热情   幼儿   态度   家长   集体   语言   幼儿园教师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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