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药品、物品要妥善保管。
2、剧毒药品要专放、专锁。
3、要按病人的年龄、病情需要开方,不得超量,一般只开两天药,慢性病不得超过五天,镇静安眠药不得多于10片。
4、药品除医务人员外,不得由他人自找、自拿。
5、敌敌畏、来苏水、硫酸、根据班上需要发放,不得装入瓶内,更不能存放在班上。
6、电器用品用后立即拔掉插销。
7、医务室注意随时锁门,不能把钥匙交给他人。
页面更新:2024-05-10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