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版四年语文下册课文《盗火的英雄》的教学反思

  初读课文时,题目中的“盗”字引起了我的关注,觉得这个“盗”字值得玩味,“盗”本是贬义,但在文本中,在普罗米修斯这个英雄人物的英雄壮举中, “盗”被赋予了神圣的意义。如何让学生感受这深层次的含义呢?我觉得可以引导学生从人类得到火种前后生活情景的对比以及在普罗米修斯盗火过程和盗火后受罚的英雄壮举中感受。

  带着这样的思考,我对本课的教学做了如下的预设:第一课时主要让学生读通读熟课文,整体感知课文内容。第二课时主要是以“盗”字贯穿教学:由“盗” 字引发学生价值冲突,建构阅读话题;思考“盗火”价值,品析“盗火”后果,感悟英雄形象;质疑因盗而罚,引导学生思辨。在这一过程中,引导学生凭借语言文字材料了解普罗米修斯盗火的英雄壮举,感悟其感人的品质,抓住教材的空白(人们得到火种后欣喜若狂的情景)这一教学资源,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训练,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与创造能力。对于普罗米修斯到底该不该受罚?主神宙斯的形象该如何把握?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思辨的话题。既然是盗,受罚是理所应当,但我们从文本中不难发现:

  1、盗火是正义的.,是为了人类的生活而勇敢、富有同情心的盗;

  2、不给人类火种,让人类生活在茹毛饮血中,如此天规极不合理,应当废除,这是一场革命,一场彻底破坏一个旧世界的革命;

  3、宙斯在这个过程中不但表现出残暴、心狠手辣的一面,他还是个无视法纪的人,因为他“狠狠惩罚”普罗米修斯只是一个“决定”而已,并且他“还觉得不解恨,又……”可以看出,他的惩罚并没有法纪而言,只是凭着自己的情感需要。如果说普罗米修斯盗火“触犯了天规”,那么宙斯所施行的惩罚又哪有什么天规可言?因此,我认为普罗米修斯不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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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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