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方案设计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标:1、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2、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增强青少年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意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活动过程:一、欢快的音乐中班长报告本次活动的意义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会场布置】
1、用幻灯片打出标题。
2、将教室座位布置成矩形,让学生面对面地交流,有利于学生尽情地发表自己的感想。
【教学形式】
学生主持,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
【教学手段】
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
【教学流程】
一、案例引出:
主持人宣读案例: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二、学生讨论:
(用幻灯片打出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学生:我认为甲是不小心把乙碰下去的,不是故意的,所以不能算是违法;
学生:不对,如果说甲不违法的话,那乙的受伤岂不是没有人负责了吗?
学生:我也认为不应该因为不是故意的,就不违法,那这样的话,打伤了人,只要说不是故意的,不都可以逃脱法律了吗?
学生:我觉得虽说甲不是故意推乙下去的,但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所以他是违法行为。
学生:我想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伤害了他人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并且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程度,就会构成违法,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
老师: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主持人:乙经医院的全力抢救,虽然脱离了危险,但仍被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我再请问同学们:(用幻灯片打出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
学生:他犯了伤害罪。
学生:他的行为造成了乙的严重受伤,所以他侵犯了乙的人身权利。
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主持人:接着幻灯片打出第3个问题: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有说罚款的,有说判刑的。
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主持人:幻灯片打出第4个问题: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
学生: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学生:我知道一个人做错了事,即使是无意的,只要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就是违法的,所以我以后要处事要慎重,不能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因为伤害了别人,其实也是伤害了自己。
学生: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能再与同学随意玩笑,尤其是在楼梯、阳台、马路边、河边等一些危险的地方,因为一不注意,就会有意外发生,我们不能让这个意外毁了我们的一生。
三、案例分析:
主持人: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个小学生意外伤害的案例:
出示资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1)班,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老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老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小东顿时不高兴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课铃又响了,争吵暂时中止,课堂里又恢复了平静。然而,也许是小东、小明都年少好胜,下午5点半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已回家,但小东、小明这两个12岁的孩子留在教室里,继续下午的话题争吵起来,你说一句我顶一句,两人越吵越凶。争吵中,小东伸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扑了过去,两人开始抱成一团扭打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小明将小东顶在墙壁上,前臂卡住了小东的脖子,五秒钟,十秒钟……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看到小东、小明打起来了,在一旁打扫教室卫生的林某等4名同学连忙上前劝架,4名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多钟才将两人掰开。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因小东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开时就瘫倒在地,脸色发青,小便失禁…… 经了解,小东与小明同窗时间长达六年,平时还挺好的。然而,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两个还不完全懂事的孩子一死一惊,悲剧给两个又是同样贫穷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学生听了这个更为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主持人: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利用多媒体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我们下次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
四、教师小结:
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注意与同学和睦相处,玩笑时注意分寸,课间注意文明休息,别让那冲动的一瞬间成为悲剧的开始。另外,我们要多学法,时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课后反思与小结】
初中生由于年龄小,好玩好闹,比较冲动,自我约束能力差,所以常会在彼此的玩笑中发生意外伤害。我班开学初期就曾发生过因为一件开玩笑的小事,引起学生打架,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为防患于未然,我设计了这么一个关于学生意外伤害的法制教育活动,旨在通过教育帮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对法律规范的内在信仰从而做到自觉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以遏制违法行为,不要让这一行为对学生造成伤害。今后,我还要教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教育学生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预防和维护青少年自身权益的双重目的。当然这样的效果并不是用一堂晨会课就能达到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经常开展类似的法制教育,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使法制教育更贴近学生的实际学习和生活,主题更有针对性,以保证学生在法律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方案三: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 你对法律知多少:
1、 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 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 法律知识检测
a、判断题
(1) 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 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4) 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 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6) 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b、单项选择题
(1) 这幅漫画中父亲的行为是(a)
a. 不依法履行家庭保护的义务
b. 要求儿子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c. 确保儿子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d. 在履行对儿子的教育义务
(2)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
a、 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 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 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 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
(3)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
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4)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a、 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 做
b、 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c、 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d、 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5)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a)
a、 特殊保护 b、 特殊关注 c、 特殊照顾 d、特殊援助
c、多项选择题
(1)据报载,洛阳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元,竟被金某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abc)
a、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b、未成年人既要依法自律,又要学会自我保护
c、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d、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2) 据报载,某乡政府将两位不让子女上初中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对这一案例的正确说法是(bd)
a、子女上学与否是家长的权利
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c、乡政府不应该干涉家庭关系
d、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3)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表现在(ac)
a 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特殊保护
b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时期
c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d 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许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
(4) 下列事例中属于违反学校保护规定的有(ac)
a 某小学教师为提高学生成绩,对成绩差的学生在其课上摆上“差生”的标牌
b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c 某校校长仍坚持让学生在已是“危房”的教室中上课
d 某校校长规定每学期要给学生进行一次体检
(5)广西某彩灯厂私人老板多次派专人到农村招募未成年人做工,数十名未成年人离开父母、家庭,挤住在脏乱的工棚中,每天工作16-17小时,他们中最小的只有8岁。此案(ab)
a 彩灯厂老板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社会保护的规定
b 这些童工的父母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的规定
c 这些未成年童工都是自愿的。老板付给他们工资,说不上老板违法
d 有的童工的父母说,家里穷,让孩子自己出去闯生活不是什么坏事
(6)在加强来自社会的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abcd)
a 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b 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 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d 要依法自律
(7)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打骂,是(abc)
a 违法行为
b 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c 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d 严格要求,不违法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
附注:青少年自我保护二十招
第1招
警惕“黄狼”入室
健康第一,高尚情趣。抗拒诱惑,抵制黄毒
第2招
学会独处
独自在家,不必害怕,管好自己,安全潇洒
第3招
现代居室内的安全
现代居室,空间有限,安全规则,牢记心间
第4招
不要轻易“打”“听”
要打电话,先问费用,量入为出,全家安宁
第5招
正确对待宠物
宠物可爱,不可迷恋,狂犬病毒,预防在前
第6招
预防20世纪“新瘟疫”
艾滋病毒,可以预防,洁身自爱,永保健康
第7招
餐桌上,噎着怎么办
食物噎住,压腹咳出,细嚼慢咽,麻烦免除
第8招
求助“快速突击队”
紧急危险,求助莫慢,快拨110,转危为安
第9招
久戴耳机有害无益
保护听力,少用耳机,音量适度,轻松惬意
第10招
“电老虎”屁股摸不得
电是老虎,不可糊涂,预防触电,请教父母
第11招
火里逃生
防火须知,勿当儿戏,火警电话,不可忘记
第12招
未成年少女自护
少女合群,防止无助,冷静机智,勇敢自护
第13招
学会使用家电产品
家电便利,用前学习,合理使用,遵循规律。
第14招
电脑与自护
电脑神奇,积极学习,你是主人,莫做奴隶。
第15招
招谨防铅中毒
铅会毒人,慎选器皿,装修防铅,处处小心。
第16招
把好你的“健康之门”
爱牙护牙,防止龋齿,断牙可植,就医及时。
第17招
注意厨房中的安全
厨房学艺,细心有序,边学边做,安全第一。
第18招
安全使用煤气
煤气危险,用毕即关,注意通风,防患未然。
第19招
不做小烟民
吸烟成瘾,疾病缠身,健康自尊,不做烟民。
第20招
面对校园暴力
不卑不亢,自卫适当;对症下药,人人舒畅。
第21招
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法懂法,依法行动;合法权益,应当力争。
第22招
守护好你的“司令部”
保护大脑,谨慎用药,精神卫生,至关重要
页面更新: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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