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精选17篇)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

  负责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第二条 代理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 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对在甲方核保权限内且单证齐全、符合甲方业务管理规定的投保单,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保决定;

  4.乙方新单保费划入到甲方后,因甲方原因未出单,在此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责任赔偿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

  5.对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规定,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有权从甲方处获取与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现有的业务渠道或业务关系单位发生团体的、同险种的业务往来;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的员工、个人代理人或专管员,不得聘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后六个月内的员工、个人代理人;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险业务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各种表格等资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须及时将所有的客户资料、各种单证、未交接的保险费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缴甲方,并通知相关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客户的利益;

  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 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_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证管理(附件二);

  (二)新单业务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续期业务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暂收保险费和续期保险费的划转;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独立的保险费帐户,在交接投保资料的同时,将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暂收保险费划入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帐户;

  3、保险费帐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

  (五)甲方应为乙方单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方便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乙方在为甲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终局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险业的专用名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法律法规无规定的,按保险行业惯例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2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索 人民法院( 字第 号 判决(以下简称 号判决)项下 公司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号判决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指派 律师具体承办甲方委托事宜。

  二、乙方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全权代理甲方参与执行工作,包括搜集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与执行法院或有关部门沟通、督促执行法院及时委托相关机构对已查封财产进行评估及拍卖变现、处理与执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执行相关的文件资料。

  四、乙方承办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不得接受对方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本次委托代理方式为有条件的风险代理,具体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甲方按申请执行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前期代理费。

  2、后期代理费用与乙方代理执行结果挂钩,甲方向乙方支付后期代理费标准为执行回款(非现金财产形式按当时评估价值计算)的%,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执行回款后的10日内,分期回款则分期支付。

  3、甲方除代理费之外,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为承办本合同项下工作所支出的交通费、通讯费、打印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特别约定事项:

  乙方代理申请执行、处置查封房产、土地或其他财产需支付的执行受理费用及评估、拍卖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如执行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则担保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号判决执行终结止。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如有未尽事宜需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4

  甲 方:

  机构负责人:

  地 址:

  乙 方:

  单位负责人:

  地 址:

  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权限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就第三条约定的代理险种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一) 以甲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保险展业宣传及咨询服务,协助指导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根据甲方保险费收费通知单代收保险费;

  (三) 协助甲方做好保险风险管理工作;

  (四) 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书面授予乙方的其他代理权限。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代理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授权或委托第三方从事上述代理事宜。

  二、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在甲方的经营许可区域内行使上述代理权限。

  三、代理险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险种:

  (一) 车险 ;

  (二) 甲方书面委托代理的其它保险险种。

  四、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一方希望续约的,可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乙方《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有效期内续签本协议。

  五、保险费管理

  (一)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与投保人订立的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代为收取保险费,并向投保人转交甲方开具的发票;

  (二) 乙方设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该账户除代收本公司保险费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乙方需严格按《保险法》及《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业务台帐,台帐应逐笔列明保单流水号、代理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代理手续费等内容;

  (四)乙方不得挪用代收的保险费,亦不得坐扣保险代理手续费;

  (五)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1、乙方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及其附加险种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保险项目时,应按照保监会关于“见费出单”的要求,指导投保人将保险费划转至甲方指定帐户。投保人未交纳保险费的,甲方不出具相关保险单证,且不承担保险责任。

  2、非车险也严格执行“见费出单”管理规定,将保险费划转至甲方指定帐户。投保人未交纳保险费的,甲方不出具相关保险单证,且不承担保险责任。其中协会规定的特殊例外业务双方按规定约定从每月 / 日开始 / 天为一结算周期,在结算周期内,乙方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划缴到甲方设立的保险费收入帐户,如未按要求结算,甲方可暂停乙方代理业务的出单,至当期保费结算完毕。

  3、双方约定的保险费收入账户如下:

  (1)甲方保费划缴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 ;

  账户号码 1。。

  (2)乙方保费收缴开户行 ;

  账户号码 。

  六、代理手续费

  (一)甲方在乙方每月划缴的保险费实际到帐后,根据实收到帐保费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的手续费:

  1. 机动车辆保险 险 %;

  2. 机动车交强险 险 %; 3. 险 %; 4. 险 %; 5. 险 %; 6. 险 %。

  (二)甲方于每月 30 日前核定代理手续费,通知乙方当期代理费的金额。

  (三)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与代理费等额的中介发票后,每月 30 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乙方整改;

  3. 甲方有权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4.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宣传材料、投保单、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5.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6. 甲方对乙方代理人员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合同规定的手续费;

  3.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并向客户出示本合同所附客户告知书。客户告知书应当包括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代理权限、联系方式、法律责任,以及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投保提示等事项。乙方从事保险代理活动,应维护甲方信誉,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4.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及有关管理规定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更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投保人就保险有关事项做出甲方提供标准保险产品以外的承诺;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7. 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知道的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尤其是保险条款的免除责任,应如实、详尽地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8. 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掌握的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9. 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为甲方理赔提供协助;

  10. 乙方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11. 乙方在其经营地点、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出资发生变化,或其收到任何有权机关发出整改或处罚通知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2. 乙方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商誉,也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甲方的雇员或其他机构谋求商业利益;

  1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订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14、乙方在代理甲方从事保险业务的过程中,不得从事或协助任何机构、个人从事洗钱活动;乙方应当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采取符合反洗钱法规定的措施,有效识别客户身份,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发现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反洗钱法规定的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甲方。

  15、对于保险费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财产保险合同,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xx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乙方在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16.乙方将对其业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在符合保监会有关要求的同时,满足代理业务的需要。

  17.乙方现场出单销售甲方人身意外险产品必须安装甲方人意险出单系统,相关单证和业务流程要符合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xx‟91号)要求,以及监管部门其他规定的要求。

  18.订立保险合同,采用甲方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乙方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乙方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乙方代表甲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乙方应指导投保人正确地填写各种投保资料,并确保投保人在投保资料上签字或盖章真实、不遗漏,乙方不得伪造或代投保人签字或盖章,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裁判机关认定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判决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全额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陈述与保证:

  (一) 乙方保证其于本协议签订时已获得《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在协议有效期限间仍不间断地持有有效的许可证;

  (二) 乙方保证其于本协议签订时及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其人员配备及公司管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 乙方保证其已建立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业务档案管理系统体系。

  九、代理合同的中止、解除

  (一)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

  (二)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有违法犯罪或严重破坏保险人信誉的行为时;

  2. 乙方有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损害保险人或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时;

  3. 在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其业务代理工作,经甲方单方发出书面通知当日;

  4.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代收的保险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之内未仍交付的;

  5. 甲方发现乙方营业情况、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续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 甲乙双方事实上已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三)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给付乙方代理手续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 本合同自代理期限届满时自然中止或自解除之日起终止。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一切有关代理保险业务的单证、材料及未交付的代收保险费交还甲方,同时结清代理费用,并不得再以甲方保险代理人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五)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中止或解除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已发生的权利,并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任何未了责任。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期将乙方应得的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若逾期支付,除应付代理手续费仍应支付外,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代理手续费的万分之 壹 承担违约责任。若逾期 30 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需按本保险代理合同规定按期将收取的保险费全部划转给甲方。若逾期交付,除应付保险费仍应支付外,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交保险费的万分之 壹 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若逾期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程度轻重扣除相应手续费,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乙方违反本合同代理业务的基本规则和义务或被保险监管机构收回或吊销乙方办理代理业务人员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乙方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民事责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视为违反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乙方行为性质提交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伪造、变造文件、资料、单证、收据或私刻印章;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甲方;

  (5)撕单、埋单等弄虚作假,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6)侵占被保险人保险单、保险费发票、保险费或侵占、挪用甲方保险单、保险费发票、保险费。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保密条款

  (一)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产品条款、费率、有关单证均为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翻印,或提供给客户以外的第三方。

  (二)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向对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均视为提供方的商业秘密,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信息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三) 双方对本合同负有保密义务。

  (四) 乙方应对因执行本协议而获得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全部信息予以保密,除如实向甲方提供外,不得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 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

  十三、其他

  (一)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有关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费率使用、保费缴付、理赔协助等业务管理规定,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形成的文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取得《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后生效,生效后,双方于本合同生效前为此代理事宜进行的任何方式的协商和达成的协议均由本合同取代;

  (四) 本合同各项标题之设臵,均为便于理解合同之目的,并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 __ ____

  住址:______ _ 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

  乙方:____ __ _ ____

  公司住址:__ _____ ____

  代表人:__ _____ 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从事 (就业前培训)招生代理与宣传工作。乙方所代理的地区为福建省福州市,乙方不得超出授权区域进行招生、宣传,也不得再授权给任何第三人在任何区域进行招生代理与宣传。

  第一条 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时止。

  第二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在工作中应该服从甲方的安排,对于工作情况要如实汇报给甲方。

  二、甲方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并享有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提成。

  四、乙方在与甲方履行合同的过程期间中不得在其它同性质、同种类、同行业的单位中作从事任何工作;乙方不得将所得的招生信息提供给任何个人或单位。

  五、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期间所知悉的有关甲方的信息资料享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相关信息资料有偿或无偿提供给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

  六、在乙方的授权范围内,甲方不得再授权第三人进行招生活动。除非乙方存在违约或者虚假招生、滥承诺滥收费等行为。

  第四条 具体内容

  一、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地区范围内从事招生代理与宣传等工作,但甲方在实际工作中另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二、乙方因进行招生活动、宣传、广告等活动产生的人力成本、物力成本,应当独自承担,独立核算。乙方应当保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组建个人市场拓展团队,但是个人应当对团队负责。乙方组建的团队产生的一切责任,对外由乙方向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四、海报、传单、报名表、发票等招生代理所用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私自印制招生、宣传海报或者传单。违反本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含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

  五、乙方有义务在其代理范围内张贴海报进行报名宣传,海报与传单发放应当严格规范,不得在公共场所滥发传单、滥张贴海报。如因乙方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广告宣1 文章原创:杨夏冬律师,电话:0591-83513335,,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传,导致甲方被处罚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应当负责收集甲方所要求的相关市场资料,对于报名的学员信息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三日内报到甲方处进行登记。

  七、乙方不得直接向学员收取任何报名费,应当告知学员向甲方指定的账号内汇入报名费。

  八、报酬结算:甲方按照乙方每月所招收学生实际交纳的报名费的百分之 计算提成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除有权向甲方请求支付提成报酬外,不得请求支付其他费用。

  九、报酬支付:甲方应当在每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提成费用。

  十、乙方在从事招生过程中,不得承诺包就业,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十一、乙方在应当认真核查报名学员的资料信息,按甲方要求收集学员的相关资料,并将资料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

  第五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解除合同。

  二、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约定的,甲方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可得的提成金额。

  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的,应当赔偿甲方先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含可得利益、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海报、传单等各种材料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非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含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

  四、乙方若在工作过程中向甲方汇报虚假信息或者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当月乙方提成费用作为违约金,并视具体情况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代理招生过程中,应当如实向学员说明培训流程与应聘相应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并且告知风险存在。如乙方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宣传、滥承诺、乱收费等不良行为。乙方违反本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提成费用总和。

  六、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但基于一方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行为而使另一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利益受损失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可以视招生代理的情况,自主组建团队,但是其团队宣传的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合同,产生的一切劳动关系与甲方无关。

  二、对于乙方的代理招生的学员交纳的报名费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据为准。

  三、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当返还甲方提供的海报、传单、报名表、发票等各种资料,并且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保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互联网基础业务,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 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服务,具备提供服务的知识,并熟悉乙方的规定、产品、业务流程等信息。

  1.2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关服务,甲方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1.3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得经营色情、赌博、反动网站,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www.____________,下同)上发布的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该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该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的最新变动。

  1.5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订购的服务,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服务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服务所有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1.6甲方在乙方网站注册为会员时记录的服务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当甲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通知函件(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更新联系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7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8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企业邮局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9 甲方有义务督促和帮助客户的网站进行网站备案。

  2. 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2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2.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6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2.7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 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预付款是5000元人民币,代理级别是高级代理,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5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该笔费用只能用于域名和主机业务的消费,不得用于服务器租用与托管业务。

  3.2 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 3 乙方的产品价格折扣清单见附件

  4. 违约责任

  4.1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款

  5.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黑客攻击)等类似事件。

  5.2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6.附则

  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6.2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6.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7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网络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第一条、授权

  1、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乙方为 (特殊商品除外) 的网络总代理销售商。授权乙方可在全国所有地区范围内销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产品质量的售后服务并自理相应的成本与费用。

  2、甲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规格等与说明完全一致,并保证以上海区经销商最惠价格与乙方结算。结算价格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3、甲方对某一商品信息进行修改时,应即时通知乙方。

  4、甲方接到乙方定单,应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生产供货。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销售情况,有权检查乙方对最终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 5.乙方如果就某一客户的销售与甲方产品的其它代理商发生冲突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就该客户的销售所作的协调和调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制定有效的产品宣传计划和市场销售策略并积极拓展市场,努力实现甲方良好的市场销售形象和销售业绩

  2、随时向甲方反映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帮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配方设计、包装设计和产品的服务等

  3、遵守甲方的产品销售价格原则,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除有重点项目的竞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的产品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限价。

  4、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相关LOGO, 产品图片、文字、公司执照证件 、资质证件进行网络销售推广

  5、乙方有权利使用 以甲方公司 网络营销部、网络总代理等的名义进行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6、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积极响应甲方有关的市场推广、营销策略与活动。

  7、乙方全面负责商品在网站上的信息制作与维护、对消费者的服务、并自理一切费用

  第四条、双方共同确认

  1、各种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2、客户要求退货——如非甲方质量问题,货品及邮费由乙方自理。如是质量问题且证据确凿者,货品及邮费由甲方负责。

  3、客户要求换货——因质量问题可以退换货,非质量问题,概不退货。

  4、因为乙方不如实对商品进行描述,从而引发的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商品的配送

  1、10箱以内及零散混批订单乙方自主发货

  2、10箱以上甲方物流公司发送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所有订单货款、运费等全部费用

  第七条、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内容以及相关商品商业秘密,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_年12月10日至20_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果没有书面表示异议,则协议自然延续一年。协议终止通知应在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其它未明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受托方: (以下简乙方) 地址:

  现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 的所有权委托乙方代理营销策划推广事宜,达到如下协议:

  一、 委托合作内容和要求

  1、委托营销策划推广的项目位于湖南省

  2、代理期限:20xx年 月月

  3、代理性质:合作代理.即甲方负责招聘销售经理、策划经理各一名、置业顾问四名,将本物业的整体营销及策划推广业务,全权委托和承包给该两名专业地产营销策划人员(销售经理、策划经理)代理.

  ⑴.从工作人员正式进场日至项目正式开盘前(开盘以拿到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选定特定日期为准),甲方需负责所有营销策划人员每月工资(具体工资见附件).

  ⑵.项目开盘销售后当月,甲乙双方进行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次月甲乙双方聘用的所有营销策划人员每月的工资及提成(包括: 销售经理、策划经理各一名、置业顾问四名)将由乙方从甲方每月所结得的溢价部分及佣金自行支付乙方工作开支,直至项目售罄结案

  4、业务范围:甲方可商定预留本项目十套房子作为自主灵活处理权利,项目其余单元在国内范围无论以何种方式成交的所有销售,均计入乙方的业绩和提佣范围.甲方预留低价成交的单元(10套),乙方将按折后最低总价计算佣金.

  二、销售价格、营销策划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按:

  经甲乙双方商定,项目住宅均价按/平方米进行市场销售。

  2、佣金提成:

  甲方收到购买方的首期款(商铺不少于50%,住宅不小于30%)后即纳入结算范围,甲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0.8%—1%(税后)计提佣金给乙方。如销售形势较好,经乙方可提高售价,溢价部分甲方占60%,乙方占40%(税后).

  3、若买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租凭合同》后悔约。《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4、结算时间:销售佣金及溢价部分每月月底30号前进行结算,于次月5号前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全额佣金及溢价分成。

  5、佣金支付方式;现金人民币结算方式。 /平方米,商业门面按

  三、 甲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地段的平面图、项目规划图、等资料及合法证件的复印件,销售、租商合法性和物业的处理权由甲方保证、负全责任,并派专人与乙方沟通。

  2、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销售处,并负责销售处水、电、饮用水、电话费等硬件费用.负责每月月底(30号)前发放乙方所以工作人员工资.

  3、认真履行对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按时将本项目交付使用。

  4、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5、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建议时,应在第一时间作出答复.购房定金及房款由甲方负责收取。

  6、甲方负责广告、媒体宣传及所需宣传制作费用,并审核监督乙方的项目策划方案及广告推广制作、媒体宣传效果。

  7、乙方的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承担自发的费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的招租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欺骗客户。

  2、负责销售、招商人员的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

  3、派驻到甲方工作人员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4、严格按双方议定的底价、付款方式销售、招租。

  5、乙方因自身经营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策划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定位、推广计划、营销策划、广告方案、活动策划等综合业务.

  7、因甲方或者工程问题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

  五、违约责任

  1、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租凭合同》所得资金必须全部由甲方收取,凡发现乙方有故意挪用楼款、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即时终止乙方的销售、招租代理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不得以甲方代理商之名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行为。

  3、甲方不按合同有关条款将佣金及时支付乙方,每延期一天,罚取1%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从楼款、租金或定金中直接扣留乙方合理所得。

  4、任何有关工期、项目规划、质量等问题造成的纠纷,其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任何一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必须一次性赔偿对方人民币壹拾万元。

  6、该项目在五个月内未动工甲方向乙方支付15万元劳务费。

  7、因工程问题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其 他

  1、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果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9

  东洋纺(上海)生物科技有司限公(以下称为甲方)和上海朝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签订如下的正式一级代理合同。

  (定义)

  第1条 与本合同相关的关于销售地区、销售对象、所涉及的销售产品、订货方法、付款条件和交接条件将在本合同的附件中另行规定。

  (目的)

  第2条 为了让乙方在指定地区向客户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应从甲方处取得产品,甲方应将其产品交付给乙方。

  (销售权)

  第3条 ①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合同规定销售地区内的甲方产品销售点,并授予乙方非独家销售权和甲方指定客户的独家销售权(将在今后的销售工作中以书面形式另行指定)

  ②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向规定区域以外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转让、租赁或提供。

  ③乙方不得为与甲方产品具有市场竞争意义的其他公司的产品进行促销活动。 (销售目标)

  第4条 ①在甲乙双方协议的基础上,甲方将为乙方设定一个销售目标额。乙方必须尽最大努力来达成此销售目标额。(销售目标另行指示)

  ②甲方可以依据乙方的销售目标实际达成率来调整销售折扣率。

  (广告宣传)

  第5条 ①甲方会负责制作并提供关于其产品的目录以及在杂志,学会的展示会等中的广告宣传活动。同时乙方必须在其销售对象范围内积极做好甲方产品的广告宣传活动。

  ②为了促进乙方负责范围的客户的购买能力,甲方可以向乙方派遣自己的销售工程师。乙方也可以派遣相关人员参加甲方主办的产品培训会,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负担。 (联络)

  第6条 乙方每月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各商品和客户的销售额,销售数量,顾客信息以及其他甲方所需要的情报。

  (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第7条 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试用于甲乙双方间签订的所有甲方产品购买交易合同(以下称为个别合同),甲方及乙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个别合同)

  第8条 ①个别合同中涉及的商品名,数量,单位,货款额,交接条件和支付条件等,除在本合同中已经做过定义之外,每次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议予以明确。

  ②在乙方将记载有所定事项的订货单交付给甲方并且甲方表示全部接受之后,个别合同即告成立。

  (交货及验收)

  第9条 ①甲方必须按照个别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在指定的地点把甲方产品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个别合同约定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产品的验收。

  ②甲方产品的所有权,将在乙方向甲方付清贷款后,由甲方名下转移到乙方名下。 (事故责任承担)

  第10条 甲方产品在完成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交付后所发生的丢失,损坏,以及其他损害,除因由甲方造成的过失而须由其他承担责任以外,其余都由乙方自行负全责。

  (瑕疵担保)

  第11条 如甲方违反甲方产品的有关合同条件或者在交货前的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产品品质

  不良、数量不足及其他问题,甲方应当为此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能立即加以发现的产品问题,乙方必须于收到产品后24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甲方。

  (保守机密)

  第12条 甲方及乙方必须对通过甲方产品的交易而得知的关于对方在营业上、业务上、技术上的情报进行保密,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泄漏。除非有以下除外事项。

  1.得知前就已经完全公开化的情报。

  2.得知后,非己方责任而导致公开化的情报。

  3.有证据可以证明在交易前第三方已经拥有的情报。

  4.以正当途径从第三者处取得的无需要负担保密责任的情报。

  (商标)

  第13条 乙方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变更甲方标注在甲方产品上的商号、商标,也不得自行标注其他商标。

  (商品的任意处分)

  第14条 ①如果乙方未履行个别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处理甲方产品,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在执行前项时,若已签订其他个别合同,其中指定的货品无论其交货期是否届满,其处理也一概照前款执行。

  (债务相抵)

  第15条 当甲方对乙方负有债务的同时甲方对乙方拥有其他债权时,无论债务赔偿期限是否到期,甲方有权将上述的债务与债权相抵。

  (延期赔偿金)

  第16条 如果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交付购买甲方产品应缴的货款,则甲方有权从应缴期限到期后第二日起要求乙方按照延迟天数支付个别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金。

  (债务抵押)

  第17条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用乙方的其他财产来抵偿债务。

  (合同期内利益的丧失)

  第18条 如发生以下所列出的任何一种情况,乙方将丧失甲乙双方订立的所有个别合同中合同期内所规定的利益,并且必须马上用现金偿还所欠债务的全额。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或者个别合同,比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付清应支付的货款金额。

  2.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或者发生破产、解散、清算、申请公司财产拍卖手续等时。

  3.其他,如财产状况恶化,无力偿还债务时。

  4.被银行拒付时。

  (即时解除合同等)

  第19条 ①当发生第18条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不催告乙方而立即直接解除全部或者一部分个别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但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为了保护甲方利益,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商品的所有权重新转移到甲方的名下。

  ②根据前项所述,当乙方被要求返还商品所有权时,必须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商品运送到甲方所指定的地点或者将商品交给甲方指定的接收者。

  ③如果甲方内部也发生了如第18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乙方也有权不催告甲方而立即解除全部个别合同或一部分个别合同。

  (因不可抗力免于承担责任)

  第20条 ①若因为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或法律的制定修改及废除等原因而导致不能按时履行个别合同中的内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②当发生前述各种情况,个别合同中不能履行的部分将被视为自动失效,除非甲乙双方另外有协商后的处理措施。

  (状况的变更)

  第21条 当因突发状况而使某个个别合同确实无法合理有效地被执行时,甲方或乙方都可以要求进行个别合同的变更,如果变更要求得不到对方的响应,或者由于变更而无法达到合同原来的目的,则可以解除该个别合同。

  (有效期)

  第22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09月15开始至20xx年09月14日结束,至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如任何一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今后也同样。 (修订与解除)

  第23条 ①除去以上所提各种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

  ②不受22条限制,乙方如果不能完成第4条中所规定的销售目标额或者就此销售目标额甲乙双方间不能达成协议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③乙方不得以低于在个别合同或备忘录中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若发生此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名币10000元的违约金和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后所使用的规定)

  第24条 本合同有效期满或者被解除时,在仍发生效力的个别合同中有所涉及的本合同内的各条项将保持有效。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25条 本合同以及个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以中国上海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担保)

  第26条 个别合同成立后,乙方在与甲方交易的过程中,必须向甲方提供俩位担保人。 (担保人)

  第27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人。

  ① 连带保证人作为乙方的连带,对于本合同已经个别合同中所规定一切的债务都有履行的责任。

  ②连带保证人的责任,不因为本合同的修订或延期,以及担保(包括担保人)的变化而变化。 (疑义)

  第28条 关于本合同中未涉及的事项以及发生疑义的事项,将通过甲乙方的诚意交涉经一致同意后再作决定。

  第29条 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个别合约之间约定的内容互有矛盾的,以后签订的一份合同的内容为准,不矛盾的内容各自有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后,甲乙于20xx年4月1日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备忘录视同无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乙方的两位连带保证人在上面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广告部北京办事处)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x年12月5日至x年12月19日期间代理发布:中国x品牌广告。

  二、广告播出媒介:电视台卫星频道A1段

  三、单位广告规格:75秒

  四、广告采用BAT样稿(样带),乙方改动广告样稿(样带)需和甲方商议。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播出。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x元,优惠%,净价x元,播出次数x次,总计人民币(大写):,(小写)x元。

  八、甲方应在x年12月2日前开始将广告播出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付全款。

  九、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期交付广告款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提供合同款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乙方并停播甲方广告。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和时段播出,除退还甲方支付的广告款271440元外,另按合同金额的50%向甲方予以赔偿。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甲方支付广告款后,如遇电视台节目调整漏播或迟播,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选择补播或退款;若甲方选择补播,则按电视台相关规定予以补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播出时间表:(略)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 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 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被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__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权限

  1、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代理人,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3、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5、规定,乙方代理该产品,需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用以确保最低代理销售量。

  二、代理期限

  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天,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最低代理销售量

  乙方承诺合同规定期间其销售货量为_________,当乙方在规定之日内完成销售数量后,甲方将退还其相应保证金,如果乙方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视为违约,则甲方将不退还保证金。

  四、代理商品价格利润

  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单个利润为________元。

  五、其他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赣榆县金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赣榆楼市网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定于20xx年 月 日举办“观澜国际”杯

  “激情一刻、酷爽体验”××啤酒节活动,特委任乙方作为本次啤酒节策划、组织、统筹执行,在甲方责任到位的基础上对活动效果负责。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原则,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三、 四、

  活动主题:观澜国际首届啤酒节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观澜国际

  主办单位:赣榆县金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就本次活动出具授权委托书,以保障乙方进行第三方洽谈与合同订定工作。

  2、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乙方的事项及实施进行随时监督,不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改。

  3、甲方应如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义务。

  4、甲方自行负责公安城关审批工作,并于20xx年 月 日前提供审批文件予乙方以保障活动正常开展。

  5、甲方指定本次活动场地,并进行场地合同签订与费用承担。 6、甲方自行提供甲方工作人员产生的一切费用。

  7、甲方应及时提供各种必要的资料给乙方,如企业标记、活动主题、视觉VI规范等相关证明,以及广告语、平面广告样。 8、甲方提供场地喷绘的图案设计。

  9、甲方负责此次活动优惠券的设计与印刷。 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本次啤酒节策划、组织、统筹执行,在甲方责任到位的基础上对活动效果负责。

  2、乙方指定一人为活动总统凑、并列明“现场包装口、活动引导口、演艺口、安保口、清洁口”的分负责人,并提供对讲机作为当天活动通讯设备,保证活动当天各口沟通顺畅。

  3、乙方需列明参与啤酒节的酒品和美食的品牌、种类,摊位数量,以及酒品和美食的供应量。

  4、在收悉甲方提供的审批批文后,乙方负责活动的公安、消防报批工作,并协调完成活动开展当天自彩排活动结束期间的现场的安保、消防、秩序维持等工作。对由于饮酒可能照成的多种后果给予充分估计,做好准备随时应变。并指定安保口负责人在活动期间全天保持对接,有打架、斗殴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应变处理,一旦由于乙方处理不及时、不恰当而照成的群殴和搅场事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报批出现任何问题,以及其它原因导致活动无法按原计划举行,甲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设计本次活动舞美方案、传播平面设计稿、现场物料、现场衍生品,宣传推广。乙方与甲方就舞美达成共识后开展此场活动之舞台搭建工作,并提供灯光、音响、舞台特效等演出设备及明细清单供甲方备案。(具体舞台规模见附件之效果图,灯光、音响、舞台特效等演出设备,活动结束后半个月内,将赣榆楼市网 爱赣榆 赣榆吧 赣榆信息网 赣榆人才网 赣榆新城吧 电视台 赣榆商界录音和录像,文字,图片一并交付甲方。

  6、乙方负责艺人表演所需之麦克风,对讲机及现场表演所需其他设备,乙方负责经甲方确认后的本次活动现场物料设计制作及购买。

  7、乙方负责规划本次活动演艺流程,依据演艺流程需求邀请主持人、并负责与现场演艺人员、艺人、主持人进行流程、演艺细节沟通。

  8、乙方负责本次活动艺人落地接待工作,包含食宿安排、商务接送。其中演员抵达演出地后的餐饮、住宿、交通费全全由乙方负责。

  9、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其他食品、饮料等商家联系业务,以及甲方要求的食物酒水代金卷,并保证持有优惠券的消费者到场消费时可以完整使用。

  10、 乙方对现场包装、舞台搭建和音响、灯光、舞美等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活动物料清单执行,擅自更改舞台布局、尺寸、缩小场地面积,偷工减料,减少灯光音响设备,完工后甲方将由专员进行现场验收,若不符合执行清单要求,乙方必须在6个小时之内做出相应整改。 11、 乙方负责与福州各大媒体交流以及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费用

  12、 对于不明确或临时性事项,乙方应本着积极的态度,及时和甲方沟通协商解决。 13、 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整个活动,负责活动现场各个环节的把控,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14、 乙方执行人员的交通费用,及餐饮住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 乙方应在活动结束后向甲方提供与此合约总额相符之发票。

  七、活动费用:(详见附件二)

  八、合同款项结算

  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为:

  双方签订合同3日内,甲方以转账形式支付总额的70%即人民币 ,验收合格后,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总额的30%即人民币

  九、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涉及双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违约者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活动效果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并扣除乙方服务费的30%。

  2. 甲方其他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甲方于活动当天上午进行场地验收,如场地布置,灯光、音响等相关演出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乙方须在演出前2小时予以改进完毕,并由乙方全权承担由于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 甲方其他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 协议的解除本协议在发生下列情形时解除:

  1.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咎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本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3.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 十二、 争议及其解决方式倘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赣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本次活动细节详见策划案。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赣榆县金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赣榆楼市网 委托代表人 : 日 期: 电 话 :

  年 月

  委托代表人 : 日 期: 电 话 :

  年 月

  日 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 明锦苑小区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策划及销售代理等事宜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拥有位于 明锦苑小区的房地产,建筑面积约 40000 平方米(项目详细指标、房号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1)委托给乙方独家策划、销售该项目。甲方定于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相关房地产资料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二、代理期限

  乙方的销售代理期限为销售人员进驻售楼处为起点至之后的 12个月。代理期满后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三、 甲、乙双方权责

  1 甲方权责: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将委托乙方策划、销售的房地产整体转让,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售出部分房地产(以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则视为该房地产已售出)的代理费,另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贰万元,对已交定金的购房户如因整体转让而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2)新开盘日前五天甲方向乙方提交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销售的顺利开展。

  3)甲方协助乙方制订销售策略,承担有关宣传策划、推广、广告、促销活动、售楼资料及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汇入乙方的账户,账户号以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5)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策划、销售该项目房地产,甲方原则上不再自行销售该项目房地产。因甲方自身关系或有战略伙伴关系的客户集团购买该房地产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并按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甲方在新开盘日7天前完成售楼现场清理、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臵、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并具备开盘条件。售楼处的电话初装费、电话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客户看楼所需的交通工具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客户的定金、首期房款,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购房手续。

  8)甲方须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准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费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9)非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权责:

  1) 必要时派专业人员参加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

  2) 在开盘前20天内向甲方提交《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研究审核并书面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计划作适当调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或加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禁止乙方向客户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在客户交定金及签署认购书后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将成交情况通报甲方登记备案。

  3)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各阶段的销售实际调配资源。乙方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每天不少于2人)。乙方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以便根据销售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4)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后即告终止,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所需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对该单元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终止。

  5)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与甲方结算代理费。

  6)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开盘前工作详细计划并确定双方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的策划及销售代理权不得转让或再与他人协作。

  四、付款方式

  1、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 代理费率:与销售进度挂钩,分段累进收取:售出单位成交总金额少于人民币 万时,按成交价的2%收取;售出单位成交总金额

  2)因甲方自身关系或有战略伙伴关系的客户集团购买该项目房地产时,对于这部分房地产的销售,乙方按成交价的1.5%收取。

  3)每个结算期应收代理费以实际售出房地产为准,

  注:“实际售出房地产” 指客户已交定金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当期售出时间以认购书签定时间为准。

  4)结算时间:

  双方商定每月1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

  2、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价格策略方案,在方案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3、在代理期内客户已交定金、签署认购书,但乙方的代理期限已到,当月的代理费无法按合同约定在1日结算的,甲方应于代理期结束后15日内进行结算并支付乙方全部应收代理费。

  四、其他

  1、 双方均需严格遵照合同执行,造成违约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外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影响有关条款执行,双

  3、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出现股东变更、房地产权过户等情况不影响本合同效力,本合同对新股东、新业主仍然有效。

  5、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方。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对方违约要解除合同,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违约情况属实,双方于通知日起15日内完成结算、付款、材料及场所移交等手续。

  7、双方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产生的冲突如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吊灯灯具,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 则

  1.

  2.

  3.

  4.

  5.

  6.

  7.

  8.

  9. 工程名称:天津 工程地点:天津 工程范围:吊灯的定制、加工、购买、运输、安装及售后。 承包方式:全包 工程总价:¥…元(大写: 。) 灯具安装数量: 套; 灯具尺寸规格和型号、材质详见附件:灯具供货明细 工程工期:…前从..发货。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定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8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至30%,即¥ (大写: ),通知发货前付清尾款即¥ 元(大写: )方可发货;

  第二条 责任与权利

  1. 甲方责任和权利

  1.1 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包括重大变更和甲乙双方已确认部分的再次变更)费用及延期损失。

  1.2 甲方有责任组织现场施工的设计配合工作,对于乙方现场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现场设计人员提出更换,更换乙方现场服务设计人员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1.3 甲方应在确定摆设时间后的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场安装。

  1.4 甲方应于乙方进场开始安装时将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交乙方使用。

  2. 乙方责任和权利

  2.1 乙方需保证最终完成效果与之前确认的设计图纸一致。

  2.2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计资料保密,本设计版权最终归于甲方。

  2.3 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火、防盗、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损 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三条 采购工程期限

  1. 现场安装时间:乙方收到甲方全款后即送货,货到现场乙方即安排安装。

  2. 上述开竣工日期,如若有灯具未按合同日期发出,每拖延一天,扣除未发出灯具金额的

  3‰ 。如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相应顺延工期:

  2.1 如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时;

  2.2 如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单位造成的停电、停水导致8小时以上,办理相关手续后,

  工期相应顺延。

  2.3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时,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乙方应于完成现场安装的前1天通知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到现场验收。甲方应安排负责人员在乙方完成摆设的当天进行物品的移交清点,并确认物品的数量及完整性后,由甲方负责对物品进行保管负责。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人民法院受理。

  第六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结清全款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1.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甲方必须在安装完毕一周内验收,逾期没有验收视同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内标的物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使用和 或其他利益的,乙方应承担免费修理和 或更换等责任。

  2.光源不在质保范围内。

  甲方: 乙方: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户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20xx 年12月 14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代理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下述海运进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票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2)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具体见报关单)。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

  6.甲方应在船抵港____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

  (1)提单bill oflading或者其他运输单证other shippinc documents

  (2)商业发票invoice

  (3)装箱单packinc list

  (4)进口贸易合同contract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在船抵港后,乙方报关前及时提交提货单。

  7.乙方应在船抵港_______天向甲方报告到货信息,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8.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上述款项延期送达,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上述费用,除非双方有书面的约定。

  9.费用

  (1)代报关费:__________________

  (2)代报验费: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连同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另行结算。

  10.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11.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12.由于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如申报不实、单证不全、迟延缴纳费用、货物属于违禁物品等,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由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仅对甲方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但甲方事先声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15.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16.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7.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的代理合同 篇17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见附件一。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1.附商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本合同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及时间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验收人员: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方法:依合同所定质量标准验收。

  第六条 预付货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总金额的35%。安装调试完毕,再付合同总金额的30%。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后,既 年 月 日余款结清。供货方仍承担所有售后服务准则。 第七条 运输费用负担由供货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 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的安装或调试期间,产品质量及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因需方工地人员人为埙坏,由需方自担。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供方售后服务细则

  1. 产品维修处理标准:仅负责“功能维修”,所维修处理的产品我们只保证其在照明维修完好,不保证该产品的外观完好无损(单属于本公司原因所造成的外壳等零部件破损残缺等情况本公司会给予维修处理)。

  2. 保用期限:电感电器类保用 年,电子类 年。 灯具类保用 年 光源类保用 年

  3. 保修期限的界定:产品的保修期依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三条 产品的维修承诺

  1. 正常情况下因产品的设计或生产的原因造成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损坏,本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因产品的已经使用公司只免费提供产品在功能性维修处理,不提供免费的外观维修处理。 2. 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时保修失效:⑴超出产品的保修期限的; ⑵产品非正确安装及使用,非正确的储存;

  ⑶产品受到未经授权的拆装或改动,未经授权人员的修理等. ⑷产品使用过后发生外观脏污、变色、老化等。 ⑸产品在正确使用情况下而造成的自然磨损; ⑹光源产品玻壳破裂的; ⑺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坏的。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内容与本合同有关条款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附件一《唐明灯饰报价单》 第十六条 附加条款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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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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