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精选18篇)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签定营运出 租汽车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营运出租汽车一辆(长安新羚羊130型轿车),车内发动机号为B7DY20xx2,车架号为064238,牌照贵DU20xx,承包期间: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费用:乙方自行承担风险、爱护、保养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车,按期进行二级维修、年审、车辆等级评定,费用乙方承担,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规范驾驶、安全行车、每天做到检查油、水、自动、轮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开带“病”车上路行驶,乙方开车不准跑路况不好刮到底盘的地方,如发现零部件损坏,乙方要及时负责修复和更换零件。合同期满,乙方自行应把车维修、保养好,交还甲方车况良好的车辆和所有证件。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拥有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所有权,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汽车承包者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承包驾驶员,专人专开,乙方无权将车辆变卖、抵押、转包他人。其车辆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只负责出租车公司的费用和保额以下的保险费,超出其他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担保:乙方定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合同风险担保金壹人承包共贰万元,以甲方收据为准,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风险担保金不给退还,甲方同时收回车辆和证照。合同期满,双方无纠纷,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合同担保本金不付息,继续承包,仍以本合同为准。乙方交车时,甲方有权检查,发现损坏的配件、车身、电瓶、灯光等,乙方要负责更换、修理。更换所有配 件必须是正规产品,租车前方已查车辆没有问题。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内交清,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燃油补助全部归甲方,甲方只承担公司每月的费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险费,其它费用由乙方 全部负责,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停驶,乙方仍应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费给甲方(集体停车经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较大,给甲方车辆造成较大后果的乙方应补给甲方一定损失。

  七、非法经营过失。因违章造成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和甲方,甲方告知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以便及时处理事故及索赔事宜,涉及事故处理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或对方索赔、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无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较大,对方赔款减去租金的余款归甲方。 如乙方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仍由乙方 承担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准用出租车从 事违法乱纪行为,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做到文明行车, 如违反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自行负责承包期间的车辆保管、维修、等级评 定:二级维护、保养责任,在承包期间,并严格按甲方与出 租车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执行,否则乙方负责。发生各种 原因导致车辆毁损灭失,被盗被窃,火灾、爆炸、停驶、破 碎等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更换车辆的,由乙方 以甲方名义购新车,并报公司同意批准,办理相应的营运手 续,继续承包经营。购臵车辆及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更新车辆所有权归甲方。

  九、乙方对甲方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应妥善保管,因保管 不善造成毁损灭失,补办证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注:移交证件: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纳税证、营运证、营运车辆维护卡,甲方车辆钥匙一把。

  十、为维护甲方车辆经营权,承包合同期间,乙方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车辆证件,终止合同,甲方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押金不予退还。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车辆变价抵押、转卖、转包他人。

  2、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承包费,拖欠时间达十天者。

  3、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违法经营。此车只允许本人开,不能有它人开者。

  4、不爱惜车辆,营运出现事故。路况不好的路造成车 辆损坏者。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对以上各条双方都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双方签字和手印生效,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号出租汽车车主。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之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出租汽车驾驶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自己出资购买挂靠于 出租公司 车一辆,号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包括车的设备(顶灯、计价器GDPS、LED等)承包给乙方驾驶经营。

  第二条:因甲方有事不能从事出租驾驶,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别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补贴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承包费。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拥有承包出租车的所有权,有权督促乙方守法、守约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驾驶出租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权督促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保养卡、相关证件和税费缴仡凭证、保险卡。该保险以甲方在出租汽车公司办理的有效、规范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的正本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除缴纳承包费外、盈利部分为乙方的承包利润。

  2、合同签字生效接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义务

  1、乙方在驾驶经营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从事本市出租车驾驶的有效证件。

  2、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未按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五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从乙方缴纳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中加二倍扣除相应承包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乙方应当随时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刹车油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缺油、水、电、刹车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车辆非正常磨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不得违章作业。

  6、乙方必须每月参加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过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公司不予协助办理服务证和资格证年审,乙方应配合接受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关检查。

  7、乙方应当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每天更换座套,车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随时清洗顶灯及后尾箱卫生;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严禁病车上路营运。

  8、乙方应随车携带并保管各种证件、凭证,如因证件遗失给车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运载赃物、毒品、违禁物品以及进行流氓、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应妥善保管承包车辆,如在承包期间车辆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抵押、变卖或用于

  11、乙方拾到乘客遗失物、现金等,必须立即交出租汽车公司或者退还给失主,发扬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规范而受到服务质量投诉、造成车辆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停运期间的承包费照常缴纳。乙方因交通违法或经营违法行为给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对驾驶给予相应 的经济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有关出租汽车的非法聚会、闹事、上访、罢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聘临时驾驶员,也不能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如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应提前找好有齐全证照、符合公司规定的、并经公司同意批准的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将车辆交与他人营运、驾驶、学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承包风险金,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

  15、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在攀枝花内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必须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攀枝花出租汽车的特种经营规定及攀枝花市运管条例。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为合同平等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的承包关系,乙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损毁、丢失等事故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指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或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2、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无前项约定事故发生,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前项约定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损失后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车辆时,随车工具,LED计价器、IC卡、该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服务证,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如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服务纠纷、拖欠费用、车辆损坏、证件不齐等问题,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特殊说明,该出租车如果发生转让(即买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违约金。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车辆自己经营。如果国家对出租车政策性调整,双方再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丙方(见证方)为承包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见证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见证作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彩色照片 张为本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本车甲方全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只协助处理,不负连带责任。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肇事报保险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险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经营业主(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赁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乾县神龙出租公司合法经营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其所经营的车辆租赁于乙方。为规范其经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车陕DS1697 ( 羚羊 )一辆以及随车手续,甲方保证该车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合法经营条件。乙方租赁时必须提供其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资格证,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属公司。

  二、双方约定、每月的租赁费为 元 (大写 : ),乙方必须于每月底前将租赁费交于甲方,并在合同生效时交纳风险押金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 )。

  三、甲方负责承担保险、牌照有偿使用费;乙方负责月度管理费、二保、审营运证费、审灌、审车、审计价器、修车、换轮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交通事故,甲方只负责提供相关理赔手续,其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时车辆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正常机械磨损导致发动机大修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人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负责。变速箱发生问题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给甲方交车时要保持原来正常车态。

  六、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车辆归还甲方时对车辆验收合格,并确认乙方未拖欠租赁费、修理费、违章违法行为及没有其它经济纠纷时,于交车后30日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七、自乙方租赁起3日内,如发现车况不适宜租赁,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给予检查、修理。乙方租赁期满将车辆交还甲方后,3日内如甲方发现车况不符合乙方租赁时的状态。如3日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超过3日后,即视为接受。

  八、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如造成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上级部门给予车辆的政策优惠及各种补助均由甲方负责领取。

  十、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4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上岗证: CNG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政策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拥有车牌号 甲方具有出租车辆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营运车辆的完全所有权。

  第二条:承包人资质要求,具有出租汽车客运资格,符合出租汽车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格和证照,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

  第三条: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

  本承包营运合同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和保证金使用

  1、承包期内,每月承包费标准为 元,月头付款方式,承包费用乙方按每月日将款汇在银行卡,不按时支付租金的,累计时间超过 日的,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

  2、为保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证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车辆财产不受损害,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证金。①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在承包期限内是否有违章罚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②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应在30日内将乙方,如果违反则用于抵扣违约金等费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处理完结,该保证金暂不返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拥有该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车辆所有权、车辆更新权、管理权和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况(如转让车辆、更新等可变因素),应提前 天内与乙方取得联系或者书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对该车的所有福利、补贴、包括油补。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并享有合法的收益权。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应安全行驶、文明服务,每月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据承包车辆营运需要,乙方可自选定驾驶员,所聘驾驶员应符合出租汽车客运资格条件。

  3、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按时交费、车容车貌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服务规范、设备完好、行车安全。

  4、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通知甲方,积极做好车辆的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5、车辆在营运中因违章、违规所受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承包期间,承包车辆所发生的一切维修和保养、检测等所有车辆产生的费用(如保险、发动机大修、年审、计价器年审、公司费用、钢瓶年审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7、营运时应随车携带所有营运证件和必备的营运票据,确保营运标贴完整、清晰。证件、票据、标贴遗失后及时申请补办,费用自理,否则后果自负。营运票据被盗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给他人带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逃逸、谎报或瞒报交通事故,并遭保险公司拒赔,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全部费用,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及责任。

  9、乙方或驾驶员在营运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残、殴打、自杀、交通事故伤害、刑事案件等行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费。

  11、合同到期后,乙方归还的车辆应保证设备齐全,设施完整,否则,将扣除保证金用于维修设备和设施。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内,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出现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

  2、因违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强制戒毒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能从事承包营运。

  3、因乙方原因致使驾驶证、客运资格证失效。

  4、不按时交付承包金,累计事件超过 天,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前款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终止

  (一)、本承包经营合同期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提前终止。

  1、乙方因伤病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无法继续从事营运的;

  2、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不能继续履行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车辆及相关营运证件,与乙方结清违约金、租金等各项费用后,免息退还乙方承包服务质量保证金。乙方如未结清租金等各项费用,不支付违约金及补偿费,甲方有权以乙方服务质量保证金冲抵,冲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合同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按照约定条款履行合同并签字盖章。

  (二)全车证件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5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签定营运出 租汽车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营运出租汽车一辆(长安新羚羊130型轿车),车内发动机号为B7DY20xx2,车架号为064238,牌照贵DU20xx,承包期间: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费用:乙方自行承担风险、爱护、保养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车,按期进行二级维修、年审、车辆等级评定,费用乙方承担,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规范驾驶、安全行车、每天做到检查油、水、自动、轮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开带“病”车上路行驶,乙方开车不准跑路况不好刮到底盘的地方,如发现零部件损坏,乙方要及时负责修复和更换零件。合同期满,乙方自行应把车维修、保养好,交还甲方车况良好的车辆和所有证件。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拥有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所有权,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汽车承包者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承包驾驶员,专人专开,乙方无权将车辆变卖、抵押、转包他人。其车辆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只负责出租车公司的费用和保额以下的保险费,超出其他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担保:乙方定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合同风险担保金壹人承包共贰万元,以甲方收据为准,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风险担保金不给退还,甲方同时收回车辆和证照。合同期满,双方无纠纷,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合同担保本金不付息,继续承包,仍以本合同为准。乙方交车时,甲方有权检查,发现损坏的配件、车身、电瓶、灯光等,乙方要负责更换、修理。更换所有配 件必须是正规产品,租车前方已查车辆没有问题。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内交清,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燃油补助全部归甲方,甲方只承担公司每月的费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险费,其它费用由乙方 全部负责,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停驶,乙方仍应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费给甲方(集体停车经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较大,给甲方车辆造成较大后果的乙方应补给甲方一定损失。

  七、非法经营过失。因违章造成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和甲方,甲方告知公

  八、乙方自行负责承包期间的车辆保管、维修、等级评 定:二级维护、保养责任,在承包期间,并严格按甲方与出 租车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执行,否则乙方负责。发生各种 原因导致车辆毁损灭失,被盗被窃,火灾、爆炸、停驶、破 碎等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更换车辆的,由乙方 以甲方名义购新车,并报公司同意批准,办理相应的营运手 续,继续承包经营。购臵车辆及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更新车辆所有权归甲方。

  九、乙方对甲方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应妥善保管,因保管 不善造成毁损灭失,补办证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注:移交证件: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纳税证、营运证、营运车辆维护卡,甲方车辆钥匙一把。

  十、为维护甲方车辆经营权,承包合同期间,乙方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车辆证件,终止合同,甲方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押金不予退还。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车辆变价抵押、转卖、转包他人。

  2、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承包费,拖欠时间达十天者。

  3、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违法经营。此车只允许本人开,不能有它人开者。

  4、不爱惜车辆,营运出现事故。路况不好的路造成车 辆损坏者。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对以上各条双方都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双方签字和手印生效,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6

  甲方: 电话: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政策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拥有车牌号 甲方具有出租车辆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营运车辆的完全所有权。

  第二条:承包人资质要求,具有出租汽车客运资格,符合出租汽车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格和证照,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

  第三条: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

  本承包营运合同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和保证金使用

  1、承包期内,每月承包费标准为 元,月头付款方

  2、为保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证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车辆财产不受损害,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证金。①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在承包期限内是否有违章罚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②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应在30日内将乙方,如果违反则用于抵扣违约金等费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处理完结,该保证金暂不返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拥有该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车辆所有权、车辆更新权、管理权和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况(如转让车辆、更新等可变因素),应提前 天内与乙方取得联系或者书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对该车的所有福利、补贴、包括油补。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并享有合法的收益权。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应安全行驶、文明服务,每月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据承包车辆营运需要,乙方可自选定驾驶员,所聘驾驶员应符合出租汽车客运资格条件。

  3、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按时交费、车容车貌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服务规范、设备完好、行车安全。

  4、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通知甲方,积极做好车辆的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5、车辆在营运中因违章、违规所受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承包期间,承包车辆所发生的一切维修和保养、检测等所有车辆产生的费用(如保险、发动机大修、年审、计价器年审、公司费用、钢瓶年审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7、营运时应随车携带所有营运证件和必备的营运票据,确保营运标贴完整、清晰。证件、票据、标贴遗失后及时申请补办,费用自理,否则后果自负。营运票据被盗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给他人带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

  9、乙方或驾驶员在营运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残、殴打、自杀、交通事故伤害、刑事案件等行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费。

  11、合同到期后,乙方归还的车辆应保证设备齐全,设施完整,否则,将扣除保证金用于维修设备和设施。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内,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出现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

  2、因违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强制戒毒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能从事承包营运。

  3、因乙方原因致使驾驶证、客运资格证失效。

  4、不按时交付承包金,累计事件超过 天,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前款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终止

  (一)、本承包经营合同期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提前终止。

  1、乙方因伤病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无法继续从事营运的;

  2、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不能继续履行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车辆及相关营运证件,与乙方结清违约金、租金等各项费用后,免息退还乙方承包服务质量保证金。乙方如未结清租金等各项费用,不支付违约金及补偿费,甲方有权以乙方服务质量保证金冲抵,冲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合同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按照约定条款履行合同并签字盖章。

  (二)全车证件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7

  经营业主(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赁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乾县神龙出租公司合法经营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其所经营的车辆租赁于乙方。为规范其经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车陕DS1697 ( 羚羊 )一辆以及随车手续,甲方保证该车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合法经营条件。乙方租赁时必须提供其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资格证,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属公司。

  二、双方约定、每月的租赁费为 元 (大写 : ),乙方必须于每月底前将租赁费交于甲方,并在合同生效时交纳风险押金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 )。

  三、甲方负责承担保险、牌照有偿使用费;乙方负责月度管理费、二保、审营运证费、审灌、审车、审计价器、修车、换轮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交通事故,甲方只负责提供相关理赔手续,其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时车辆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正常机械磨损导致发动机大修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人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负责。变速箱发生问题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给甲方交车时要保持原来正常车态。

  六、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车辆归还甲方时对车辆验收合格,并确认乙方未拖欠租赁费、修理费、违章违法行为及没有其它经济纠纷时,于交车后30日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七、自乙方租赁起3日内,如发现车况不适宜租赁,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给予检查、修理。乙方租赁期满将车辆交还甲方后,3日内如甲方发现车况不符合乙方租赁时的状态。如3日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超过3日后,即视为接受。

  八、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如造成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上级部门给予车辆的政策优惠及各种补助均由甲方负责领取。

  十、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交车日期:

  车上备品:

  甲 方: 电 话:

  乙 方: 电 话:

  乙方担保人:

  二0 一三 年 月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号出租汽车车主。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之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出租汽车驾驶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自己出资购买挂靠于 出租公司 车一辆,号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包括车的设备(顶灯、计价器GDPS、LED等)承包给乙方驾驶经营。

  第二条:因甲方有事不能从事出租驾驶,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别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补贴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承包费。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拥有承包出租车的所有权,有权督促乙方守法、守约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驾驶出租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权督促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保养卡、相关证件和税费缴仡凭证、保险卡。该保险以甲方在出租汽车公司办理的有效、规范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的正本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除缴纳承包费外、盈利部分为乙方的承包利润。

  2、合同签字生效接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义务

  1、乙方在驾驶经营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从事本市出租车驾驶的有效证件。

  2、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未按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五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从乙方缴纳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中加二倍扣除相应承包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乙方应当随时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刹车油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缺油、水、电、刹车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车辆非正常磨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不得违章作业。

  6、乙方必须每月参加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过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公司不予协助办理服务证和资格证年审,乙方应配合接受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关检查。

  7、乙方应当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每天更换座套,车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随时清洗顶灯及后尾箱卫生;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严禁病车上路营运。

  8、乙方应随车携带并保管各种证件、凭证,如因证件遗失给车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运载赃物、毒品、违禁物品以及进行流氓、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应妥善保管承包车辆,如在承包期间车辆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抵押、变卖或用于偿还债务,否则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遗失物、现金等,必须立即交出租汽车公司或者退还给失主,发扬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规范而受到服务质量投诉、造成车辆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停运期间的承包费照常缴纳。乙方因交通违法或经营违法行为给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对驾驶给予相应 的经济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有关出租汽车的非法聚会、闹事、上访、罢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聘临时驾驶员,也不能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如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应提前找好有齐全证照、符合公司规定的、并经公司同意批准的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将车辆交与他人营运、驾驶、学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承包风险金,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

  15、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在攀枝花内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必须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攀枝花出租汽车的特种经营规定及攀枝花市运管条例。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为合同平等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的承包关系,乙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损毁、丢失等事故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指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或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2、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无前项约定事故发生,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前项约定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损失后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车辆时,随车工具,LED计价器、IC卡、该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服务证,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如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服务纠纷、拖欠费用、车辆损坏、证件不齐等问题,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特殊说明,该出租车如果发生转让(即买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违约金。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车辆自己经营。如果国家对出租车政策性调整,双方再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丙方(见证方)为承包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见证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见证作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彩色照片 张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本车甲方全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只协助处理,不负连带责任。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肇事报保险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险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甲方(签字盖印) 乙方(签字盖印)

  丙方(盖章)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资格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及政策,以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为

  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出租汽车内部承包营运事宜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先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章 承包方式与车辆

  第一条* 承包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备营运资格的出租汽车,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双方约定交纳承包费和其他费用,超收自留、欠收自补,承包期满将车辆及其附件返还给甲方。

  乙方必须取得小汽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龄)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乙方自行聘请一名机动驾驶员,机动驾驶员必须取得小汽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龄)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须经甲方审核批准。

  第二条* 承包车辆

  名称: 数量:

  用途: 道路运输证号:

  经营权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身颜色: 行驶证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随车证照:行驶证、营运证 、保险卡 ,共 本。 车辆技术性能情况及附件明细见本合同附件1。

  第三条* 承包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

  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车辆产权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有转让、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侵犯承包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车辆客运经营权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承包车辆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第四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承包车辆交付和验收

  (一)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将经合法检测机构技术综合性能检测合格且具备营运资格的承包车辆一次性交付乙方。乙方现场验收承包车辆有关证照、服务设施和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报告,验收确认无异议,双方共同签订车辆交付确认书。

  (二)乙方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要求进一步检测车辆部件和技术综合性能。进一步检测由乙方负责,并应在首次验收之日起3天内完成并将有关凭证交给甲方。

  (三)乙方未在前项规定期限交付验收凭证的,视为对车辆部件以及技术综合性能无异议。

  (四)如经进一步检测发现承包车辆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该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负责承包车辆的更换、修理,直至合格为止。如进一步检测符合要求的,该项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承包车辆交付确认书后,乙方正式取得承包车辆使用权。

  (六)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但车辆未到报废期的,乙方须于合同期满之日起2天内将承包车辆(包括附件1所列之附件)移交甲方验收。车容车貌、技术状况须符合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规定,验收具体标准见附件5。如不符合,由乙方负责修理至合格为止。因修理造成甲方的营业损失,由乙方赔偿。合同履行期限满且车辆已到报废的,乙方须于合同期满之日起天内将承包车辆移交甲方办理报废手续。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依法对乙方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要求乙方做好车辆车容车貌和维修检测等工作,对行车安全、车容车貌、车辆技术状况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

  3、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和其它费用。

  4、利用承包车辆为载体,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广告及收益。

  5、对本合同项下的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

  6、本合同到期后,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将承包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和有关证照交还。承包车辆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还的车辆车容车貌、技术状况须符合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规定。

  7、对乙方经营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终止车辆运行。对于乙方严重违规行为,甲方可以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辞退乙方。

  (二)义务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对乙方进行教育、监督和检查。

  2、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的上岗前和在职学习培训。乙方上岗前应一次性告知乙方须遵守的制度和违反制度带来的可能后果及经济责任,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向乙方交付承包车辆。

  4、协助乙方办理承包车辆的营运证照、保险等有关手续,代缴各项税费。

  5、制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安排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车辆、营运证照审验。

  6、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车辆失窃、被劫和经甲方核准聘用的驾驶员在驾驶本合同项下车辆从事出租客运服务中被伤害等营运问题。

  7、向乙方公布有关管理规定、收费标准和办事程序。

  8、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车费发票。

  9、及时足额向乙方发放政府给予的燃油补贴。

  10、及时发放政府指令性任务补偿。

  11、建立GPS平台,并对承包车辆及运行服务情况进行监管。

  12、建立企业工会组织,支持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13、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在合同期内依法经营承包车辆,并获得收益。

  2、要求甲方办理承包车辆营运证照、保险等有关手续,代缴各项税费。

  3、要求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车辆失窃、被劫和经甲方核准聘用的驾驶员在驾驶本合同项下车辆从事出租客运服务中被伤害等营运问题。

  4、要求甲方公开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告知有关管理制度与违反制度带来的可能后果及经济责任。

  5、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违章培训和学习除外),视为上岗时间。

  6、有权加入企业工会,并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

  7、参加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有权获得政府补偿。

  8、有权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新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外)。

  (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

  3、服从并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的疏运任务或突发事件处理,迅速响应政府部门和甲方的统一指挥调度。

  4、服从甲方GPS平台监管和调度,并积极响应电召服务。

  5、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出租客运以外的用途,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6、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承包车辆。根据甲方的安排,定期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和车辆技术状况,到甲方指定的具备资质的维修厂进行保养维修。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承包车辆进行拆装或增加设备。

  7、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承包两辆或以上出租车。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或者擅自聘请驾驶员。因各种原因需要司机临时顶班的,应接受甲方的统一调度安排。

  8、自负盈亏,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交付费用。

  9、确保行车安全,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优质的营运服务,维护企业形象。

  10、承包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1)承包车辆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有修理、防止损害之必要;

  (2)第三人就承包车辆主张权利;

  (3)其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当通知的事由。

  11、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包括政府指令性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和承包车辆服务设施的统一变更等。

  12、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约定及时交还承包车辆。

  13、乙方在营运中遗失有关证件和票据时应及时申请补办,费用自理。

  14、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配合甲方,向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报表、资料。

  16、配合甲方做好车上广告张贴播放工作。

  17、根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乙方在营运服务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在车内规定位置放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衣着整洁,文明礼貌;定期消毒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载客运行时,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饮食;

  (3)按照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出要求的,应当选择距离最短的路线行驶;因故需绕道行驶时,应当征得乘客同意;

  (4)不得无故拒载或者招揽他人同乘;

  (5)上客后启动计价器,抵达目的地后按规定收费并出具发票,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变相多收乘车费用;

  (6)不得无故中断运送旅客服务或者未征得旅客同意更换车辆;

  (7)不得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营运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8)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上车;

  18、乙方应按照国家、地方税务规定缴纳自身应纳税费,因欠缴相关税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自主协商,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补充,但不得改变第六条和第七条的内容及其实质内涵。

  第三章 费用

  第九条* 承包费、费用和交纳期限

  (一)承包费由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车辆折旧费和企业合理利润四部分构成。(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2)

  (二)双方约定第一年每月承包 肆 仟 伍 佰 零 拾 零 元整

  ( 4500 元)。合同期内其他年份月承包费定额按合同附件2规定执行。

  (三)根据经营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承包费进行调整,但双方必须要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四)因我司购置车辆为双燃料(汽油/天然气)车型,目前我市还没有天然气站,暂时只能使用汽油。若以后我市设立天然气站,车辆可使用天然气燃料,甲方按当年度月承包费标准向乙方增加收取300元每车每月的天然气设备使用折旧费用。

  (五)本合同期内,如遇到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承包费应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但政府减免的有关规费必须从承包费中减除。

  (六)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承担:因车辆设施部分的配置所产生的,由甲方承担;因车辆配置材料的消耗产生的,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缴交承包费和其它费用的时间为当月2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3天。甲方收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八)第二年起甲方将根据社保费用增加的幅度调整承包费。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一)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承包经营活动依法有序地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车。

  履约保证金金额依据本条第(二)款保证金使用范围及承包费金额与垫付时间、第二十条有关赔偿金金额的约定,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赔偿金上限+当期一个月承包费+本合同双方商定容许最长延期支付期垫付金总额,且不得超过甲方中标标书所承诺的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二)履约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除以下情形可以临时垫付外,甲方不得挪用和截留:

  1、临时垫付应缴而未缴的承包费;

  2、垫付乙方解除合同需交纳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等;

  3、临时垫付乙方受到处罚时应缴而未缴的处罚金;

  4、垫付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应制定履约保证金的管理规定。临时垫付发生前,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使用通知书,明确归还时间并要求乙方按期补足;临时垫付发生后,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及时补足所垫付的全部款项;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追收所欠余额并按每日1‰计收所欠余额的违约金。临时垫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四)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20天内原额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发生上述垫支扣付事项,甲方应将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 停产期间承包费的处理

  1、因交通事故导致停运的,停运期间,乙方全额缴纳承包费。

  2、车辆被劫、被盗经公安部门出具认定证明的,乙方免交停运期间承包费。但乙方有责任的,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3、乙方隐瞒事故、酒后驾车、擅自将车辆驶出主管部门核定的区域范围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造成停运的,停运期间乙方全额交纳承包费。

  4、乙方因服务质量事件参加整顿学习的,停运期间,承包费全额交纳。

  5、乙方因车辆故障导致停运的,承包费全额交纳。 6、其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停运的,承包费全额交纳。

  第四章 安全管理与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服务奖励

  1、甲方每年应根据经营情况从承包费收入中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安全生产奖励金,每年度评奖一次。

  2、乙方上一年度无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投诉的,甲方在下一年度按100元/月减免乙方管理费。

  第十三条 保险事项

  为合理规避意外风险,甲方应按本款规定足额购买有关保险,否则乙方有权拒付保险额度范围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1、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万元。 2、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万元。 

  保险险种和保费额的约定按甲方与保险公司当年度的保险清单执行。

  第十四条 事故处理与损失分担 (一)事故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涉及车辆的事故时,乙方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按照有关技术标准修复车辆,办理索赔等有关手续。

  (二)损失分担(包括车辆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

  1、合同期间,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约定保险公司免赔额以下部分由乙方负责;第三次以上(含第三次)开始,乙方自负300元。

  2、发生车辆被劫的,乙方须承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付或部分赔付后的损失。

  3、发生车辆被盗时,乙方应当在发现车辆被盗后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甲方报告。对于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损失部分或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付的损失,作乙方对车辆保管不善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对乙方隐瞒事故、酒后驾车、擅自将车辆驶出主管部门核定的区域范围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部分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提出变更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转让本合同,因故需终止承包的按本合同第十七条办理。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提出方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增加支付与本合同当期一个月的承包费等额的赔偿金给对方。

  (二)非对方过错的,在承包期3年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对方支付2万元作为赔偿金;第4年后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对方支付1万元作为赔偿金。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承包车辆,并按规定扣除或没收履约保证金:

  1费的。

  2、乙方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从业资格证的。 3、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处以劳动教养。 4、一年内被有效投诉服务质量事件达3次及以上的。 5、发生重大以上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

  6、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7、违法组织参与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事件的。 8、将出租汽车转包给他人经营或者擅自聘请驾驶员的。 9、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5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 10、将出租车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

  第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超过约定的车辆交付时间天,甲方仍未交付承包车辆。 2、在双方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承包车辆交付时经综合性能检测不合格,且甲方无法修理至合格或不能更换合格车辆的。

  3、除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名目的抵押金、风险金或保证金的;

  4、甲方被取消经营权的;

  5、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停产停业的除外。

  第二十条 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时,双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法追偿的权利,即甲方合法的追偿权不因本合同的解除而灭失。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除非甲方提出停止收取乙方承包费并免收与本合同当期一个月的承包费等额的赔偿金,承包经营权仍属乙方。30日后,乙方可以终止承包,且不承担甲方未能找到新承包者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该类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愿意在甲方继续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的,可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对认真履行本合同,且在合同期间诚信守法、提供优质服务的,甲方可优先与其续约,有关合同条款另行商定。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一)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依本合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误办理相关营运手续,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每天按100元给乙方赔偿。延误超过1个月的,可以第十九条第1项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退还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或逾期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的1‰×逾期天数计算并付给乙方违约金。

  (三)甲方没有在乙方承包经营开始前明确告知乙方有关管理制度,或没有事先在相关制度中写明处罚金额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相应的处罚金。

  (四)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承包费的,按应付金额的1‰×逾期天数计收违约金。

  (五)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返还承包车辆的,或没按甲方管理制度执行,应按本合同期最后一月的承包费标准交付逾期部分承包费,并偿付违约金1万元。

  (六)本合同到期后,承包车辆尚未达到报废年限时,乙方交回的车辆技术状况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维修至检测合格,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并以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的承包费标准,按逾期返还天数赔偿甲方。

  (七)因本合同第十九条之1、2两种情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第一年每个月承包费的标准及乙方等待的时间,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等待时间自本合同约定给付之日起至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车辆之日止,甲方不明确告知乙方的计算至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之日止,所计算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若乙方因遭遇意外致使死亡的,或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伤残或患病导致不能继续驾驶的,解除本合同,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二)经批准利用承包车辆发布广告的,所获直接收益归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涉及内容仅限于书面。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其它合同文本或签订其它补充协议改变本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改变双方的劳动关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东粤运朗日股份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0

  甲方(发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号出租汽车车主。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之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出租汽车驾驶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自己出资购买挂靠于 出租公司 车一辆,号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包括车的设备(顶灯、计价器GDPS、LED等)承包给乙方驾驶经营。

  第二条:因甲方有事不能从事出租驾驶,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别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补贴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承包费。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拥有承包出租车的所有权,有权督促乙方守法、守约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驾驶出租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权督促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保养卡、相关证件和税费缴仡凭证、保险卡。该保险以甲方在出租汽车公司办理的有效、规范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的正本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除缴纳承包费外、盈利部分为乙方的承包利润。

  2、合同签字生效接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义务

  1、乙方在驾驶经营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从事本市出租车驾驶的有效证件。

  2、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未按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五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从乙方缴纳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中加二倍扣除相应承包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乙方应当随时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刹车油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缺油、水、电、刹车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车辆非正常磨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不得违章作业。

  6、乙方必须每月参加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过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公司不予协助办理服务证和资格证年审,乙方应配合接受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关检查。

  7、乙方应当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每天更换座套,车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随时清洗顶灯及后尾箱卫生;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严禁病车上路营运。

  8、乙方应随车携带并保管各种证件、凭证,如因证件遗失给车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运载赃物、毒品、违禁物品以及进行流氓、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应妥善保管承包车辆,如在承包期间车辆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抵押、变卖或用于偿还债务,否则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遗失物、现金等,必须立即交出租汽车公司或者退还给失主,发扬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规范而受到服务质量投诉、造成车辆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停运期间的承包费照常缴纳。乙方因交通违法或经营违法行为给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对驾驶给予相应 的经济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有关出租汽车的非法聚会、闹事、上访、罢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聘临时驾驶员,也不能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如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应提前找好有齐全证照、符合公司规定的、并经公司同意批准的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将车辆交与他人营运、驾驶、学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承包风险金,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

  15、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在攀枝花内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必须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攀枝花出租汽车的特种经营规定及攀枝花市运管条例。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为合同平等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的承包关系,乙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损毁、丢失等事故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指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或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2、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无前项约定事故发生,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前项约定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损失后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车辆时,随车工具,LED计价器、IC卡、该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服务证,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如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服务纠纷、拖欠费用、车辆损坏、证件不齐等问题,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特殊说明,该出租车如果发生转让(即买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违约金。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车辆自己经营。如果国家对出租车政策性调整,双方再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丙方(见证方)为承包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见证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见证作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彩色照片 张为本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本车甲方全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只协助处理,不负连带责任。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肇事报保险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险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1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公司

  承包方:_

  公司(发包方)与_(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_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20_年八月七日起至20_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 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 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2

  发租方:永兴县就业服务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所属大桥路292号门面原承租业主(金利来商业广

  场)申请,甲方同意将该门面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拟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经营场地

  甲方所属大桥路292号门面。

  二、租赁经营期限

  从20xx年6月1 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缴纳方式

  1、乙方需缴纳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给甲方(包括违约金,水、电费及财产防损保证金等),此款限合同签订时缴纳。乙方租赁经营期满后,无违约行为、无水电欠费及财产损坏等,甲方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2、乙方租赁经营费(不包括任何规费及其他一切经营费用和税费等)第一年为人民币壹拾玖万零玖佰陆拾贰元整( 190962.00)。以后,每年租赁费在上年度租赁费基础上递增3%,直到租赁年限结束。

  3、缴纳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十天内一次性将第一年租赁费交清给甲方,次年的租赁费在第一年租赁期结束前一个月缴清,以后年度按此类推,直到租赁年限结束。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房屋门面只提供裸体框架,提供水电搭接口。乙方因经营需要的一切设备设施(包括消防)安装和装饰装修全部自负,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2、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切相关证件,并负担全部所需费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负担并及时进行申报交纳,如国税、地税、工商、卫生、消防和其他一切政策性规费等。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使用的水、电等费用按照水、电部门核定的价格及损耗全部由乙方交纳给甲方或水、电管理部门。否则,甲方有权停水、停电,并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对房屋门面拥有所有权,乙方在租赁期内拥有使用权,但无权转让、出租、转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租、转包,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批准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门面使用权,其所收租赁费一概不予退还。

  6、为了维护房屋门面的安全性,乙方不得随便打洞砌砖,确因需要必须经甲方同意认可,户外广告安装要符合房屋整体效果的要求,保持整洁漂亮,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7、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餐饮和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通程电器永兴大桥路店的核心业务(家电类业务)。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8、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和维护治安秩序,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生产经营经济纠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9、乙方与原租赁业主私自协商产生的转让费肆拾伍万元等费用,甲方一概不负责。乙方在租赁经营期满后必须保证附着墙体的装饰和水电管线的完整,不得损坏,一切固定设施如装璜改造设施等全部归甲方所有。否则,恢复甲方原有设施模样。

  10、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租赁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因单方终止合同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1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影响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如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与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协商、调解、诉讼。

  14、本合同书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3

  资产所有方:

  (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轧花厂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36个月(________年)。

  二、承包费用及交纳期限:

  1、承包费用:每年壹佰捌拾伍万元,________年承包费共计伍佰伍拾伍万元整。

  2、交纳期限:每年承包费分三次付清。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伍拾万元整;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付伍拾万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后一次出__公司场地时付清捌拾伍万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伍拾万元整;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付伍拾万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后一次出__公司场地时付清捌拾伍万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伍拾万元整;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付伍拾万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后一次出__公司场地时付清捌拾伍万元整。

  三、承包经营期间资产的所有权

  1、在合同期内,轧花厂的资产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资产进行转让、转租、分租、设定抵押和典当及对外投资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资产所有权的行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甲方的资产由乙方使用,乙方在向保险机构投保的同时负有保护、维修、保养的义务。对于乙方的过失、疏忽或由乙方可以防止的任何第三者的行为造成的对于甲方资产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责任。合同履行届满后,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完整,并能正常运行,但设备检修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有证件必须合法,使乙方收购加工正常进行,为制造良好的收购加工环境。

  2、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经营期间的会计、出纳等重要监管岗位由甲方人员担任,但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其每人的年工资45000元(包括统筹、保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可给其单独开立账户,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非合同约定,甲方不能截留乙方的货款及收购资金。

  5、甲方按乙方销售皮棉、棉籽、短绒的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6、甲方必须在乙方每年还完贷款后,在3个工作日付清乙方的投资款及利润,乙方必须提供合理的票据。

  7、合同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让财产或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正常生产时,除积极解决外,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利按照市场价格自行收购,但乙方不得为了争夺资源(籽棉)哄抬价格,而给甲方造成风险隐患。

  2、乙方所生产的皮棉、棉籽等产品均由其自行销售,甲方不得干预。

  3、甲方现有厂内所有的生产设备、机器设备、装卸设备、检验仪器、消防器材、财务设备等均以盘点清单为准交由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承包期结束后,乙方将此交回,交保证甲方能正常使用。

  4、蓬布按盘点清单交由乙方使用,承包期结束后,乙方必须将蓬布缝补完毕,并保证甲方能使用。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上级相关的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6、合同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上报收购日报表、财务报表等,乙方提供的报表数据必须是真实、完整的。

  7、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使用的电费,由甲方根据供电局的电费通知单向乙方收取。乙方不得拖延缴纳电费,若由此而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由乙方全部承担。

  8、合同期内乙方自行招聘的职工,不与甲方形成劳动关系,所需各种待遇、经济补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发放。乙方留用甲方职工的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合同期内的社会保险、统筹等费用,此笔费用由乙方及时划拨到甲方账户上再由甲方统一向社保部门为其代缴。

  9、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种税收、费用及发生各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以前的债权、债务以及前年度税收及其他费用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承包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土地使用税和本厂正式职工的残保金由甲方承担。)

  10、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管理疏忽或违法行为,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经济、损失及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相关损失。  1

  1、按上级部门的要求,乙方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所收购的籽棉也必须投保,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

  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库存的现有材料配件,若乙方领用,则以现金方式付清。  1

  3、合同期内,乙方所产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冬季暖气费)均由其自行承担。

  六、承包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资产的安全,以免给甲方造成巨额损失,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需向甲方交  纳保证金50万元(伍拾万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违约和争议和处理

  1、乙方应遵守本合同中规定的关于甲方资产使用约定。

  2、承包期间,由乙方造成的经营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其他

  1、消防设施:国家政策有所变动,变动部分由甲方承担,并保证乙方在当年收购籽棉期前技改完毕,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2、合同履行届满,双方对承包期间的各种债权债务及各项损失进行清算,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类债务(包括工人统筹、各类事故)应在清算完后立即结清,属于乙方的资产及时归还乙方,并同时退还所剩余的保证金。

  3、本合同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4、如本合同在履行期间遇到不可抗拒原因(自然灾害等),致使甲乙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无故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整,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一、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承包经营合同篇10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就郝官村篮球场修建工程,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郝官村精神文明阵地建设,篮球场修建总面积630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篮球场场地平整及平面混凝土浇筑,要求修建好后符合篮球场标准。

  三、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合同价款:以总承包人民币叁万元的单价进行修建。

  五、质量要求:C25水泥砂浆浇筑,保质期限为________年,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及返工,由承包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除赔偿损失外,另给付违约金1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支付 万元,其余部分,待工程经上级检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相关部门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4

  发包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LED屏幕的广告经营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LED屏幕广告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利润分配及结算方式:

  营业收入减除必要且合理的费用支出后,为双方共同的纯利润。甲方分配纯利润的____,乙方分配纯利润的____。年结算一次,首年结算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每一结算期的最末结算日之后的十天内,双方须将账目算清,___方给付___方应得利润。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若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财产所有权取得方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担的义务。

  2、乙方若将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须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然后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甲方将现有的LED屏幕及其它相关设备,在承包期起算日前调试正常,交给乙方经营使用。

  4、承包期内,甲方负责LED屏幕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修理,并保证电力的正常供应和运行。维修、维护费用及电费暂由甲方支付,结算时并入费用支出,从营业收入中减除。

  5、乙方负责所承接广告的制作,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每月发布总计____小时以内的免费广告或政府公益信息,广告或信息的制作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其它

  1、合同到期后,甲方若重新对外发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合同期满后,甲方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后期添置的设备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5

  甲方:(定做方)

  乙方 (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月,年月日起至年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6

  目录

  前言

  1)合营双方

  2)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3)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4)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合营双方的责任

  6)董事会

  7)经营管理机构

  8)筹建和筹备

  9)采购

  10)劳务管理

  11)税务

  12)财务与会计

  13)审计

  14)土地使用费

  15)合营期限

  16)违约的责任

  17)清算

  18)保险

  19)适用的法律

  20)保安秘密

  21)不可抗力

  22)争议的解决

  23)解除合同

  24)附则

  前言

  ××××和××××、××××、××××(××××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分别委托××××为其授权代表。

  1.××××: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2.××××: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3.××××: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二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称:中文:××××(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康乐、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康乐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 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 ××平方米(约××间客房);

  办公楼部分约 ××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积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院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费用。

  第十条 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处置费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美元。

  第十一条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美元,占××%;乙方出资额为××美元,占××%。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合计××美元,作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

  第一批应于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内交付××%的注册资本,计××美元;

  第二批应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的注册资本,计××美元。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 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美元,合营企业委托××银行牵头、××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国际银团申请接受以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美元)的×%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它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 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 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天内书面答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为首的由××××、××××、××××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甲方:1.协助合营企业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合营企业成立的申请批准、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2.协助合营企业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所有权移交给合营企业的手续;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4.在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外籍业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等手续;

  5.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经营中的水、电、煤气、暖气、通讯、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正常使用的联系事宜;

  6.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需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报关手续,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和申报减免税手续等事项;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8.协助合营企业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事宜,尽快取得中国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9.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时,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时,使其通过中国有关验收部门的竣工检查;

  10.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取得××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贷款许可手续;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乙方:1.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方针和计划,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外联系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或租用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并安排运抵指定的中国港口;

  2.根据合营企业的利益和需要,推荐和派遣有能力胜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员参加合营企业筹建和经营管理工作;

  3.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为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在中国境外培训提供场所和一切必要的条件,或其它有关安排;

  4.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 董事的任期为×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从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 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 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经营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 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它下属人员,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 根据董事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门,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 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 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 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 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别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一、筹建处

  (1)组织制订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并报中国主管当局批准;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外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6)随时督促检查承包设计和承包施工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据需要与对方协调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8)严格按照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掌握设计费和工程费的支付,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支付其它有关费用;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它记录资料;

  (10)其它有关筹建的业务。

  二、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2)就康乐、旅馆、办公楼、饮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营业部门分别制订经营管理计划,并联系、安排上述营业部门经营管理的对外合作和委托的有关事宜;

  (3)安排各营业部门的所需设备、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三、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的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 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和××××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万平方米的×%。

  合营企业委托××××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 采购

  第五十四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 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 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合营企业的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税务

  第六十一条 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 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 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 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 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 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 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应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 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报送××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原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 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期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 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 审计

  第七十一条 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种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 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 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中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年。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 合营企业遇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不可抗力或因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未曾预见到的事件,致使合营企业继续经营明显陷入困境;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它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 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 合营企业以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 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 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险

  第八十四条 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它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 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它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 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关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 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宜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在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市签署。

  甲方:×××                乙方:×××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7

  发包方: 饭店 (下称甲方)

  承包方: (下称乙方)

  为发挥甲乙双方各自资源优势,使甲方所有的饭店取得更大经济效益,甲方根据需要将饭店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未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以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保标的

  甲方发包的标的为甲方正在经营使用的饭店,包括营业用房、店内设施、各种证照等。(具体见详单)

  二、 承包期限:

  暂定 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缴纳方式

  1、承包费用为 元人民币。在合同生效后当日付 全年承包费 元;在第一个承包年期满前一个月内付清下年度承包费,以后以此类推。

  2、乙方应向缴纳 元的承包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自然终止时予以退还但不付息。

  四、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收取承包费用;

  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中的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3、

  (二)甲方义务

  1、进行发包的饭店有独立产权,且对外没有任何债务及纠纷;

  2、提供设备现完好无损、且正常使用的;

  3、使用的各种证照合法有效;

  4、使用的水电气正常使用;

  5、维修保养。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 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 有权自主聘用工作人员,包括现有人员。

  3、乙方可更换经营使用的证件负责人。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根据约定缴纳承包费;

  2、乙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件并保证合法有效、费用自理;

  3、承包期内,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使用甲方的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但酒店开业所需的卫生、消防等经营手续及其年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协助。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消防等经营手续,原件由乙方保存。

  4、乙方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如发生偷漏税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由乙方赔偿甲方。

  5、对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检查、维修,如出现非甲方原因的损坏,乙方应进行赔偿;

  6、甲方的营业用房,由乙方维修并承担费用;

  7、乙方经营用电、水、气等根据 标准由乙方向 缴纳;乙方经营中的各种费用包括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因经营需要,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装修、增添设备设施;

  9、经营中发生的劳资纠纷、行政处罚、债务纠纷等均由乙方处理并承担费用;

  六、特别约定

  1、因经营需要,乙方重新装修或增添的设施设备,在该合同终止或解除、到期后,属于乙方投资的,如乙方能自行拆除且不损坏原有状况的,可由乙方拆除,如不能拆除,乙方不得拆除且甲方不给乙方补偿;

  2、因乙方原因使该合同未到期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缴纳的承包费用及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3、因政府搬迁或政府行政命令,该约定的渭南迎宾馆饭店停止经营、另行选址等,合同自行终止,且不按甲方违约处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据应根据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或给与乙方必要的协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逾期的按应交租金的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逾期20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被行政机关处罚、员工投诉、负有债务等,影响甲方声誉、对外形象的,乙方应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同时应承担 元的违约金

  5、应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坏或给他人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4、合同届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九、标的物的交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 日内将发包标的移交给乙方,并办理移交手续,见详单;

  2、合同终止、解除或到期后,乙方按照原移交清单向甲方移交发包给乙方的财物,如设备设施损坏,乙方折价赔偿或重新购买。

  十、其他

  1、 承包结束时包括终止解除,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清理自身设施设备的拆除工作并保证清理完结。

  2、 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3、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谊,将由双方协商处理,形成书面材料作为合同附件。

  4、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8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市 _____ 夏泉煤矿承包给乙方生产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夏泉煤矿《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范围

  二、承包期限:____年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 月 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为600万元每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 元(大写: 万元整)的承包金,其余承包金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元的承包金期满后第二个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承包金别 元(大写: 万元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前将场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并积极配合协调有助于乙方进场之相关工作。

  3.甲方保证场所无任何遗留问题,包括公路使用、产生的地质灾害等所有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负责提供保证乙方正常经营需要的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并交于乙方保管使用。同时定期做好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年审等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2.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3.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承包金。如因拖欠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等严重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乙方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6.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夏泉煤矿转让给第三方生产经营。

  8. 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9.乙方不得无故停止生产经营,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声誉和形象的事。

  10.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1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不得中途违约解除合同,但允许各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为本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协议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效。

  六、印章的保管、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印章,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超范围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免责条款:

  1.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3.乙方因经营不擅导致严重亏损无法继续本合同内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4.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如逾期超过 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场所及其它财物,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1

标签:范文   合同范本   经营合同   承包费   合同   甲方   保证金   董事会   义务   车辆   费用   责任   汽车   企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