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7篇)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儿童文学书,它的书名叫《拇指班长》。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又高又瘦的孔东东、人见人爱,活泼开朗的孔西西、又高又壮的鲁达达,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王老师、一丝不苟的孔东东的爸爸还有美丽善良的孔东东的妈妈。

  这本书主要讲了孔东东的妈妈买了一瓶“面部保湿喷雾水”,她万万没有料到,这竟然是一瓶可以让人隐形的“魔水”,妈妈、鲁达达、孔西西,还有孔东东,相继变成了隐形人。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所有人都觉得措手不及。就在大家急的焦头烂额的时候,一个穿着绿色裤子、红色上衣,戴着蓝眼镜和黄色帽子的神秘人出现了,他有一个非常了不得的名字,叫“甄苇大”,原来这一切稀奇古怪的事情都和他有关。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随便乱买东西,买东西的时候要看是什么产品,不能像孔东东的老妈一样粗心,把面部喷雾水买成了能让人隐形的隐形水。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2

  这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拇指班长》,《拇指班长》的主人公是孔东东和孔西西,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这本书很好看,很多同学都向我借这本书,有的同学还想看全套书呢!

  这本书大概的意思是:“孔西西是五年级三班的班长,孔东东是他们班的最调皮捣蛋的学生,孔东东是孔西西的死敌,孔东东出了一个计谋,他知道孔西西每次放学都要去学校门口买一杯珍珠奶茶,他就往珍珠奶茶里放了很多的辣椒、盐。然后孔西西喝了珍珠奶茶,一瞬间,孔西西变得和像皮一样高了,后来孔西西就开始了拇指人的生活,孔东东好不容易找到了孔西西,帮他配置解药,他自己试了试解药,不但没有长高,反而把自己也变成了拇指人,最后,他们一起配置解药,他们终于配置出了解药,他们又变成了正常人的身高了。”

  我要向他们学习这种团结的精神。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3

  这本《拇指班长》的出场人物是孔东东、孔西西、孔东东的妈妈、孔东东的爸爸、孔西西的妈妈、孔西西的爸爸、孔西西的外婆、孔西西的外公和王老师。

  读完《拇指班长》之后,我觉得孔东东不是故意把孔西西变小的,可是,就算孔东东不是故意把孔西西变小的,他们班也是会乱套的,因为,孔西西是他们班的班长,把她变小了就没人组织他们班的纪律了,而且,孔西西也没的学习了。孔东东知错就改,他以前听课很不认真,不爱举手发言,作业不按时交。但自从孔西西变小了之后,他就很认真的学习。我们也应该学孔东东那样,知错就改,认真学习。孔东东还很关心他人,孔西西变小之后,他天天打电话问候关心孔西西。孔东东很负责。他把孔西西不小心变小了之后,并没有丢下孔西西不管,而是天天去上学的时候,把孔西西放在自己的衣兜里,让孔西西也可以听到老师教的知识。孔东东很聪明。有一次,一个酒鬼以为孔西西是一颗会动、会说话的花生,于是把孔西西吃下肚子里去了。孔东东看见了,急忙想了一个办法,把孔西西救了出来。孔东东做好事不留名。有一次,一个阿姨炒菜的时候,没有关火就跑出去买酱油,结果着火了。孔东东看见了,急忙打119报警。消防员来了,把火扑灭以后,问是谁报的火警。孔东东没有说是他报的警,默默地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孔东东并不是一个没有优点的孩子。其实,每个人都有优点,“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所以,我们也应该用“发现美”的眼睛,去发现别人的优点。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拇指班长》,非常有趣。

  里面写的是孔东东用一杯古怪味儿的朱古力珍珠奶茶把孔西西变小了的故事。孔西西和孔东东不是一家人,这也太凑巧了吧,但孔东东在班里最大的“敌人”就是班长孔西西,所以孔东东做了一个恶作剧,在一杯朱古力珍珠奶茶里加入了胡椒粉、鸡精、酸梅粉。没想到孔西西喝下这杯“特殊调制”的珍珠奶茶之后,竟然变成了拇指一般大小的小人儿!太不可思议了,这杯奶茶有那么神奇吗?嗯,可能是童话。孔西西很伤心,要求孔东东当她的保姆。孔东东没办法,谁让他把孔西西变小了呢?这样孔西西便开始了小人儿之旅。孔西西“消失”了之后,孔东东就成了代理班长。

  一次,几位同学都发生了“豆沙面包失踪事件”。他们把豆沙面包放在抽屉里出去玩,回来时发现面包不见了,装面包的袋子里却多了两元钱。这件事我觉得很蹊跷,小偷偷走了面包,应该什么都不会留下,可是这里的小偷却留下了钱,这肯定是在买面包!躲在孔东东衣兜里孔西西想出了一个妙计——引蛇出洞。就是把面包放在桌子上,孔东东拿着飞碟遥控器去体育场,因为孔西西会开飞碟,她躲在电视机的后面,发现小偷就发信号。不一会儿就见分晓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孔西西好聪明呀,不好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她都能圆满解决。而且,我也好想变小啊,变小了的滋味会是怎么样呢?恐怕橡皮都能当床睡了,嘻嘻,想想就知道一定很有趣。变小了怎样上厕所呢?怎样刷牙呢?怎样吃东西呢。不过都是不可能的呀!我要是孔西西就好了。不过还是得问问孔东东,秘诀是什么。我想变小也小的苦衷啊,比如,力气变小了,连牙签也搬不动了;速度慢了,正常人的速度是变小了的人的好几倍呢。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姐姐借我一本《拇指班长》的书,这本书我爱不释手,因为里面的故事内容生动有趣,人物非常活泼可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孔东东最大的敌人是班长孔西西,他很憎恨她,在她的朱古力奶茶里放了乱七八糟的调料想捉弄她,没想到,把她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其实,孔西西觉得当上小人也挺不错的。能把孔东东的飞碟当飞机开;能把橡皮当床睡;能用尺子当滑梯玩;能把塑料椅子当成滑冰场溜冰。当上小人的孔西西机智勇敢,她想小人也能做大事,糖果店经常有蚂蚁来偷吃糖果,她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让蚂蚁们迅速撤离糖果店,这件事轰动了整个城市。最后,孔东东和孔西西成为了好朋友。

  孔西西是个多么讨人喜欢的女孩呀!即使在变成小人以后,她也一样优秀,她遇到事情沉着冷静,用智慧解决了许多难题。我有时遇到困难不思考,要么哭鼻子,要么请求别人帮助。我和孔西西同样是女生,她能做得到,我为什么做不到呢?孔西西是个好班长,同样也是我心目中学习的榜样。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6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人与永恒》,用奇妙的文字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

  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

  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

  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高三的我会因为作业写到很晚而发出一种无名怒火,仇视时间的催促和高考的审查。我会因为一次考试的成绩不好而担心一周。我会因为一大早起来带着瞌睡,顶着寒冷上学而抱怨。可是,这些痛苦并非不可忍受的,何不在忍受过后笑一笑呢?仔细观察,幸福可谓无处不在。顶着寒冷回家后桌上热水带来的温暖,和同学们一起为班级的付出,家人团聚后坐在一起聊天的快乐,身边每个人的笑容,给我的不都是一种幸福吗?对幸福我不再渴求太多,因为我已拥有很多;对痛苦我不再厌恶太多,幸福会填补这片空白。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7

  放假不久,妈妈便布置了一项作业,寻找真正的美。让我从中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从而陶冶情操,提高审美能力。哦,小事一桩。因为美是无处不在的,而且我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我十分自信地想。

  “喏,这不就是美吗!”走进姑姑新装修的别墅,我开始搜集“美”:别墅所在小区绿树成荫,亭台楼宇错落有致;姑姑家的布置富丽堂皇且又不失高贵典雅。妈妈笑了笑说:“这么漂亮的围墙,确实让人感到与周围的绿草非常和谐。可再过一年,两年……它又会是怎样的呢?”哦,我明白了。它虽然美,但不长久,应该称不上真正的美。

  回来的路上,见一位阿姨,脸蛋长得十分漂亮,衣服穿得十分时尚。我刚想赞她几句,但看到她瞟过来的冷冷的高傲的目光,不觉把话缩了回去。哦,我明白了。她虽然美,但似乎只在外表,也应该算不上真正的美。

  那什么是真正的美呢?我好奇地问妈妈,妈妈笑而不答。那天晚上,我的书桌上出现了一本书——《居里夫人》。

  凝望着封面上居里夫人的照片。这是一位非常普通的女性。她穿着一件极其朴素的衣裙,安详地端坐在那里,挽起的发簪和衣裙没有任何首饰。妈妈让我寻找美,她美在哪儿呢?

  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五六页。书中的情节就像一块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深夜,万籁俱寂,而我房间里的灯光依然明亮。我一遍又一遍地读着,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居里夫人身上那种闪光的东西。

  居里夫人在生活中曾遇到种.种挫折,她的童年是不幸的,她的妈妈得了严重的传染病,是大姐照顾她长大的。后来,妈妈和大姐在她不满10岁时就相继病逝了。她的生活中充满了艰难。在这样的环境下,她刻苦学习,靠自学走进巴黎大学。在科学的道路上,她也是一位勇往直前的斗士,不管出现何种逆境,她总能坚持不懈。这种毅力,这种坚持心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在镭提炼成功以后,有人劝他们向政府申请专利权,垄断镭的制造以此发大财。居里夫人却把研究成果公开。她还把得到的诺贝尔奖金,大量地赠送别人。她为科学事业奉献了一切,却不捞取任何个人私利。这和现实中许多人提倡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

  她还很热爱自己的祖国,她致力于帮助祖国科学发展,还以祖国波兰来命名首次发现的新元素“钋”。

  看完《居里夫人》,我再次凝望着居里夫人的照片。我发现她柔和的目光里闪着坚毅的光芒,那是她对祖国,对科学的满腔的爱啊。她还是那样安详地端坐在那里。这时,我却惊奇地发现,她在我的眼里不再普通,她竟是那样的美。她的美不在外表,她的美是从内心流淌出来的,而只有这样的美是永远不会褪色、永远不会消逝的。也只有这样的美才是让人从心底里称颂和赞美的。

  望着窗外,星星眨着它的一双亮眼睛,多么宁静,多么美妙,我兴奋地想:原来世界上的美不仅要用眼睛去欣赏,更要用心去体会,才可以从书中感悟到像居里夫人式的“美”真正的美。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8

  本来不想标记这边书,因为毕竟是我三岁半儿子所看的绘本,并不是我的。但是由于我已经读了100多遍了,而且还有继续要读下去的趋势,对于占用我如此巨大时间的书籍不得不mark。接下来我会继续每晚读1个小时,第二季和第三季,关于小鸡们各种稀奇古怪的事。

  不说故事多好看,在第一季的12个故事中,小鸡们已经触摸过外星飞船,摸过火星碎片,与大天文学家伽利略一起研究星空,与闻名的航海家哥伦布一起发现了美洲大陆,乘坐了人类的绝妙交通工具热气球准确回到了家。我们牛逼的小鸡们,已经参与了人类众多文明大事件,这还不够好看吗?懂得引导的父母还可以借机科普一下这些大事件,让孩子的思想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砰砰砰无限发散。

  自从我朋友圈推荐此书后,大概是我身边的妈妈太重视孩子教育了,纷纷都表示买了此书。不知道他们的孩子会不会也像ZY一样爱小鸡成魔,但我都会跟他们说,如果你们的孩子不愿意看这套书的话大概因为他根本就没有阅读的习惯亦或者他真的太小了。

  目前为止,这套书里还有几个点一直困扰着我。比如说,《我爱平底锅》里面满脸褶皱长着长长的红发恐怖老太太以及坐在屋顶默默吃着甜点的怪人,还有《我想有个弟弟》中间穿插了小男孩在树林中边走边撒面包屑的场景,稍稍显得突兀,但我总是觉得背后总有个大背景是我所不知的。

  希望,有万能的豆友帮我解答疑惑。

  我暂时是逃离不了小鸡们的世界了,因为我们全家对他们都爱的难以自拔。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9

  “读书是人进步的阶梯。”爱因斯坦说。所以我就多多的读书。我从七年级的课本上发现了《堂吉诃德》的片段,觉得十分有趣,便买了一本读。我读完这本书有不少心得体会,所以和你一起分享一下。

  这本书的作者是塞万提斯,是16世纪一个西班牙作家。这本书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讲述了一个年轻人由于读当时风靡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效仿骑士小说中的那样给自己取名为堂吉诃德,并亲身扮成骑士出去冒险的事情。他后来三次被送回家乡,最后一次被送回家乡时临终悔悟给这本书增添了色彩。这本书塑造了堂吉诃德这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物。我认为堂吉诃德的做法是不对的。一件事都应该把握好合理的尺度,不能太过于依赖或排斥,就像玩游戏一样,只要把握好合理的分寸,不要沉迷于其中,适量游戏还是十分有益的。另外,书本上的内容不可以全部地相信,孟子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多读书必然好,可阅读时对书本上的知识也要进行合理的选取,不要一味、盲目的相信书里的一切都是对的。

  但是堂吉诃德身上也有我们需要向他学习的优点,比如他十分正义。虽然他身上一股鲁莽的冲劲我们不应该效仿,但是我们必须为他的正义点赞。帮助弱小,乐于助人是他所奉行的骑士道精神,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品质,尽管他十分的愚昧,莽撞。在生活中,也许有些事情我们并不敢挺身而出,可我们可以从微不足道的小事做起,比如给行动不方便的人让座,这便是我们中国公民所奉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二字。

  堂吉诃德身上另外一个优点,也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品质:守信。当堂吉诃德被打败后,遵守约定,回到家乡,一年内不离开家乡。最后终于在那里逝世了。可能有人会说,堂吉诃德是因为骑士道的原因才乖乖回到了家乡,可我们不可否认,堂吉诃德还是一个守信的人。如今,守信才能交到朋友,守信才能生意兴隆,守信才能国泰民安。所以由此可见守信的贵重,古代的郭靖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的收获,远比你想象之中得到的要多。同学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我想应该所有人都知道吧。

  还记得曾经的自己是多么地厌倦读书,很少会坐在桌前去细细品位一本书集,既便偶尔拿一本书来看看,也只是随手翻一下,没有耐性去细品书中的精华所在。而在无所事事的时候便会出去玩,不是逛街就是在家里听音乐、打游戏等,做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但时间一久便觉得这些娱乐项目及其的无聊。于是,便站在窗前呆呆的望着外面的世界,目光呆滞,心里空洞洞的,像《西游记》里的无底洞一样,我不知到该干点什么。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与妈妈一起去书店买复习材料。当看到别人那么专注看书时,便被他们那种专注的神情所打动,也随便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书里的故事真有意思,看看就忘了时间。过了一会,妈妈便走过来,对我说:“这本书我买给你吧。” 于是,打这以后,我便喜欢上了看书。在随着读书量的增加,我越来越发现读书的好处,它不仅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也可以让自己学到一些鲜新的知识。在书的海洋里,我仿佛是那孤独的一艘小船,永远达不到彼岸。

  一开始我只看一些像《三重门》这样的小说,但后来我发现这方面的书看多了,是不是有点乏味了呢?应该换一个项目的书来读读。但是最终也没有买别的方面的书籍来读。还是买了这方面的书籍,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其实不同的书给人带来和收获往往是不同的。可以多读一些各种类别的书籍来增加自己的知识量。并且可以增加自己的不同兴趣爱好。

  读书,现在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每天都必然有一段时间用来读书,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读书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在心情烦噪的时候读书可以让自己的心情不在那么烦噪,让自己的心情随着读书变得心平气和,总之,读书给一个人带来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我爱书。书是我忠实的朋友!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岳飞传》这本书从岳飞刻苦学艺、比武枪挑小梁王、岳母刺字到大败金兀术、南征北战平内乱,以及汉奸秦桧屈膝求荣、陷害忠良,全面生动地记录了岳飞传奇的一生。

  岳飞是一名家喻户晓的英雄,他保国安民苦心训练出一支纪律严明、作战英勇抗金部队—岳家军。他带着这支军队与王贵、汤怀、张显、牛皋等几位好兄弟出生入死,南征北讨,抗击侵虐者,保卫自己的祖国,这也不禁让我联想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抵抗日本那浴血奋战的情景。一九三七年,日军“野兽”发动了卢沟桥“七七事变”,中华儿女心连心,官民党和共产党这对生死冤家达成了统一战线,在长达八年的抗日战争,总共三千五百完人死在日本鬼子的枪林弹雨和屠刀下。虽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这换来了世界的和平,也是值得的。

  当然,岳飞的长途作战也是十分惨烈的-----青山智破金兵、牛头山大破金兵,那场面真的可以称得上震天动地、气壮山河!岳飞的确是骁勇善战,而他还有另外一个好品质------不图升官发财。当时的朝廷中有许多官员因为了得到升官和山一般的黄金,不择手段,有的甚至妖言惑众,迷惑皇上而岳飞则只是为了那中原的安宁,国家的平静奋斗着,因此这也是受后人敬畏的原因之一。

  回想起现在,国家经济、科技飞速发展,不再有战争、屠杀和死亡,人们自由在安居乐业中生活在一起,而岳飞那个时代则兵荒马乱、民不聊生,因此,我要告诫那些侵略者:当你杀死一个无辜的老百姓时,你难道不痛心吗?当你以一个侵略者的身份为国家立了大功,你好意思接受吗?当然,还有奸臣秦桧,他让这个坚贞不屈、忠勇为国的英雄死于无辜,他这样就是一个小人的行为,遗臭万年是他应得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起那岳飞、岳云、张宪,想起那支保家卫国的大军因小人诬陷而崩溃,眼泪不禁掉了下来,一滴,两滴,三滴……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学习"《庄子》心得",于丹教授讲述了这样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有兄弟两人,家住在80层的高楼上,有一天深夜两人背着行囊回家,却正好赶上停电,无奈之下他们只好选择爬楼梯,学习于丹《庄子》心得心得体会。不多久到了20楼,两人开始感觉有点累了,合议了一下,决定把背包存在20楼,改天再回来取。卸下背包的两人感觉很轻松,说说笑笑,一鼓作气到了40楼。这时候兄弟俩已经很累了,然后便相互抱怨和指责,开始吵吵闹闹。吵到60层的时候,实在是太累了,甚至都没了说话的力气,只能平稳下来,安安静静地爬完了最后20层。终于到了80楼,兄弟俩站在家门口,却突然想起,钥匙忘到20楼的背包里了。

  这个故事以前也听过,当时只是嘲笑两兄弟的健忘和糊涂,却没有想到其中也蕴含着人生的哲理。于丹教授说,故事里兄弟爬楼的过程,也正映合着人的一生。人生起步阶段,大家都是意气风发的,我们背负着沉沉的行囊,里面装着理想,装着报负,装着很多很多的愿望,不畏艰险,从脚下的第一个台阶开始上路。走到20岁,这是人开始步入社会的时候,也开始认同一些社会规则,这时会觉得社会给了我们很多的负担,托起自己已经足够疲惫,还是先把肩上的背包安顿下来,等到衣食无忧,有名有份了再回头拾取梦想也不迟。最初卸下包袱的时候确实很轻松,可随着年龄的增长,积累的增多,争斗越来越激烈,我们的内心也随之日益焦虑,这时候人不免抱怨,都觉得社会辜负了自己,付出太多而回报太少。走过40岁,那些意气风发的东西都过去了,人也就变得疲惫颓废。走到60岁,这时人已经进入了晚年,晚年的时光应该是美好的,值得珍惜的,不要再抱怨,应该安静和顺应一些。终于到了80岁,人生差不多也走到了终点,这时人会突然之间怅然若失,回想起这一生最宝贵的东西,那一直都没有打开过的梦想,留在了20岁的行囊里,却是再也回不去了。

  故事很有意思,蕴含的哲理也引人深思,更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借鉴。人生的前20xx年,大家都是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在老师的督促关爱下度过的,一帆风顺的生活很单纯也很愉快,每个人在这样成长的路上,肯定积累下了自己美好的梦想,对未来的生活也有了圆满的规划,面对社会这更为广阔的舞台跃跃欲试。可真的步入社会,要一个人面对和承担其中的风浪了才发现,原来现实比想象的要残酷的多,到处碰壁的同时,那些美丽的梦想也一个个被击破,化为泡影。一方面是虚无的美丽梦想,一方面是现实的社会压力,这时很多人只能够放弃梦想而面对现实,于是背包被丢下,我们的人生也就走上了另一种轨迹。这也就是庄子所说的人被社会外界所"物化"的一个过程吧。

  每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庄子认为,人的内心应该坚持自己的秉性而不要随波逐流,而面对外在的世界则要通达和顺应,这就是所谓的"外化而内不化",只有这样,我们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才能够安身立命,不被纷繁复杂的社会所左右,从而丢弃掉理想,迷失了自我。

  想起保尔·柯察金的一句名言,这也是我们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可以看作一条人生的行为准则,看似简单,实则很难做到。要想实现这一点,要想站在80层楼上的时候不再为遗留在20楼的钥匙而懊悔,这就需要我们从现在开始,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努力工作,用心生活,背着梦想的行囊,努力攀登吧。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今天我阅读了红岩这本书,是我深深地陷入了沉思,为什么共产党员会认为信仰比生命还重要?这本书主要讲了,1948年——1949年重庆革命地下党与国民党_展开的激烈斗争。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革命者的监狱里,敌人对共产党人进行着惨无人道的摧残,但是敌人只能摧残着共产党人的身体,却无法摧残共产党人的信仰。在革命党员的坚定信仰下,敌人只能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并且她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得他是那么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员……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嗯!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的顶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读完《巨人的陨落》这本共三册的书后,突然间,我有点庆幸我出生于现时的和平年代。但细想一下,倘若没有书中所描述那动荡不安的时期,又怎么能造就出艾瑟尔和茉黛这两名坚韧不拔的女子呢?

  艾瑟尔,是一名矿工的女儿,在英国贵族家庭当管家,在工作期间恋上了该贵族家庭的男主人菲茨,并怀上了他的孩子,可惜己娶俄国公主的菲茨,根本没可能会对她的下半生负责。在与菲茨讨价还价之后,艾瑟尔离开了自小长大的阿伯罗温,独自一人在伦敦的贫民区用菲茨给的钱买下一栋用来租住房子,以维持生计。艰难的生活并没有把这柔弱的女子打败,独自一人产下儿子劳埃徳后,她任职《军人之妻》报纸编辑,并在此期间认识了她的爱人伯尼。伯尼与她有着共同的理想,宠爱着她,并把她的儿子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对待。

  尽管命运如此对待艾瑟尔,但她仍然为女人争取最大化的利益而努力。她认为女人的工作并不比男人轻松,可是得到的报酬却少得可怜。女人没有任何的选举权和参加任何会议的权利。她经过自身的努力和不断争取,使得三十岁以上的女人获得了投票的权利。这对于当时动荡不安的乱世无疑是一个令人为之兴奋的好消息。

  在书的最后,作者写到艾瑟尔带着九岁的儿子参观威斯敏斯特宫时,偶遇到菲茨也带着他的儿子前来参观的情景。艾瑟尔能够自信、从容淡定地抬起头面对着那个曾经对她伤害至深的男人。很显然,她己经从那卑微而年幼的少女,经过岁月的磨砺和沉淀,蜕变成勇敢而自信的女子了。

  茉黛,英国贵族菲茨的妹妹。尽管她出生于贵族家庭,但她一直用菲茨的钱为贫穷的女子解决问题。例如开诊所为单亲家庭的小孩子看病。她的命运比艾瑟尔幸运得多,有丰衣足食的生活,有个爱她的德国男人,可惜战争开始了,他们不得不分开。在长达五年的战争期间,他们只见过两次面。尽管英国人与德国人的结合并不能得到茉黛哥哥菲茨的祝福,但仍然阻止不了他们互相守护对方的决心。战争结束后,他们过着贫困的生活,由于丈夫沃尔特己失去外交部的重要工作,苿黛得去夜总会弹琴赚钱。虽然拮据,但苿黛从来没有为与沃尔特结婚而后悔过。

  这个曾经与艾瑟尔共事,努力争取女权的女子,也曾迷倒许多男人的女子,最终因为爱情,放弃所有而嫁到异国,成为一个好媳妇、好妻子、好母亲。

  除了上面所述的两位令人佩服的女子外,《巨人的陨落》这本书有各种各样的人物,每个人都在拼命地活着,为各自的目的生存着,绽放出各自不同的人生。

  通读全书,我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就是书中所提及怀孕的未婚女人,从来不会因为没有丈夫而选择放弃自己的小孩。我想,或许她们都在等待下一个绽放吧!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每个时代有英雄或者说代表人物,但平凡的人才是时代的负荷者,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翁。平凡,这样一个洗尽铅华的词,从口中读出来,无端端的就让人有历经磨难之后的淡定从容而又宽厚良善之感。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词藻都没有。整部作品平淡而又质朴,在路遥的笔下,一个平凡人的生活图景就浸润在这几十年的时光里,普通,但又蕴含着劳动人民特有的淳朴与坚强。书中为我们描绘了一个黄土地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他们在这个荒凉的土地上贡献了一生。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苦难与拼搏,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这些平凡的元素为我们展现了劳动人民琐碎而坎坷的生活。作者为我们阐释了平凡和苦难,这才是生活的意义,人生就如同一个苦行僧的修行过程,我们要尝尽困苦,才能修习圆满。人性的真善美,人性的丑恶,人情世故都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一一折射出来。轻易地,我就对文中的人物产生了共鸣。因为自己的家乡就在农村,感觉里面这些平凡而深刻的人物形象不经意间就会与自己的乡亲们重合。看这本书的时候,淡淡的熟悉感一直充盈着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日三餐,粮食作物,播种收获,父母儿女,还有不时的分别与团聚。家庭中有过节时的欢悦,有结婚时的喜庆,也有丧礼是的悲凉,还有亲人去世的哀伤,更有日常生活中小口角和平时的小娱乐,这就是乡村人的生活。虽说人生如戏,但戏台上的情节是紧凑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融合在几幕剧里。但人生充满着琐碎的矛盾纠葛,缠绕而又纠结的小细节,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恨情仇是存在的,但平凡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电视剧里的这些情节抵不过日常生活中的细水长流,天冷的一句嘘寒问暖,天热时的一碗绿豆沙就足以慰藉我们干涸的心灵。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当然,书里面也流淌着深厚的爱与情。对那片苍凉而又贫瘠的黄土地的爱,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感情,这里有亲情,有友情也有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心如孤城,月色如洗,树影摇曳,仿佛传来久远的湘西歌声,遥见书中一人,还有一座城。

  沈从文先生的文字大抵就是这样,平静中难以抹去淡淡的忧伤,初读《边城》时也是在那样的朦胧中迷失了,没能看透。

  现在想起来,或许这个故事,讲的大概就是对命运的无奈与悲悯。

  一条破旧的渔船,翠翠和老船夫的一生,就系在这渔船上随风飘荡。一位老人,一名女孩子,一条黄狗,纵使生活孤独清贫,却与自然相得相融。

  翠翠是母亲与一个士兵的私生女,从小就没有享受过父母的爱。尽管如此,生活却没有急着摧毁这个少女心中对未来朦胧的期待与幻想。黄昏时,她坐在白塔下,心里涌起无依的薄薄凄凉。

  直到一天月明星稀,她的梦中浮起一个茶峒青年的歌声,让人惋惜的是,老船夫没能理解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想将翠翠嫁与天保,而天保与船总顺顺对老人的误解又加深了船夫的自卑。傩送不愿接受家人安排的婚姻,却又得不到老船夫的回应,于是在哥哥天保死后弃家出走。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某种程度上就阻隔在这人与人之间无法沟通的“空白”中。

  每一颗人心,都是一座孤城,城中千仞峭壁,不见日月,惟飞鸟与渡。其余人皆无得近之。未曾走近,又谈何理解?

  “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你看云时很近,你看我时很远。”难道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真的那么远吗?一直以为,只要人与人之间有真诚的沟通,完全可以在人们之间架起一座座彩作文/虹。

  如果翠翠、天保、老船长之间有过充分的交流,结局会有所不同么?如果我们在面对误解时,能够大胆地把心底的话说开,开放心里的城垒,人心是不是会近一些。

  几千年前,一曲《高山流水》让俞伯牙和钟子期心有灵犀,一介樵夫与琴师就这样相识相知。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因忧郁症而退出银屏,当所有人都在为他叹惋时,只有他的父母没有放弃,他们耐心地开导他,为他的心灵打开沟通的窗子,最终崔永元又变得自信、开朗,他主持的“实话实说”又为更多的人打开了一扇沟通的大门。

  可是《边城》却没有出现这样美丽的结局。老船夫的离世,天保的死,傩送的出走,这一切将一个少女朦胧的幻想击碎,祖上的白塔也塌了,翠翠的辫上扎起白绳。

  一切还未开始就早已消失,人都走了,她仍是孤身一人,撑着破船在江上飘荡余生。作者说: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给读者留下悠长的惋惜。

  我们也祈愿她母亲的悲剧不要在翠翠身上重演,但愿她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而是属于她的那份幸福。或许,在那个年代,我们的这个愿望也只能是个缥缈的梦。

  或许生活就是如此,不论经历过什么,不论曾经遗憾种种,最终还是要带着所有的记忆向前走。不论是否受人理解,不论是否孑然一身,终究要笑着与岁月握手言和。

  月光逸去,重新收起《边城》,我忽然明白,纵使人心似城,也可于城内修篱品茶,有人来也可,无人来也罢。

《拇指班长》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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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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