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管理细则

晚自习管理细则(通用18篇)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1

  为了创造一个安静、有序的学习环境,保证晚自习纪律,督促同学们合理、有效利用学习时间,对学生晚自习做出如下规定:

  一、晚自习时间:周一至周四晚18:20—20:40,所有寄宿学生必须准时参加。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告知班长和舍长,持班主任开具的请假条到警卫处登记,警卫确认前来接送的家长后方可允许学生离校。晚自习期间在不影响他人情况下,同学们可自行安排自习内容,可以根据自己个人的学习情况和学习兴趣自行安排,重点做好新课预习和纠弱补偏。教师不得干涉和变相干涉学生学习的自由。一个班级有20人以上学习同一学科同一内容,将视为违规。违反本项规定教师将视为师德违纪一次。

  二、看班教师每隔10分钟左右的时间到班级内进行一次巡堂,认真管理自习,每节自习开始和结束都要清点人数,指导班长如实填写《班务日志》中晚自习部分内容,看班教师要亲笔签字,对于无故缺席者,要及时通报带班领导。如果不清点出席人数或者不及时报告,出现学生无故缺席并发生意外情况,看班教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晚自习执勤领导和教师即时检查看班教师及各班学生出勤情况,查明缺勤者姓名,由班长签名确认,各班学生须按座次表就坐,各班应将座次表张贴在前黑板的右下角,以便执勤教师使用。

  四、晚自习按三课时(每节40分钟)计,学校值日校干、教师及学生会成员负责检查各班的考勤、纪律、自主学习情况,以即时检查的情况为准,第二天由值日校干将检查结果报政教处,计入班级评估成绩。

  1、无故缺席者均按旷课论处,每人次扣班级评估5分;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班级评估3分。

  2、为避免影响他人学习,晚自习期间,不得肆意进出教室,不得做其他影响晚自习秩序的其他事情;课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唱歌,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评估3分。

  3、所有同学必须服从值班老师、学生会干部的检查及管理,不得顶撞、辱骂,否则将从重给予纪律处分。

  4、晚自习课间不允许学生私自购物,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评估5分。

  5、对带头提早离开教室引起全校晚自习秩序混乱的同学,一次扣该班级评估10分,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全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含两次)者,中考综合评定不合格。

  6、当天晚自习秩序评为较差的班级,次日晚班主任必须留校整顿,直至本班晚自习情况恢复良好为止。

  五、级部主任是主要责任人,要求每天对所辖年级的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巡查,杜绝问题的发生。

  上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2

  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完善早操及早晚自习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时间:早6:50—7:20时(周一至周五)

  晚19:00—21:00时(周日至周四)

  二、具体规定:

  (一)新生入学的第一学年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学习

  习惯,按时出早操和上晚自习;第二学年要按时参加早自习,保证出勤率,不准无故旷操和旷自习。

  (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和早晚自习,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准假后,填写假条,方可不出勤。

  (三)早操和早晚自习实行考勤制,分别由分会体育部和学风监察部负责签到。在正式开始做操之前,每名学生要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完成签到,排好队,准备做操。各班文体副班长组织站队,并站到本班最后,负责检查本班站队和做操情况,并于做操后向体育部上报结果。早自习必须严格遵守自习纪律,提前10分钟到自习室,自习考勤按照《护理学院学生课堂管理规定和考勤制度》规定执行。学风监察部每日对学生自习出勤情况和自习纪律进行检查,汇总后48小时内上报年级办。

  (四)辅导员将对上报结果进行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分会体育部和学风监察部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得虚报隐瞒缺勤人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对无故缺勤的同学,旷操或旷自习累计两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当周旷操或旷自习累计多次给予警告处分,给予扣除学时等相应处分。对于多次被通报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六)严禁早操迟到或早退现象发生,迟到人员应主动找检查人员进行补改,否则按缺勤处理。对于早退现象带头者扣德育学分5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对早退现象严重的班级给该班班长扣德育学分3分,文体副班长和学风监督员各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该班全班通报批评。

  (七)对于早操或早晚自习检查中发现有冒名顶替情况,缺勤者和顶替者各扣德育学分3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八)每学期将对学生个人和班级在早操和早晚自习的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与评优评奖挂钩。

  (九)对早操和早晚自习的出勤情况,检查者应严格把关,对于事假、病假必须有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三、早操检查评分细则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身体素质,展现我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做操质量,顺利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我院特拟定早操检查评分细则如下:

  (一)集体评分标准(每班每周总分100分):

  1、队伍整齐,无迟到早退现象。(10分/周,2分/日)

  2、全班参加,无缺勤现象。(20分/周,4分/日)

  3、动作规范,节奏合拍。(60分/周,12分/日)

  4、富有朝气,精神面貌好。(10分/周,2分/日)

  (二)个人评分标准(每人每周10分,等同于德育学分10分):

  1、迟到早退,扣1分/次/人。

  2、旷操、冒名顶替者,扣3分/次/人。

  3、动作不到位,态度不认真,扣1分/次/人。

  4、左顾右盼、交头接耳、说话打闹者,扣1分/次/人。

  5、衣着整齐,必须穿着运动鞋,不合格者扣1分/次/人。

  (三)得分计算:

  每周班级所得总分=集体评分标准中四项得分相加-班内个人扣分之和。

  (四)评优标准

  周最佳班级:以一周内学生出操得分最多为标准。

  月最佳班级:在一个月内,获得最佳班级次数多或一个月

  内平均分高的班级,按顺序评出月最佳班级。

  学期最佳班级:在一个学期内,获得周最佳班级次数多或

  一个学期内平均分高的班级,按顺序评出学期最佳班级。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3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晚自习时间

  晚自习时间为每周日至周四晚7:30 9:00,每天2学时。

  二、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1.非毕业班学生必须按时进行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达到一定学时,按照《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晚自习开始后,学生应自觉维持自习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出入、串坐,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3.学生着装应得体,注意文明礼貌,禁止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禁止带各类食物进入教室。

  4.学生应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画;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5.对晚自习时间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学习场所的学生,一旦被巡查人员发现,将登记在册,以旷课论处,并向各二级学院通报。

  三、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1.教师每周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对每个授课班至少辅导答疑一次以上,一般3学时辅导一次。每次辅导答疑时间不少于30分钟。教师一次可辅导答疑多个班级,但为了保证对每班都有充足的辅导答疑时间,一次辅导的班级数不得超过四个,任课班级数超过四个的,应在一周内分几次进行辅导答疑。

  2.教师辅导答疑可采取个别答疑和集体辅导两种形式。

  对有固定教室的班级,教师晚自习时间直接到固定教室的班级进行辅导答疑;对无固定教室的班级,教师可与学生协商辅导答疑时间与地点,教师要到约定的地点进行辅导答疑。

  在校外或市内居住的教师可安排在课后或下午自习时间进行辅导答疑。

  3.教师在辅导答疑中,应贯彻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的原则。既要热情、耐心地帮助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赶上学习进度,又要注意培养优秀学生扩大知识领域,帮助他们尽快成材。通过辅导答疑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其原因,并及时改进。

  4.教师辅导答疑实行班级签到考核制。

  四、专兼职辅导员的责任和义务

  1.兼职辅导员每周到班次数不少于2次(包括班会课),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专职辅导员每周到班次数不少于3次(包括班会课),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专兼职辅导员深入班级,主持班会及主题班会课,班会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题班会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

  3.班会课结束后,专兼职辅导员要督促学生继续晚自习,到晚自习结束。

  五、二级学院的责任和义务

  1.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班级晚自习巡视工作,安排院领导、专兼职辅导员到班级检查。

  2.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要到班级检查教师晚自习辅导、专兼职辅导员到班、学生晚自习等情况,掌握本学院晚自习整体状态。

  3.各学院要充分重视班会及主题班会课建设,加强对各班级班会及主题班会课开展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4.班级严格考勤,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调动班干部积极性,更好地管理晚自习,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六、晚自习秩序管理

  1.由二级学院负责晚自习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晚自习正常开展。

  2.由校教务处、学工处在各楼值班室设立考勤机,负责教师辅导和专兼职辅导员到班情况考勤。

  3.校学工处组织校学生会纪检部进行晚自习的学生考勤和自习纪律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每周汇总一次,并向全院公布。

  4.晚自习的检查考核情况列入学生个人、班级、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等四个量化考核中,对于未按要求上晚自习以及未按要求检查考核晚自习的个人和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学工处。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4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5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费用管理,加强费用控制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有效地支出各项费用,依据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费用报销实施细则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三条:差旅费界定范围是指公司员工国内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等);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及其他公杂费(行李托运费、安全保险费、机场建设费、购票退票手续费、信用卡取款手续费、邮电费、文件复印费)等。

  第四条:差旅费开支标准。

  1、住宿费标准

  地职区标级准直辖市、省会城市、特区及沿海开放城市其它地区

  公司总经理以上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公司一级部门经理以上 350 300

  公司二级部门经理、主任人员 200 150

  其他人员 160 120

  说明:二人同住,由1人报销,另一人签字证明,标准可以加 倍。

  单人赴外地出差,可包住单间,但费用不得超过标准的 1.5倍。

  2、二级部门经理、主任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用也可实行包干制,即:

  0 住宿费 100, 按100元报销。

  住宿费 50,按住宿费+50报销。

  装机、工程人员特殊情况必须住机房的,每天住宿补助 50元,但须写说明且有证明人。

  3、交 通 费 标 准

  类别 标职准级 长途交通 市内交通

  公司总经理以上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公司一级部门经理以上 飞机经济仓、火车卧铺、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 出租车、各种公共汽车

  其他人员 飞机经济仓、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 各种公共汽车,出租车(经批准控制使用)

  4、伙食补助:

  出差地点为省外的,每日伙食补助60元,在省内出差,每日伙食补助40元,按出差的日历天数计算。股东方派来经营人员,按原股东方单位规定标准执行。

  在济南市内出差而耽误进餐时间的,实行误餐补助,按早餐10元,午、晚餐各 20 元标准,按餐执行,并填列误餐补助申请表。股东方派来经营人员,按原股东方单位规定标准执行。

  5、其他公杂费标准

  出差人员在外地因公发生的行李托运费、信用卡取款手续费、邮电费、购票退票手续费、复印打印费,按发票据实报销。而住宾馆的个人洗衣费用、房间饮料、食品费用及私人电话费用由私人承担。

  第五条:外出参加会议、访问、学习已享受接待方提供伙食、住宿的,不再报销该期间的伙食补助、住宿费。

  第六条: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应事先经一级部门经理批准。报销时需填写费用说明清单。

  第七条:出租车费必须写明费用发生时间段、发生原因并按地点分别粘贴统计。

  第八条:差旅费报销填写内容为出差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非本次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不得附在本次填写的差旅费报销单后。

  第九条:为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以及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所有员工应在出差返回公司一个月内完成报销及还款手续。

  (二)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第十条:公司正式员工(转正以后)可报销医药费的80%。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员工因病医治,必须在公司指定医院方可报销医药费。

  第十二条:员工报销医药费时,必须出具病历、医药费发票。20xx元以下由员工所属部门授权批准人审核、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二千元以上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三条:公司录用人员岗前体检费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

  第十四条:本着反对浪费、严格掌握的原则,控制支出交际应酬费。所有应酬费用应由一级部门授权签字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一级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的交际应酬费由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销。总经理的交际应酬费由本人和财务部经理签字后报销。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6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文明程度,科学规范的管理和使用好厕所,切实使其保持洁净卫生,净化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便纸、塑料袋等杂物必须入篓,严禁丢入便池。

  二、注意文明如厕,大小便入池,不得在小便池大便。

  三、节约用水。洗手池、小便池等水龙头使用,要随用随开,用完及时关闭,不要放任自流,也不要频繁开关,避免早损。

  四、墙壁保洁。厕所墙壁严禁随便乱擦乱抹,更不能在上面乱写、乱划、乱贴,切实使墙壁洁净卫生。

  五、明确责任。厕所打扫责任到人,每天定时清扫地面砖、粪道沿、蹲沿、便池的杂物、污垢。保洁员必须做到厕所内无蛛网、无积水、无积渣、无灰尘,便池、粪槽无积粪、无积尿及尿垢。

  六、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厕所设施。厕所内必须保持灯明水通,标志完好。

  七、保洁员必须做到厕所周围2米内整洁、无杂物。

  八、一日数次清扫,一小时一次,全天保洁。并定期消毒、杀虫、灭鼠、除臭。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范工程物资采购工作的程序和标准,防范和降低工程物资采购中的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益,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工程物资是指公司开发项目所需要的、由公司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工程材料、工程用设备、工程用施工设备。公司购买的管理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不包含在本制度管理范围内。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部门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需求部门

  负责各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和后期管理的部门是工程物资的需求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提出的物资需求长期规划和物资需求申请、及时提交物资长期需求规划和近期需求申请、审核供应商、与供应商技术交流、物资验收和物资后续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采购执行部门

  物资部是工程物资采购的执行部门,负责按照需求部门的计划组织采购、采购合同管理、监督供应商执行状况、工程物资采购信息传递、物资验收和交接、建立采购台账、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提出采购付款申请等工作。

  第六条采购审核部门

  集团供应公司是工程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核部门,负责收集并依据公司采购的历史价格、外部市场价格、专业机构提供的价格等可比较信息对采购价格进行独立审核。

  第七条采购审批部门

  按照集团公司的采购审批程序执行。

  第八条采购监督部门

  签证部是工程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内部控制、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合同部、财务部对采购付款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采购程序与工作标准

  第九条月度采购计划

  需求部门每月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进度编制<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每月按时将计划提交给物资部。物资部根据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形成<月度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会议审阅。审阅通过后,物资部根据<月度物资采购计划>套用计划或定额价格提出资金支付计划,提交资金管理部落实采购资金,并统筹做好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采购准备工作。

  第十条需求申请

  1、需求部门根据<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按照统一格式编制<物资需求申请表>。<物资需求申请>应分类填写,按照施工单位和类别连续编号,要求内容准确、明晰、完整,需求部门对申请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2、需求部门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分别上报给物资部。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8

  第一条 为加强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执法文书档案在水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法文书是水行政执法人员成果的结晶和执法行为的真实记录。建立健全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组成部分,水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书档案均由本部门执法机构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 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是指在水行政执法中形成的各种文书资料(包括文字、图表、音像等资料)。

  第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机构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执法文书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执法文书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一)在每次执法活动进行完毕后,具体承办人员应及时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书资料交档案管理人员立档;

  (二)归档的文书材料应完整、齐全,具有保存价值;

  (三)应归档的执法文书材料范围及分类;

  1. 水事案件类:水事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呈报表,现场勘察笔录,调查笔录,音像材料,证言证词,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调查报告,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理(罚)决定书,送达回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结案报告等;

  2. 行政复议类(区县(市)不适用):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受理、不予受理、限期补正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据、答辩书等,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裁定书、决定书,送达回证等;

  3. 行政诉讼类:起诉书副本、答辩状、代理词,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给法院的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证据、委托代理书,判决书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司法文书等;

  4. 统计报表类:各种水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以及其他各类统计报表;

  5. 法规文件类:上级颁发的有关水行政执法、水资源、水工程、地方电力、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议、决定、指示、批复、通知等以及相应的解释、说明、实施细则等,本部门制定发布的有关水行政执法方面的文件通知、规定等;

  6. 其他类: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意见,水行政执法活动中拍摄、收集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音像资料等。

  (四) 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文书档案时,必须逐件查点清楚,对已接收的材料应根据类别、保存期限分别在档案目录册上登记。登记要准确,字体要工整。

  第七条 执法文书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一)按照类别和时间的顺序将档案装订成册,填写案卷目录,以便检索和管理;

  (二)根据档案的数量和类别,配置相应的保管设备;

  (三)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前应办好移交手续。

  第八条 执法文书档案的利用

  (一)为便于查找,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编制档案总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二)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和调借归档的执法文书档案。其他部门需调借档案,应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办理借出手续,并规定调借期限。

  第九条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报市水利局备案。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9

  1. 食堂内及休息室卫生不合格扣责任人3分,有死角的扣3分。

  2. 按餐饮卫生制度要求洗刷餐具(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少一项扣4分,洗刷餐具不干净扣4分(有菜叶、饭粒、残渣等)。

  3. 食堂用具(盆、桶等)不能在消毒柜内消毒的要每两周用大锅烧开水消毒一次,漏消毒一次扣当事人3分,应该消毒的用具有漏消毒的扣2分。夏季每周1次,冬季每月2次。

  4. 进入食堂工作时不戴工作帽不穿工作服的每次扣2分,穿工作服上卫生间发现一次扣2分。

  5. 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不分开用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分。

  6. 菜、米在下锅前没有洗干净的扣1分。

  7. 采购回来的食品及蔬菜按管理员安排下料,如厨师没有按要求下料所造成幼儿饭菜短缺,扣分管厨师3分。

  8. 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把食物及蔬菜私自留下和放起来,如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分。

  9. 不得把食堂内的食物送给他人,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分。

  10. 饭、菜质量不合格扣厨师2分(菜过咸、肉块过大过硬、饭过硬或不熟等)。

  11. 采购的食物不得公私混杂,发现一次扣采购员2分。

  12. 采购员、管理员采购食物时要按量采购,如有过多过少的情况造成损失的扣管理员、采购员各4分。

  13. 采购的食物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扣管理员、采购员各4分。

  14. 食品、蔬菜等食物由于采购、贮存、制作、检查等方面出现问题,造成食物中毒事故,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最低扣相关人员20分。

  幼儿园厨房工作细则三

  指导思想:

  后勤工作是做好幼儿园管理工作和教育工作的基础所在,中心幼儿园在园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教师们的积极配合下,园舍和园内环境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更大的改观。本学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抓好后勤工作,保障供给,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到人,切实做好卫生保健、财务工作、食堂工作、门卫工作及园内环境的绿化管理工作等。

  具体工作

  (一)做好财产、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合理利用有限资金,为幼儿园办实事,办好事。

  2、做好学年度的预算、决算的审核、检查监督工作,严格财务制度和财经制度。

  3、严格财务制度,分工明确,一切财经支出都必须在园长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每张发票都必须由园长签字,每学期对财务账目审查一次。

  4、会计坚持每月上报结算报表,使园长能掌握资金情况,合理安排资金。

  (二)事务工作方面:及时做好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和教玩具的采购工作和更新工作,并根据本园的特点,做好各班的教学用品和环境布置材料。

  2、做好幼儿园的维修工作,经常检查大、中、小型玩具,消除不安全因素,对幼儿园的门窗、玻璃、自来水等及时维修。

  3、做好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对幼儿的玩具、被子和寝室经常消毒。并做到消毒有记录。各班教师要配合保健老师做好工作。

  4、关心幼儿生活,办好食堂。(1)要经常深入食堂检查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食堂工作制度和卫生制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2)幼儿每天午餐做到热菜热饭,做到营养搭配,价廉物美,让幼儿吃饱、吃好,使家长放心。(3)做好开水的供应工作,充分利用各班的茶水桶,让幼儿随时喝水。(4)搞好食堂的卫生工作,生熟分开,杜绝一切不卫生因素,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

  (三)搞好园舍建设,创设优美环境:管理好花木、草坪、果园。在草坪成长期,要保护好草坪,让其生长好,同时要加强施肥,增加部分花木,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美化校园。教育幼儿爱护幼儿园的一草一木。园内无杂物,各种玩具摆放合理,活动室内外布置美观,做到美化、绿化、净化,富有童趣。

  2、加强幼儿园的卫生环境管理。整个校园内外分工到人,各活动室由班主任教师负责,做到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保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室内外无纸屑、无痰迹、无杂物,各种用具摆放整齐,保洁区无杂草。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10

  为了加强学校的用药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学校药品的保管、采购、检查制度。

  一、药品的采购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学校统一购买。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正规药房或医药公司购买,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教师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并做好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4、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四、药品的使用

  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11

  1、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上级的《会计核算办法》、《投融资资管理办法》。

  2、制定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配合协助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的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司的财务活动。

  4、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5、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系,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6、负责企业网上银行的安全与正常运营,负责下属各企业应上缴费用、下达与收缴工作。

  7、负责企业的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企业的各项投资管理。

  8、负责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上级有关财务报表,并进行综合分析。

  9、负责企业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10、负责企业的纳税管理,运用税收政策,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11、负责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移交档案。

  12、根据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对派往各股份公司的财务总监的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女工部是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的领导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三个代表”的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为全校女生服务的一个部门。主要以关心女同学为出发点,积极为广大女生服务。通过举办讲座,座谈等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女生的生活等问题,组织有益于女生的活动。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女工部规则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女工部所有成员。

  第三条、本制度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女工部负责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女工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委员6名。部长对女工部全部工作及所有成员负责,副部长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及相应委员负责。女工部设通讯员一名,由部长确定,向部员通知部内各项决定活动。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条、女工部每周四晚21:30在校学生会B室召开部内例会,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签到,迟到者例会结束时签到;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分管副主席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第六条、每次例会(包括部内会议、各学院部长会议)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备案。会议记录人由部长确定。

  第七条、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及时归档于办公室。负责采集的各种活动资料也应及时归档于办公室。

  第八条、所有成员必须积极主动地为部门建设出谋划策。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九条、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会后口头批评,扣1分;迟到、早退累记4次或无故缺席2次者交检讨一份,并在下次例会的时候公开检讨,扣3分;迟到、早退累计5次或无故缺席3次予以劝退学生会,扣5分。

  第十条、对于每次严格按照要求出席会议者给予口头表扬,评优时附加2分。例会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积极活跃地参与组织建设的讨论者,加1分。无良好表现者不加分。扰乱会场秩序者扣1分。

  第十一条、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加1分。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扣2分。在活动中所负责工作出现纰漏,致使本部形象受损,扣除2-5分,并在例会上做检讨。

  第十二条、对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扣2分。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第十三条、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扣2分。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13

  为了提高课堂效率,优化小学英语课堂教学,小学英语教师需要实施有效课堂管理,保证适量教学内容,开展小组合作学习,引进竞争调控机制,提高课堂调控能力。

  (一)组织课前教学

  英语教学中称为“Warming up”, 能很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形式可以有:唱英文歌曲,说韵句,做游戏,听口令做动作,加减运算,报数接龙等。

  (二)明确课堂信号

  课堂指令明确,高效,才能保证教学各环节顺利进行,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停止,安静信号。1.老师说 one, two, three . 学生说 three, two, one. 2.老师说 Ears, ears,学生说 Listen, listen.( Eyes ,eyes--- look, look.)3.教师说:plus and minus .提醒学生接着有加减法算式。然后教师出一题,让学生回答。 4.有节奏地拍掌。学生模仿教师,拍出正确的节奏。 5.高举“STOP”指示牌。 读书信号:Read, Read, sit up straight. 笔记信号:pencil and rubber 。划线信号:ruler and pencil 操练信号:开小火车信号: Let’s do , one by one 或 one by one, ready ,go .同桌合作信号:Let’s do , two by two. 规定先叫到名字的一个学生为对话的A,另一个为B。小组活动信号:let’s do , four by four .按座位顺序规定分别为 A,B,C,D。这样明确的人员和任务分配节省了解释活动规则的时间,使整节课紧凑,高效。在小组活动时,指定两位负责人:voice keeper 和 time keeper。voice keeper 要密切留意组员的声音,若有学生提高音量要及时阻止。time keeper 要提醒组员注意时间。实践发现,课堂信号要多样,定期更换或交替使用,否则经过一个阶段,学生会对这个信号不再感兴趣,使之失去原先的调控作用。

  (三)制定课堂公约

  1.课前三分钟进教室,准备好课堂用品,开始和同伴英语自由对话。

  2.先举手,再发言。

  3.朗读时,书本放桌上,用手指指着读,以便老师检查是否人人都开口读,指读可加强学生对字形的识记。

  4.有同学发言时,其他学生必须注视发言者,有不同意见要举手,不能打断,若发言有误,不能嘲笑。

  5.当自己的学习速度较快,如笔记时,不能坐着等,要充分利用时间读背已学内容。

  6.当同伴有问题(开小差或看不清,不会记录时)要及时提醒,帮助。

  (四)实施奖罚制度

  纪律要靠学生们自觉遵守,也需要制度来维护。 对于课堂表现优秀的学生要大力表扬,发小奖品。对于不认真听讲的学生也要适当处罚,如取消参与课堂游戏的资格,更不允许有破坏课堂纪律的行为。 1.The first one.第一个听懂老师要求,认真做的学生都可以得到表扬。如:第一个做好上课准备,第一个翻开书, 第一个举手发言,第一个记好笔记等。 2.发言积极的特别表扬,对知道答案,但不举手的同学适当惩罚,扣分,或为大家朗读一段课文,对话表演等。 3.参与小组活动,对话,表演的同学特别表扬。表扬方式:加分制。如举手一次一分,发言一次2分,老师特别表扬3分,参与表演 4 分。举手少于3次,扣 1 分。一次都没举手扣2分。开小差一次扣1分。奖品制。对于课上突出的表现及时奖给小苹果,或小贴纸。以此鼓励学生积极思维,发言。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14

  音乐教室是学校音乐课的专用教室,为了保证音乐课的正常开设,给学生创造优美的学习环境,感受美的艺术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教室原则上只对音乐课开放,学生不得擅自进入该室,如排练节目,辅导音乐等需征得音乐教师的许可,并有教师在场辅导方可入室。

  2、学生需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并按老师指定的座位坐好,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保持教室卫生,不准在音乐室内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每天安排一个班级打扫卫生。

  4、学生在音乐室应创造优美的音乐环境,使大家真正感受到艺术的美,仿佛沉浸在艺术的海洋之中。

  5、爱护教室的公共财物,损坏东西按原价的2倍照赔。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班级应关好窗户、电灯、电风扇等。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15

  一、物业管理收费项目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2、 环境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运)

  3、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检查消防隐患和消防设施、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区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和管理宣传工作。

  4、物业管理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不包括户内小修费用及路灯和楼道灯费用。

  二)代收公用事业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公司接受委托按统一定价代收上述费用,不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三)特约服务费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如:委托上门清洁服务、上门维修服务、上门保安服务、照看病人、老人、儿童服务、委托装潢监理服务等,收费由双方约定。

  二、物业管理收费原则

  收费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三、物业管理收费依据

  1、合同的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有偿的劳务合同,物业管理企业收取费用的基础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务所付出的成本和劳务。

  2、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0xx年1月1日发改委和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收费是一种服务收费,根据所提供的管理及服务的性质、内容等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镇属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镇机关各部门、镇属事业单位、属镇供养的市直机关基层分局(所)及除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固定资产管理中心、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乡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外的镇属一般企业。

  第二章 财会人员管理

  第三条 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都应按镇政府的统一规定配备财会人员作为出纳或报帐员,统一委托镇财政结算中心集中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条 财会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掌握会计、电算化专业技术及相关知识,并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根据《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现金、支票、印鉴的管理,并控制部门现金余额,严格执行定期对帐制度。

  第五条 部门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部门的财会人员。

  第六条 财会人员必须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聘用、辞职及其他工作调动须经镇组织(人事)办研究决定,交接时须办清移交手续。

  第三章 财政预算决算

  第七条 部门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是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必须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绩效检查评价,并对预算的真实性和预算执行中资金是否按批复用途使用负责,年度审计对此反映的问题由各预算单位承担相应责任。镇财政部门的职责是组织编制预算、审核汇总批复预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每年的第四季度,各部门要编制下年度本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经镇人大批准后在30日内批复到各部门;每年的年终,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财务决算情况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编制本年度全镇财政决算报镇人大审议。

  第八条 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制实行“零基预算”(不含镇属企业),并坚持 “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略有结余”的原则。年终结余资金(除上级部门拨入专项资金、省市镇配套专项资金结余外)全部上缴镇财政。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所有收款项目必须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不得自行印制或购买收据。

  第十条 有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必须按年初财政收入预算积极组织收入。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执收,款项直缴镇财政专户;服务性收费及其他收入由部门执收后按季汇缴镇财政专户。各业务部门要坚持日清月结及时将收费款项缴存银行,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设小金库,也不得用收入直接办理支出。

  第十二条 各部门收到财政拨入款项,要严格按财政批复内容进行管理,以保证资金使用与申请拨款用途一致。

  第五章 支出内容规定

  第十三条 部门预算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构成。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设备采购支出、基建支出、专项支出。

  第十四条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各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障缴费。

  第十五条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差旅费是指部门中无交通费补贴人员的出差车船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是指商品服务支出细分项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第六章 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 镇级财政性资金拨付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财政拨入各部门的经费实行限额审批制度。1、人员经费支出(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严格按镇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或缴存,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对未纳入工资统发的镇属单位部门(含企业),于每月工资发放后将相关发放资料报镇组织人事部门备案。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批。3、接待费及专项经费支出3000元(含3000元)以下,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批;3000元以上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加具意见,镇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由于镇属企业运营情况及资产规模差别较大,将镇属企业分为一般企业和重点企业。镇属一般企业执行上述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镇属重点企业(含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固定资产管理中心、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乡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自行编制财务审批制度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经批准后报镇财政部门及财政结算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单位内部因公借款(如暂借差旅费、暂借因公受伤医药费),2万元以下由单位负责人审批,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由单位负责人加具意见后报镇分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加具意见后报镇长审批。单位内部因公借款应于借款相关业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支出凭据进行核销。除此以外,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借款,如确需借款的须经党委会讨论同意并附会议纪要作为依据。各部门、单位、企业、村级借款,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后方能借出。

  第七章 支付标准

  第十九条 各部门的支出必须按镇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方案执行,在预算之内据实列支。

  第二十条 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工资、补贴、奖金、节日慰问等个人待遇,要严格按组织(人事)办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不得用公款为干部职工个人配置移动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住宅电话费用不得报销,只准每月按镇政府规定的通讯费标准发放通讯费补贴;单位公用电话的安装必须报经镇分管领导批准,话费必须按单机列明在单位支出预算之内,据实报销;严格控制设置和租用信息专线、连接因特网等收费线路,对确需设置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设置。经批准同意的使用部门应将详细资料报镇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今后原则上不准购买小汽车及摩托车,因特殊情况需购买的须报镇党委会研究。由镇财政负担的公务车车辆费用实行定额标准,包干下拨到车辆使用部门开支。其中,小汽车每辆每年30000元、摩托车每辆每年5000元。

  第二十三条 干部职工个人购买用于公私两用的车辆,费用不准报销,只准每月按镇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交通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会议费开支必须按《关于会议餐费发放标准的通知》(中三党办〔20xx〕45号, )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实报实销。差旅费包括食宿费、车船飞机费、差旅补助费三项(食宿合开一张单据的,按住宿费统计)。

  第八章 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基建工程结算必须收齐正式发票、工程合同、结算审核书、验收证明书、招投标证明(工程款在50万元以下的除外)等资料,填写《三乡镇财政拨款申请表》,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由镇财政部门拨付给施工单位。

  第二十七条 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由镇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由镇政府采购中心依据已审批的《政府采购申请表》和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填写《三乡镇财政拨款申请表》,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由镇财政部门拨付给镇政府采购中心后,再拨给供应商。购买其他商品应具备正式发票并有经手人、领导签名手续才能支付;大宗商品还要附有数量和单价明细。

  第二十八条 部门所有支出的报销都必须执行以下程序:先由经手人、审批人完成签名审批手续,并经镇结算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第二十九条 其他接待费用开支要凭发票报销,但属娱乐项目的发票不予报销。

  第三十条 财政核拨经费和专项资金在同一账户并行使用的部门,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镇结算中心每月填报收支明细表,及时提交给各单位负责人、镇分管领导及镇分管财经领导。超过预算进度或额度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等。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镇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各单位是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镇结算中心是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协助各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必须报镇财政结算中心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单项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由镇分管领导审批;单项3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必须报镇财政资金审查委员会核实表决后报镇长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第十章 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对各部门的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实行定期审计。各部门每月须向镇财政所及有关领导报送财务报表。镇财政收支、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及镇党委的开支要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各部门的法人(负责人)因调任、转任、离退休、离岗退养、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离任前要实行离任审计。

  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问题,相应部门要在三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本制度。财会人员须按本制度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一律拒付。各级领导要自律,不得干预财会人员行使正当的监督权,自觉肩负起本部门财务工作的管理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的干部职工,镇财政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提请镇党委、镇政府分别给予清退资金、扣发奖金、调整职务、降职、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17

  一、 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 适用范围:

  玉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 职责:

  3.1玉龙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管理规定

  4.1工作期间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工作期间须戴工号牌;

  4.4严禁工号牌借给别人;

  4.5公司发放的工作服、工号牌等妥善保管使用。

  4.6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4.7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4.8严禁无故旷工;

  4.9上、下班必须签到;

  4.10不许代别人签到;

  4.11不得涂改签到表。

  4.12服从上司的命令,对同事和上级讲礼貌,执行正确的工作指导,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4.13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4.14严禁在公共区域吐痰或丢垃圾;

  4.15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吸烟;

  4.16工作时不准喧哗、打闹;

  4.17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4.18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4.19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4.20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4.21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4.22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4.23热爱公司、团结同事,不说不利于公司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4.24工作上团结协作,不拖拉、不扯皮、不推卸责任。

  4.25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不损坏公司利益。

  4.26上班时间不会客、不串岗、不脱岗、不办私事、不扎堆聊天。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

  五、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是员工在公司内一切行动的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认真执行。

  5.1总则

  5.1.1爱祖国、爱生活、爱公司。

  5.1.2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5.1.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2劳动纪律

  5.2.1遵守职业道德,忠诚敬业,钻研业务,恪尽职守。

  5.2.2服从领导,服从分配,服从调动,服从安排。

  5.2.3高度负责,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及时完成本职工作。

  5.2.4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签到,不弄虚作假。(一次扣5元)

  5.2.5维护公司声誉,提倡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的真诚合作,严禁散布流言蜚语,传播小道消息。(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二次开除)

  5.2.6不得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不准串岗、聊天、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

  5.2.7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工作期间不得办理私事。

  5.2.8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亲友或个人谋私利。

  5.2.9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5.3、仪容仪表

  5.3.1着装整洁、大方、得体,着工作服。

  5.3.2员工必须注重仪容、仪表,保持衣冠、头发整洁,按指定位置佩戴胸卡。

  5.3.3注意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

  5.3.4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5.3.5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清洁、平整,不得污迹、开线、掉扣,保证定期清洗。

  六、胸卡管理

  6.1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应按规定佩戴胸卡。

  6.2胸卡须自行保管,不得借于他人。如有遗失,应按规定办理交费不领手续。

  七、考勤

  7.1考勤

  7.1.1考勤设专人负责,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7.1.2主管必须按公司统一制定的考勤表认真填报,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隐瞒、虚报、漏报,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2迟到、早退与旷工

  7.2.1上班前十分钟为签到时间,员工应在该时间内将自己的名字按规定签入考勤表。(班组长应提前二十分钟到岗)

  7.2.2签到时应认真逐日上、下午签写,不准补签、代签或预签,严禁弄虚作假。

  7.2.3凡因外出公干未能签到者,由负责人登记证明。

  7.2.4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迟到人员不得签到,考勤员将上班时间如实填入考勤表。

  7.2.5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下班为早退。

  7.2.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7.2.6.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7.2.6.2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7.2.6.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

  7.3全勤奖与缺勤处理

  7.3.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20元。(当月满勤者,可获得60元出勤奖。迟到、早退者罚款5元,并且扣除当天出勤奖2元,事假相同)

  7.3.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并处以警告;超过五次辞退。

  7.3.3每旷工一天,除不享受当天出勤奖外并扣除2日工资。

  7.4.1加班:八小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休息时间工作的称作加班。

  7.4.2加班时间2—4小时的记半天加班(10元),6—8小时的记1天加班(20元),中午不休息的同样记1天加班(26元)

  7.4.3凡是加班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且填写加班条(单据)

  7.4.4公司安排的拓荒活动,各单位应积极参加,利用休息时间参加按加班计算。

  八、请休假

  8.1请假及执行程序

  8.1.1如无特殊情况,请假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主管批准。临时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须在四个小时内通知主管。

  8.1.2一天以内(含一天)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报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经理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8.1.3所有请假必须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旷工论处。

  8.1.4请假后及时将假单交主管计算考勤。

  8.2婚假

  员工婚假三天(带薪休假)

  8.3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给假三天(带薪)家住外地者,可根据路程给予假期。

  九、奖惩制度

  9.1奖励

  有以下表现者,应予以奖励:

  9.1.1工作勤恳踏实、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奖励20—100元。

  9.1.2爱司如家,善于总结学习,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并产生效益者,奖励30—100元。

  9.1.3发现并制止危害公司利益的人或事,使公司减少损失的,奖励30—100元。

  9.1.4领导有方,使工作成绩显著者,奖励20—50元。

  9.1.5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帮助他人的奖励10—50元。

  9.1.6每季度评选先进工作者一次,奖励20—80元。

  9.1.7每季度评选先进班组一次,奖励100--200元,

  9.1.8每半年评选一次先进工作者,奖励100--200元。

  以上三项做为年底评先的依据。

  9.2违纪处理

  有以下表现者,将给予处罚:

  9.2.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9.2.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及2天出勤奖;

  9.2.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9.2.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9.2.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5元;

  9.2.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5元。

  9.2.7当班时间饮酒者,给予警告并罚款20—50元。

  9.2.8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者,罚款20—50元。

  9.2.9贪污、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者,记过并罚款30—100元。

  9.2.10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罚款50—100元,或者开除。-

  9.2.11工作期间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斗殴,罚款30—100元,或者开除。

  9.2.12客户投诉视情节轻重,罚款30—100元,或者开除。

  9.2.13搬弄是非、传播谣言,不利于团结者,警告并罚款30—50元。

  9.2.14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处分并罚款50—100元。

  9.2.15对于违纪情节严重者,除以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安全与保密

  10.1安全

  为确保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员工要牢记“安全第一”,公司实行“主管谁负责,谁在岗位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10.1.1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设备。

  10.1.2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程执行。

  10.1.3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乱拉电线。

  10.1.4及时清理地面油迹、水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0.1.5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10.1.6不得擅自挪用或动用消防设施。

  10.1.7下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的环境,着重防火、防盗,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上级。

  10.2保密

  公司的保密文件资料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格借阅手续。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公司的机密(包括经营决策、市场推广方案、规化设计方案、财务收支情况、预慨算标准、施工订货合同、员工 收入数额等),做到“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作废的资料、单据要及时清理。

晚自习管理细则 篇18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QJ1424《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

  3. 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d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e带电作业;

  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g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h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i有限空间作业

  j其它危险作业。

  4. 危险作业审批

  ⑴ 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项目部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

  ⑵ 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方可施工。公司安全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⑶ 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项目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⑷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项目经理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5 危险作业的实施

  ⑴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⑵ 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⑶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⑷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⑸ 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⑹ 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⑺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⑻ 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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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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