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精选15篇)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1

  行政区划:宜宾市-南溪县

  公告标题:宜宾市-南溪县南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复合肥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南采公(20xx)7号

  公告日期:20xx-07-07 16:01:16

  采购人:南溪县林业局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商应为生产厂家,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含)以上。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xx-07-29 09:50:00

  投标地点:南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开标日期:20xx-07-29 09:50:00

  开标地点:南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0831-3333798 传 真: 0831-3329561 采购人联系电话:0831-3328806 邮 编:644100

  其它内容:购买招标文件条件:(1)提供有效期内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留鲜章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报名时以现金形式递交。

  包1描述:813吨复合肥。N-P-K含量17-6-5,符合GB15063-20xx标准,25kg包装,圆颗粒料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1采购单位:南溪县林业局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2

  温江区财政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环高校知识经济圈方案编制”项目单位的请示》(温财发〔20xx〕17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作如下答复:

  “环高校知识经济圈方案编制”项目的预算资金已达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xx〕196号)文件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且该项目申请改变采购方式的理由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同意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本次政府采购信息应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布。

  成都市财政局

  20xx年11月30日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下新成立单位购置车辆:

  1.同意漳州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福州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福州市质监局直属三分局3个单位各购置1部车型为一汽奔腾的执法用车,排气量为1.6L,价格约13万元;

  2.同意泉州市质监局直属三分局购置一部大众朗逸执法用车,排气量为1.4T,价格约14.38万元;

  以上同意购置的车辆省局各给予经费补助6万元,共计24万元,请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参加政府采购。

  二 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4

  省种子管理站:

  你站《关于下拨x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资金的请示》(云种(站)字〔〕6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事项。请按照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2号)文件规定及相关合同约定,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各承储单位,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我厅,确保补贴资金发挥效益。

  此复。

  x年一月五日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5

  近日,采育镇大街(采凤路 采福路)道路工程;采文路(育林街 育才街)道路及管线工程;育富街(采文路 采福路)道路及管线工程,获得区环保局环评批复。该路的建设是采育镇区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和完善采育镇镇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意义重大,有利于提升采育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6

  永殖场:

  你场报来《关于恢复永丰垦殖场里岗村委会的请示》(永场文〔20xx〕30号)文收悉。鉴于你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经xx届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恢复设立里岗村民委员会。

  你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社会稳定。恢复设立后的村委会要妥善处理好村级集体资产和落实好办公场所,村委会成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依法民主选举产生。同时,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各项制度。

  20xx年5月3日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7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呈报的《关于花垣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州政〔20xx〕87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1、同意花垣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团结镇,道二乡,花垣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花垣镇。新设立的花垣镇辖71个建制村、9个社区,总面积201.2平方千米,总人口10.3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花垣镇(原花垣镇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两河乡、民乐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民乐镇。新设立的民乐镇辖22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03.6平方千米,总人口2.7万人,镇人民政府驻田家村(原民乐镇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排料乡、排碧乡和董马库乡成建制合并,合并后撤乡设镇设双龙镇;排吾乡、雅桥乡成建制合并,合并后撤乡设镇设石栏镇。

  新设立的双龙镇辖34个建制村,总面积155.7平方千米,总人口2.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董马库村(原董马库乡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石栏镇辖20个建制村,总面积87.4平方千米,总人口1.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保楼村(原雅桥乡人民政府驻地)。

  4、同意保持边城、吉卫、龙潭、麻栗场、雅酉5个镇;长乐、猫儿、补抽3个乡的行政区划不变。

  本轮乡镇区划调整后,花垣县共减少6个乡镇建制,现辖花垣、边城、吉卫、龙潭、民乐、麻栗场、雅酉、双龙、石栏9个镇;长乐、猫儿、补抽3个乡,总面积1108.69平方千米,总人口30.9万人,县人民政府驻花垣镇名称不变。

  湖南省民政厅

  20xx年11月30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委改革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8

  农业局党委:

  农业局机关党支部现有党员9名,20xx年8月经党支部换届选举,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由三名同志组成。因工作原因,调离本支部党务工作岗位,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缺额1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支部拟对缺额的支委进行补选。经组织广大党员对缺额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推荐,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了缺额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拟定于20xx年3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具体名单如下:

  王,男,35岁,大学学历,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长、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

  妥否,请批复。

  中共民县农业局委员会

  2XX年3月28日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9

  中心党支部:

  你党支部《关于中共嘉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党支部补选委员选举结果的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补选x2名同志为中共指挥中心党支部委员,任副书记,任宣传委员兼青年委员。请按照党支部支委成员的分工,做好各项党建工作。

  此复。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10

  福新社区党委:

  你党委关于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收悉,根据区委换届选举通知要求,经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讨论,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

  你党委上报的:等8名同志作为你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同意你社区党委于8月28日上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水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8月24日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11

  关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

  税总函〔20xx〕477号

  山西税务局:

  你局《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xx〕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公布了保留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请你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实施行政许可,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国家税务总局

  X年2日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12

  惠山区文体局:

  9月23日无锡市文化遗产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钱桥“顾氏宗祠”的修缮工程进行了验收,对修缮后的“顾氏宗祠”进行了详细的勘察。批复如下:

  一、“顾氏宗祠”修缮工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工程基本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本次修缮达到了“顾氏宗祠”的修缮目标,不仅修缮了宗祠的原有建筑,还全面恢复了宗祠的二庑和牌坊。

  三、根据专家意见,该工程还需注意两点:一是增添必要的消防设施;二是加强日常的维护与管理。

  无锡市文化遗产局

  20xx年9月26日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13

  信用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信保发〔〕298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x年9月5日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14

  镇纪委:

  你们《关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请示》(上纪〔20xx〕3号)收悉。袁林财在20xx年担任原严家村村民主任期间,与原支部书记郭世土在向原320省道拓宽征迁薛菊兰户(房屋等共计补偿款计56936元)支付首笔征迁款25000元后,在剩余补偿款完全拔付到村的情况下,以剩余补偿款未拔付到村为理由欺骗薛菊兰,致使薛菊兰户前后20xx年时间未领到应该领取的剩余补偿款。原村民主任袁林财,系党员,对村级财务收支、村务财务公开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负有维护村民正当利益的职责,但其为了一已私利,放任监管,致使村级财务混乱,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影响极坏,严重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

  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构成违反群众纪律错误。鉴于其在镇纪委调查时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并如实坦白承认自己的违纪行为,并积极补偿群众损失,可给予从轻处理。为严肃党纪,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 20xx年5月19日经镇党委讨论决定,同意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请将批复执行情况及时回复我委。

  此复。

  中共XX市衢江区上方镇委员会

  20xx年5月19日

公司采购计划批复 篇15

  关于对作党内除名处理报告的批复

  支部:

  你支部x年X月X日《关于对作党内除名处理的报告》收悉。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也拒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或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且拒不接受组织的帮助,符合党章规定的除名条件,经党委讨论,同意你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对作自行脱党(或劝退出党、自愿退党)处理并从党内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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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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