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7篇)
一、奖励制度
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晋升或奖励100-500元
1.1对改革小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2在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顾客表扬者。
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1.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2.0经过季度考核及民主评议,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奖励50-100元。
3.0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服务态度良好,积极主动地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得到公司领导和客户表扬的,经季度考核确认的奖励50元。
4.0积极参加工作,学习训练成绩优秀的奖励20-50元。
5.0抓获盗窃分子、自行车嫌疑分子的每次奖励100-200元。
6.0因公受伤奖励100-200元。
7.0内务卫生评比表现较好的奖励10-20元。
二、惩罚制度
1.0一般违纪
1.1违反公司程序操作要求未造成影响的罚款10元。
1.2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
1.3迟到或早退10-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分钟以内一个月累计者罚款10元。
1.4当班打瞌睡、精神不振、姿态不正罚款10-20元。
1.5岗上看书、看报、吃东西、与无关人员闲聊者罚款10-20元。
1.6在队伍中闹不团结,搞小磨擦的,当事双方罚款20元。
1.7无故不参加训练、部门会议和突击任务的每次罚款10-20元。
1.8不爱惜或不妥善保管装备,造成一定程度损坏的罚款20元。
1.9在值班记录上乱写乱画,不按要求填写的罚款10元。
1.10员工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偷盗或自盗的,送公安机关处理,一律不发工资,开除处理。
1.11违抗命令,当众顶撞上级,不服从管理的:
1.11.1情节较轻的,罚款50-100元;
1.11.2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12当班睡觉被查实的:
1.12.1白天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12.2晚上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1.12.3一年内三次被发现睡觉的作辞退处理。
1.13服务态度粗暴、顶撞客户或管理人员,造成恶劣影响,视情节作以下两种处理:
1.13.1情节较轻每人每次罚款30-50元;
1.13.2情节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14当班时喝酒或不当班时酗酒滋事的:
1.14.1当班时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酿成后果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14.2当班时喝酒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每人罚款50元以上同时作辞退处理;
1.14.3当班喝酒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责任后作开除处理;
1.14.4其它时间喝酒滋事未造成后果的罚款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罚款50元后作辞退处理。
1.15无故打骂污辱他人或员工之间相互打斗的:
1.15.1情节较轻的罚款30-50元;
1.15.2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作辞退处理。
1.16脱岗、失职现象:
1.16.1脱岗未造成责任事故的罚款20元;
1.16.2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罚款50元;
1.16.3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1.17违反宿舍规定,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17.1留宿同性的罚款20元;
1.17.2留宿异性的罚款50元,并作辞退处理;
1.17.3内务不合格的罚款20元。
1.18散布对公司和客户不利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1.18.1罚款50元;
1.18.2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并扣除全部工资。
1.19拉帮结派,搞不团结和地方主义,影响员工队伍团结的:
1.19.1造成一定影响的罚款20元;
1.19.2情节严重的作辞退的处理。
1.20安管队员违反公司的请假制度的,不当班时间:
1.20.1不请假外出一天以上或两天以内,罚款50元;
1.20.2两天以上作辞退处理;
1.20.3休假逾期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罚款50元,并扣除本季度奖金。
1.21聚众赌博两次以上作辞退处理。
1.22当班时间出现以上情况,每次罚款5-10元。
1.22.1当值时间在员工指定以外的场所用膳。
1.22.2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的声浪、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等。
2.0严重违规
2.1.0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记过、劝退或辞退处理。
2.1.1当值时间睡觉;
2.1.2擅离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2.1.3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住户物品;
2.1.4对住户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2.1.5吵闹、粗言秽语,扰乱公共秩序或小区安宁;
2.1.6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住户房间;
2.1.7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博;
2.1.8未经批准,私自配调住户或公司钥匙;
2.1.9涂改、造假单据、证明或拾遗不报;
2.1.10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1.1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荣誉;
2.1.12违反公司程序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2.0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即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2.2.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2.2.2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住户吵架;
2.2.3向住户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2.2.4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2.2.5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住户物品以及当班时间饮酒;
2.2.6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假另谋职业;
2.2.7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2.2.8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2.2.9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2.10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2.2.11由于工作失职使住户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2.2.12拉帮结派、挑拨离间,影响员工的团结,影响公司声誉,屡教不改者。
3.0惩罚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过失罚款通知书》)、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及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可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奖罚程序
1.0奖惩依据:客户投诉、群众反映、员工或主管检查发现、部门领导发现等。
2.0奖罚原则:实事求是、奖罚分明、恰如其分。
1、农药存放必须有专用阴凉仓库房,并密闭封存,以防药品蒸发失效或对人产生有毒影响。
2、操作人员在操作之前必须阅读农药性质、药理以及施用目的和施用方法。
3、农药选择中尽量选用低毒高效性农药(如敌敌畏)或生物制剂,少用慎用剧毒性和残留性强的农药。
4、施药操作人员必须配戴专用防毒工作服、口罩和手套等设施。
5、施药操作人员必须注意施药方法,如农药配制浓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超过1:500),施操人员尽量选择上风向施药,尽量避免直接接触。
6、施药人员完毕之后必须立即用香皂、流动清水认真清洗,如有不适感觉,立即去医院检查。
7、注意机械保养,不违规操作。
保安人员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帜,门卫保安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来访人员对公司印象的好坏;再者确保公司安全和防盗,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时要穿保安服并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2、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能吃零食、看书报、打瞌睡;并按月对考勤打卡机的时间进行调对。
3、严格按访客登记表来执行来客登记和进出厂车辆的记录。
4、必须对出厂车辆进行检查防止不必要(偷盗)现象的发生。
5、人员携带物品出厂,经凭各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放行。
6、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经过问事由并记录出入时间。
7、负责管理公司场地的车辆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均应下车推行,疏导大门内外无关人员。
8、在上下班时间严格监督和控制员工携带公司内部物品出厂(严防员工偷盗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后要注意检查各车间是否已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如未关好,要及时关好,并做好登记报告上级,若发现本厂防范不足或本厂员工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
10、定期配合生产主管进行检查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1、值班室内不得打牌、赌博,严禁无关人员在内闲聊。
12、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
13、负责每天员工打卡的监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时保安应提前调好考勤打卡机,防止员工代人打卡、乱调机打卡、错位打卡等现象的发生。
14、负责司机对内部放行单的签署工作,如果司机没有签署内部车辆放行单就不给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须按每小时一次在厂区内巡视。
16、每天应搞好厂区内卫生。
一、依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园区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二、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确保每班岗位人员不少于一人,巡逻不少于一次,堵截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辖区安全。
三、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
五、 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六、 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七、 严格执行《保安巡逻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园区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园区重点要害部位。
八、 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
九、 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十、 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大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警。
十一、 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十二、 接受住户信息反馈,积极为住户联系,及时解决和协助处理入驻企业投诉和求助。 十三、 在执勤过程中,当保安队长检查到各岗位的保安员时,保安员应向队长或班长敬礼并汇报巡逻情况,保安队长应向保安员回礼。
十四、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
十五、 巡逻队员下岗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目的: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全体保安。
第一条 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服装维护等。
第二条 工作服管理部门职能
管理部负责保安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汇总保安人员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岗保安人数,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管理部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和保管;
3、制服的领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管理部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保安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第四条 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装、夏装、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员进入公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备标志物。
3、保安人员夏装的使用期为一年。春秋装及帽子、领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两年。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条 制服的收回与折旧标准
1、如果保安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的,服装无需归还(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规定缴纳折旧费。
4、保安冬装大衣由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列入折旧标准。如果丢失或损坏,则需按照原价赔偿。若冬装大衣损坏不能继续使用,则由管理部统一报损,并重新购买。
5、折旧时间从领用当天开始计算。
第六条 着装的要求
1、保安人员上班时必需穿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保安应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制服、标志、配饰等。
3、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4、身着制服时,保安需配带工作证。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6、保安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保证着装整洁。(注:制服自行清洁)。
第七条 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1、管理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3、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若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本制度解释权归管理部,未尽事宜由管理部负责修订。本制度经公司核准后由管理部实施,修改时亦同。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
4、班车上下班及领导车辆进出工厂时应敬礼。
5、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6、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如水、电等,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8、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9、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五、门禁制度
(一)人员进出管理
1、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
2、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管理部开出的《员工外出准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负责人检查,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底。
3、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区内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的行为,包括在厂区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4、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
6、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带入,同时做好登记。
(二)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进出,须登记进出时间和驾驶员姓名。
2、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须持有有效人员签名的《车辆出入登记表》。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负责人在《货物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必须下车推行。
(三)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负责人以上审核,在《货物放行条》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四)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5、已经离职者;
(六)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同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外来人员虽有《货物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
4、员工出厂,携带物品,《货物放行条》上无负责人签核者;
5、员工携带物品有《货物放行条》,但物单不符者;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六、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见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时,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状况交接
1、接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值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八、查勤及巡逻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要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审查;
5、查勤内容:
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日志;物件签收事宜,人、车、物出厂稽查;异常事件的处理;保安巡逻的内容。
6、保安巡逻内容:
员工着并请穿戴及厂证佩带;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员工的上下班打卡;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现场有无隐患;水电设施是否正常,门窗安全及卫生,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1、依照法律、法规及物业各项规章制度对大厦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2、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堵截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辖区安全。
3、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
4、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
5、 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6、 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7、 严格执行《保安巡逻岗位职责》,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大厦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大厦重点要害部位。
8、 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
9、 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10、 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大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警。
11、 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12、 接受住户信息反馈,积极为住户联系,及时解决和协助处理入驻企业投诉和求助。
13、 在执勤过程中,当保安队长检查到各岗位的保安员时,保安员应向队长或班长敬礼并汇报巡逻情况,保安队长应向保安员回礼。
1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
15、 巡逻队员下岗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一、考勤工作以服务岗点班组为单位进行,服务岗点负责人担任考勤员,对岗点考勤工作负全责。
二、服务岗点的工作作息时间、勤务班次、倒班形式等,一律由公司决定。
三、请休假:
请休假及请休假的程序手续执行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规定。
四、违规行为及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迟到早退: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二)、旷职: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不按规定到岗上班的为旷职。下列行为也视为旷职:
1、工作分配调动后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2、违反《请休假管理制度》规定的离岗、离职行为;
3、睡岗、空岗、脱岗等行为;
4、酒后上岗、当班饮酒行为;
5、违反辞职规定的弃岗离职行为。
(三)、对违纪行为处理如下:
1、迟到早退:月内1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2次,罚款50元; 月内累计3次,取消当月岗位绩效奖。
2、旷职:1日扣发3日岗位工资,取消当月岗位绩效奖或罚款100元;月内累计3天以上,扣发全部在帐存工资并予以辞退。
3、违反辞职规定弃岗离职的:扣发全部在帐存工资,如给公司或服务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五、考勤员:
(一)、工作职责:
1、按日进行考勤并做好考勤记录;
2、在保证完成勤务任务前提下,科学安排保安员请休假并执行《请休假管理规定》规定;
3、每月10号前向公司服务管理部报送上月《考勤表》并附上月发生的《请销假条》;
4、确保上报的岗位考勤数据真实准确,对出现的错误后果承担经济责任。
(二)、工作纪律:
1、规范登记考勤簿,严禁涂改。违者,按项罚款50元。
2、如实记勤,严禁弄虚作假、漏记、瞒报、错报;严禁越权准假。违者,按项罚款100元或取消当月职务绩效奖,年内重犯,并处免职。
3、岗上出现旷职、违约离职及其它非正常减员时,必须在3小时内报告公司服务管理部,违者,按项罚款200元,并取消当月职务绩效奖。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开始实行。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记载员工出勤情况;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监守自盗。
6、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包括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7、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早上7:00打开写字楼及办公室大门,晚上12:00锁赛季写字楼大门、办公室大门及通向生产部的小门,于生产部上班前一小时打开生产部的大门;
10、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五、门禁制度
(一)人员进出管理
1、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
2、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管理部开出的《员工外出准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负责人检查,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底。
3、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内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的行为,包括在厂里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4、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
6、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二)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进出,须登记进出时间和驾驶员姓名。
2、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须持有有效人员签名的《车辆出入登记表》。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负责人在《货物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必须下车推行。
(三)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负责人以上审核,在《货物放行条》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四)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5、已经离职者;
(六)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同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个来人员虽有《货物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
4、员工上班外出,无《东淳公司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准行条》、《请假单》者;
5、员工出厂,携带物品,《货物放行条》上无负责人签核者;
6、员工携带物品有《货物放行条》,但物单不符者;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六、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见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见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时,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状况交接
1、接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值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八、查勤及巡逻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要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审查;
5、查勤内容:
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日志;物件签收事宜,人、车、物出厂稽查;异常事件的处理;保安巡逻的内容。
6、保安巡逻内容:
员工着并请穿戴及厂证佩带;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员工的上下班打卡;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现场有无隐患;水电设施是否正常,门窗安全及卫生,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九、本制度由管理部门制定、修改、解释,由总经理批准颁布执行。
赞同
9
保安人员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帜,门卫保安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来访人员对公司印象的好坏;再者确保公司安全和防盗,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时要穿保安服并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2、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能吃零食、看书报、打瞌睡;并按月对考勤打卡机的时间进行调对。
3、严格按访客登记表来执行来客登记和进出厂车辆的记录。
4、必须对出厂车辆进行检查防止不必要(偷盗)现象的发生。
5、人员携带物品出厂,经凭各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放行。
6、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经过问事由并记录出入时间。
7、负责管理公司场地的车辆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均应下车推行,疏导大门内外无关人员。
8、在上下班时间严格监督和控制员工携带公司内部物品出厂(严防员工偷盗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后要注意检查各车间是否已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如未关好,要及时关好,并做好登记报告上级,若发现本厂防范不足或本厂员工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
10、定期配合生产主管进行检查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1、值班室内不得打牌、赌博,严禁无关人员在内闲聊。
12、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
13、负责每天员工打卡的监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时保安应提前调好考勤打卡机,防止员工代人打卡、乱调机打卡、错位打卡等现象的发生。
14、负责司机对内部放行单的签署工作,如果司机没有签署内部车辆放行单就不给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须按每小时一次在厂区内巡视。
16、每天应搞好厂区内卫生。
第一条服装款式与配置
1.保安服配置为:春秋、夏制服各2套、冬制服1套、肩章1副、含帽子2顶。
2.黑色皮鞋自备。
第二条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员服装春秋、夏、冬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1年。
2.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非因工作造成的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需照价赔偿,由公司统一购买。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人员的着装由行政部根据公司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中、小为制作标准。
第四条保安人员服装的使用及费用
1.保安人员上岗,务必统一按规定穿保安服,任何人不得特殊化,违者每次罚款5-10元。
2.保安服按春秋、夏制服2套/人、冬制服1套/人标准领取,工作满1年的全免费;工作未满1年的,公司按出厂价扣除保安服的成本费,
3.新进保安人员自上岗第11天开始,务必穿保安服,违者按罚款5-10元/次处罚。
4.穿保安服时,除上衣第一粒钮扣外,其余钮扣务必扣好,保安服必须整齐干净;着便装必须得体,公共场所不得穿背心短裤。
5.保安服要妥善保管,一经丢失,要及时申领,新领保安服按成本扣除费用。
6.申领办法:本人写清姓名、工号、型号、由行政部签认后,到仓库领取,仓库员同行政部核对,扣除费用。
7.不得将保安服转借他人。将保安服转借非本厂人员企图混入者,查到后处500元以上罚款并开除。
8.穿着本公司保安服在外面从事不正当或非法行为、破坏公司名誉者,查到后处500元以上罚款并开除。
1、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看书报或做其他任何事情,不脱岗。
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3、按时开门落锁(包括教学楼和科教楼所有的拉闸门和一年级的防盗门),每天放学后及时关灯关电。
4、每晚落锁(落锁时间夏季18:00,冬季17:00)前必须对全校园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教学楼拉闸门是否上锁。
5、20:30分—凌晨6:00分这一时段坚持全校随机性巡逻3-5次。
6、遇到重大活动和卫生检查,听从总务主任安排,加强打扫及其他工作。
7、参加学校整体突击劳动,听从临时调遣。
8、配合学校及时粘贴标语、悬挂横幅。
9、另外职责详见《门卫管理细则》、《安全防范制度》,请保安人员务必严格遵守。
以上各条须切实做到,如有违纪一经发现,每违犯一条扣发工资5—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酌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规范保安队员着装,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为每位保安队员配发2套冬秋装、2件短袖衬衣、2件长袖衬衣、2件夏装(裤子)、1顶大檐帽和1顶贝雷帽。新进厂保安需缴纳200押金,经三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再配发服装。配发服装两年内离职的,在结算工资时,原价扣除所配发制服的价钱。
三、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穿戴:
1、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除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应穿深色鞋子。
2、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其他不宜戴帽子的地方,应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夏季戴贝雷帽,其他季节一律戴大檐帽。戴大檐帽时,帽檐与眉毛齐高,保持大檐帽饰带并拢整齐,并呈水平状态。
3、进入室内,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冒夹在左腋下,帽顶朝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冒置于桌前沿左侧或膝上,帽顶朝上,帽徽朝前。
四、保安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胸徽、肩章,不得佩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五、下列情况,保安不得穿制式服装:
1、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2、休假、探亲的;
3、因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六、值勤时,保安着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次违反罚款2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50元,第三次违反罚款100元,留用察看一个月,留用察看期间违反者直接开除。
1、爱护、妥善保管保安制服、标志,保持整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制服、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2、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走姿,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3、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长袖夏装上衣必须扎入裤内。
4、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5、不得戴有色眼镜。
6、不得边走边吸烟或吃东西,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
7、不得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或席地而坐。
七、不得留长发、染头发、留长指甲,不得留胡须、剃光头,保持仪容整洁,违者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纠正。。
八、两名以上保安着装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整齐、威武有序。
严格按警械使用规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电警棍。对违反警械使用,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保安部警械使用管理制度
1、保安人员配备警械要登记造岫,由带队人同统一监督。并建立警械保管使用手续,做到防盗、防丢失,便于使用。
2、各班配发的警械只供值勤时使用,非执勤或训练时不准个人携带。
3、严格交接班手续。严禁将警械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换岗时只换人不换警械。对私自将警械转借他人或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警械丢失及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并赔偿全部损失。
4、警械定期擦拭、保养,严格保管和领用手续。
5、严格按警械使用规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电警棍。对违反警械使用,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班组交接时由当值领班监督检查,进行交接记录,确保警械完好。
1、要着装整洁,佩带保安标志和值勤证,并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长发,常刮胡子,文明值勤,礼貌待人,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站立规范,工作时严禁闲聊、打闹,违者考核扣款20元。
2、值勤时要遵守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做好迟到、早退登记和校牌检查记录。
3、准时上岗(提前10分钟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做好交接记录,交接班负责打扫卫生,迟到10分钟扣款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4、夜班值勤负责学校各处所遗漏的门窗、电器关停工作,要不断加强校园巡查,巡查期间不许抽烟、闲聊,不得睡觉、脱岗,发现一次扣款60元,两次到大队待岗,其它违纪行为发现一次扣款20元,坚持文明值勤,礼貌待人要文明用语(如:您好、请问、谢谢、对不起等),不讲脏话,不粗暴无礼,严禁打骂,侮辱他人。
5、廉洁奉公,秉公值勤,严禁徇私舞弊,违者报大队处理,多学习法律知识,要严格遵守保安七条禁令,在自己做好的同时也要督促队友做好工作。
6、要坚持专职防火、防盗巡逻制度,加强安全防火、防盗,坚持训练,保持良好的体质,夜间巡逻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执行任务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时,要积极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不能滥用私刑。
以上各条请严格遵守,违者按事假、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大队加重处罚。
第一条 本公司保安值班其时间规定:
6:50—18:50 18:50—6:50 吃饭:30分钟
第二条 保安岗位安排:
1、大门岗:白班:苏仁团(领班)、王玉攀、周泽绵夜班:张森林(领班)、罗光勇、朱达辉
2、新装车台:钟洪根(领班)、白班:叶智灿、王宽仁、夜班:刘保和、龙昌鸿
第三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第四条 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第五条 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第六条 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第七条 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第八条 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第九条 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代班者,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条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纪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十一条 值班保安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或睡岗,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二条 各值班人员认真把关,严格按照所在岗位职责及作业指导书履行职责。大胆管理,
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并提报公司处理。
第十三条 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按章办事,严禁用污言秽语相待员工。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着装整齐,佩戴一致,不得卷裤脚、袖子等有损保安形象。
第十五条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重点部位巡逻排查工作,确保安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项目秩序员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秩序员按照规定统一穿着的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秩序员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秩序员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着夏服,必须将短袖、衬衫扎于皮带里。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员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秩序员专用帽。
1、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2、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3、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4、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三、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装:
1、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2、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4、其他不宜着装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1、 非工作时间外出的;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a)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d) 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 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奖励范围及奖励规定
1. 奖励范围
1.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圆满完成交付的任务,无危机违章行为者。 1.2见义勇为,敢于同犯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1.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1.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 1.5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发展有显著帮助者。 1.6在外获得嘉奖,为公司获得荣誉、提升形象者。 1.7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1.8季度、年度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保安员者。
2. 奖励标准
以上内容视情况给与人民币50-200元的奖励。
二、惩罚范围及惩罚规定
1. 惩罚范围及规定
1.1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私自带朋友到单位宿舍住宿的扣罚20元以上,损坏
集体财物的照价赔偿。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1.2 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者每次扣罚20元。
1.3 每月违章2次者需停职学习,连续3个月有违章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不 当班的保安员严禁在保安室逗留,否则每次扣罚20元,2次扣罚50元, 对屡教不改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1.4 保安员上岗需着正装,并且需保持干净整洁;外出时,不得穿着制服和佩带保安器械,否则扣罚50元,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作开除处理。
1.5 遇到罪犯畏缩不前或见死不救者,扣除工资3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6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处罚的,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以上,公司作开除处理,并押送司法机关追究期有关责任。
1.7 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罚20元,超过30分钟的按矿工处理。特殊情况提前向队长报告并经批准者除外。
1.8 用餐期间由两人轮流交换,严禁利用用餐时间在饭堂闲聊、滞留或回宿舍,用餐时间超过30分钟,按早退处理(详见1.7)。
1.9 酗酒滋事、无理取闹、有损公司形象的扣罚100元,公司作开除处理。
1.10未经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计算机、电视、电话等)或物品者,每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者作开除处理。
1.11执勤时睡觉或打瞌睡的,每次扣罚50元,执勤巡逻离开执勤范围,巡逻
时不到保安室签到者扣罚50元;不按执勤保安员规定巡逻登记的扣罚50元;无故旷工的每次扣罚50元;值班时看报纸、看电视、听收音机、无事打电话、写信、与朋友聊天的,每次扣罚30元;不按规定着装,形象邋遢的,在规定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等影响纪律的,经教育不改者每次罚20元。
1.12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罚50元,并作警告、停职整
改处理或开除。
1.13参与打架、有意闹事者,视情节轻重扣罚50元以上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沾染毒品,窝藏犯罪嫌疑人,或有犯罪嫌疑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的,公司给与辞退处理。
1.13私自把保安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做开除处理并扣
罚100元;未造成后果的扣罚50元。
1.14 利用工作之便或以介绍工作为名从中收取介绍费、手续费或其他物品的
扣罚50元,情节严重的公司做开除处理,对触犯刑法的送公安机关惩处。
1.15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客户投诉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的,
扣罚100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理。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补充或修正。万科斯行政办公室保留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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