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补习班通知

  对于中小学校,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暑假补习班通知,欢迎阅读!

暑假补习班通知一: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严禁举办暑假辅导班、补习班的紧急通知》(菏教基科函[20**]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将此文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教育局将成立假期教育行为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违规问题,除追究责任人责任外,并予以全县通报。

  定陶县教育局

  20**年7月1日

暑假补习班通知二: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中小学:

  为维护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禁止举办暑假辅导班、补习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学校假期内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安排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举办各类辅导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内联合或将校舍租赁给社会力量用于开办辅导班、补习班。

  二、禁止有偿家教。学校要加强对本校教师假期教育行为的监管。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名义的补习班、辅导班,严禁有偿家教。

  三、各县区要建立假期教育行为督查机制。各县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统一组织上课、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辅导班及有偿家教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将成立假期教育行为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县区、各学校进行督查,发现违规的将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违规学校及有关责任人从严问责。

  各县区要将此文件转发到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学校要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教职员工。

  菏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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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范文   行政公文   通知   补习班   暑假   辅导班   中小学   教育局   家教   假期   组织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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