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打假报告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品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五不放过”原则,实现信息共享,协同作战,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目的,进一步提高打假工作的有效性,特制订打假工作报告制度。

  一、稽查队向辖区政府汇报执法打假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每月向市局报告本辖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不少于1次,对责任区的难点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市局及政府。

  二、以下重大案件上报市政府:

  1、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案件;

  2、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的案件;

  3、对自身能力难以解决的跨区域案件;

  4、大案、要案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案件;

  5、因地方保护致使案件难以办理的案件;

  6、需要上级部门督办、协调的案件。

  三、对打假重大案件隐瞒不报或报送不及时,造成贻误战机、打假不力的将视其情节、给予稽查分局负责人及当事人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降级、待岗直至开除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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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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