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寝室用电饭煲煮饭的检讨书

尊敬的宿舍楼管阿姨:

  此番我们寝室用电饭煲煮饭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校纪校规,我要向您做出深刻检讨与反省。

  我们此次错误,充分暴露出我们对于校规校纪的懈怠与忽视。作为公寓住宿学生,我们入住公寓之前都必须明确诵读《大学公寓住宿条例》,其中就有明文规定,寝室里不能够使用功率超过1000W的电器设备。

  而我们寝室用于煮饭的电饭煲功率大大高于这个限定,足足有3500W,给于寝室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此,我们介绍楼管阿姨的处罚,我们不会再使用这类大功率电器了。

  希望楼管阿姨原谅我们这一次,我们下回不会再犯了!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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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标签:范文   检讨书   寝室   校规   明文规定   电饭煲   高于   懈怠   电器设备   功率   阿姨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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