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通知书
粤劳仲案字〔20 〕 号
你(单位) 年 月 日送来的仲裁申请书已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委决定立案处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请填写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是单位的还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于 年 月 日前送交本委。
二、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书面提出,逾期作另案处理。
三、申请人需在 年 月 日前向本委补充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2、
3、
四、请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本通知。
二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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