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假通知

为加强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请假管理制度,特制定并重申员工的请假制度如下:

一、各公司经理、副经理、集团科室负责人请假,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董事长请假,经签字批准同意后,请假条交予行政部登记,方可休假;

二、各公司的员工请假,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向本公司的经理请假,请假条交予行政部登记后,方可休假;

三、请假条应规范填写,字迹清晰,写明请假原因、时间,因病请假的需要有医院证明;

四、请假最短时间为半天,每个月不超过2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4天,如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五、有重大事项如病重、结婚、生育、事故、亲属病故等原因可酌情予以假期,突发事件未能及时请假的,假期完毕后,第一时间补交请假条;

六、请假期扣除当日工资,公司不予承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未请假旷工者,按双倍工资扣除,请假未批准私自休假按工资5倍罚款;

七、因工伤在家休息的员工,每月发放1200元生活费作为工资;

八、员工可根据公司休假安排自动休假,禁止与他人调换休班日,如违反按旷工处理;

九、因公出差到本县区域外的人员,必须请假,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因公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十、本规定的解释权归集团行政部所有;

十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集团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1

标签:范文   条据书信   请假条   资中   月工   公司   科室   因公   假期   工资   员工   行政   通知   集团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