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广大居民积极响应踊跃参加,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白云”“碧水净土”已不再是梦想。在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广大居民识大局顾大体,树立环保理念,强化责任意识,为我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春节期间,保护节日大气环境不受污染是每一个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固守旧习,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这一定不是每一个xx人想看到的。为了保护xx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确保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我们倡议广大居民朋友们做到:

一、文明过节从我做起。从不购买一串鞭炮、不燃放一枚烟花做起,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广场活动、读书阅报、文化展演等安全、环保、低碳、文明的方式来欢庆新春佳节。

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决不能成为空气和噪声污染的制造者,同时要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共同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村)及中(小)学校等,都要加强对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倡导自觉践行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小手拉大手,文明过春节”,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四、欢迎举报严肃查处。广大居民群众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积极向县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举报,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居民朋友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

2019年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日及全年,县城紫罗口警亭以西,凤凰山以南(含杨庄村),三屯镇耿沟村以北(含耿沟村),城西警亭以东(含寺湾村)区域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全时段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发展,多一些环保空间。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气会更加清新、xx的天空会更加蔚蓝!

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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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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