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拆除承诺书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告处:
兹有我云南一通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双城际商务中心项目部于2015年1月19日接到贵处关于《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官综限字(2015) NO 0002941后,我公司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连夜开会研究讨论此事宜。
我公司认为,企业在发展中离不开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关怀和帮助,同时也要支持贵局对铸造美丽春城的决心和意愿,更要无条件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是自2014年春节开始,昆明市整个楼市成交量下跌迅猛,我公司为了能更快的对我项目进行销售和宣传,我公司现申请贵处给予延期拆除该广告位,我公司郑重承诺,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若因不遵守承诺书造成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申请并承诺,望贵处给予批准为谢!
承诺方:
页面更新: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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