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山东菏泽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务院xx关于同意新建山东菏泽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函〔20xx〕2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建设山东菏泽机场的请示》(鲁政呈〔20xx〕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山东菏泽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黄庄村附近。

  二、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等级指标4C,新建一条长26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9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6500吨的目标设计,新建航站楼1万平方米、站坪机位7个;配套建设通信、导航、气象、供油、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原则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和山东省共同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该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

  其他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国 务 院xx(此件公开发布)

  20xx年2月16日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2

标签:范文   行政公文   批复   国务院   定陶   中央军委   菏泽市   民航局   航站   机场   山东菏泽   机位   山东省   吞吐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