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胡 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研究,决定:
胡 任 县物资局副局长;
游 任 县物资局副局长;
张 任 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张 任 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副主任。通知范文节选!
免去:
邱 的 县广福初级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陈 的 县桂兴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
李 的 县白马乡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
王 的 县花桥镇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通知范文节选!
特此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 年 月 日
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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