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

  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

  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

  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

  学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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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标签:范文   文秘知识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团结友爱   人身自由   学生   后进   力所能及   组织者   有害   法律保护   管理制度   小学   学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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