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一、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学生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
树木,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二、爱护公物,不随便损坏,严禁用小刀在课桌上刻划,不准用脚踢门,不
乱画墙壁和黑板。
三、教室及其附高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凳管理责任到人,弄脏弄坏或遗
失是责任人管理不严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四、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如下: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从轻处罚,有意损
坏,从严处罚,赔偿。
页面更新:2024-03-20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