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文化小学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和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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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标签:范文   文秘知识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来历不明   总务处   火种   身心健康   校外   公安机关   工作站   网络中心   服务器   小学   学校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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