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厂××分厂
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决定
××,男,现年30岁,系机加车间原汽车装卸队工人。该同志自××××年入厂以来,屡次违反劳动纪律,曾多次殴打他人,谩骂领导,辱骂老工人。尤其严重的是今年×月×日,他伙同×××(已收审)、×××(已记大过)两次殴打×××,造成了极坏影响。为了维护厂规厂纪,加强劳动纪律,经厂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厂批准,给予××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察看期间每月只发给××元生活费。
××××年×月×日 (印章)
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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